国际私法
考点定位 【1】 冲突规范 [链接点P24]
关键词 ①实体法 ②重叠适用 ③明示国别
考查点 1. 冲突规范是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______①来调整的法律规范。
2. 冲突规范的结构:
(1) 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调整的民商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
(2) 系属是指冲突规范中“范围”应适用的法律。
(3) 连结点是指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某一法律关系应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
3. 冲突规范的类型:
(1) 单边冲突规范: “系属”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规范;
(2) 双边冲突规范: 连结点和案情结合才能确定准据法; 如: “诉讼离婚, 适用法院法律。”
(3) ______②的冲突规范: “系属”中有两个以上“连结点”, 且须同时适用; 如: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 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4)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系属”中有两个以上“连结点”, 无适用先后顺序的, 任选一个即可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系属”中有两个以上“连结点”, 有适用先后顺序或条件的, 只能依顺序或有条件的选。
注意点 (1) 单边和双边冲突规范都只有一个连结点, 区别在于是否已______③。
(2) 重叠适用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都有二个以上连结点, 区别在于各连结点是并列项还是选择项。
考点定位 【2】 反致 [链接点P25]
关键词 ①间接反致 ②转致
考查点
注意点“折腾出去”是转致; “折腾回来”是反致。
2. 我国不采用反致、转致制度: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 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考点定位 【3】 外国法的查明 [链接点P25]
关键词 ①当事人 ②审案机关审查认定
考查点 1. 查明的主体。
(1) 当事人意思自治导致适用外国法→______①首先负责查明。
(2) 当事人未选择, 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查明。
2. 查明途径。
(1) 当事人提供。
(2) 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 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
(4) 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 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3. 无法查明的后果: 适用中国法。
4. 对外国法与异议由______②。
5. 外国法的错误适用: 可以上诉。
考点定位 【4】 公共秩序保留 [链接点P25]
关键词 ①适用中国法律
考查点 1.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法院地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外国法时, 如果外国法的适用或外国法的适用结果会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 则限制或排除该外国法适用的制度。
2. 中国实践: 外国法律 (包括国际条约) 适用损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______①。
考点定位 【5】 法律规避 [链接点P25]
关键词 ①连接点 ②强制性规定
考查点 1. 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 故意制造或改变构成法院地国冲突规范______①的具体事实, 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准据法而使对其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
2. 中国实践: 只有被规避的法律为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中的______②, 在我国才会被认定为是法律规避行为。
考点定位 【6】 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
[链接点P25]
关键词 ①直接适用 ②金融安全
考查点 1. 我国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 ______①该强制性规定。
2. 应当认定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1) 劳动者权益保护;
(2) 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
(3) 环境安全;
(4) 外汇管制等______②;
(5) 反垄断、反倾销。
注意点 口诀: 一保二反三安全。
考点定位 【7】 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链接点P26]
关键词 ①最密切联系 ②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③适用异议
考查点 1. 最密切联系原则, 指法院在审理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时, 权衡各种与该案当事人具有联系的因素, 从中找出与该案具有______①的因素, 根据该因素的指引, 适用解决该案件的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原则。
2. 意思自治原则:
(1) 只有法律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的, 当事人的选择法律才有效, 且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不受实际联系原则的限制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 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最晚时间为______②, 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法律且未提出法律______③的, 视为已达成意思自治;
(3) 国际条约 (包括尚未对中国生效的) 可以成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对象, 但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且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考点定位 【8】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27]
关键词 ①经常居所地法律 ②主营业地
考查点 1. 自然人: ______①。
(1) 经常居所地的认定: 纠纷发生时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作为其生活中心。(就医、劳务派遣、公务情形除外)
(2) 经常居所地不明, 适用现在居所地法律。
(3)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人格权等问题原则上均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4)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 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适用行为地法律, 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2. 法人。
(1) 原则: 登记地法律。
(2) 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 可以适用______② (经常居所地) 法律。
考点定位 【9】 物权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27]
关键词 ①船旗国法 ②原登记国法
考查点 1. 基本原则。
(1) 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法。
(2) 动产: 意思自治优先; 否则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
2. 例外。
(1) 船舶。①原则: 船旗国法。②例外: 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 光船租赁以前或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 适用原登记国法。
(2) 民用航空器。①原则: 登记国法。②例外: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
(3) 运输中的动产。
意思自治优先; 否则适用运输目的地法。
(4) 有价证券: 权利实现地法或最密切联系地法。
(5) 权利质权: 质权设立地法。
注意点 关联记忆:
1. 船舶所有权、抵押权和留置权适用______①。
2. 船舶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
3. 光船租赁以前或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 适用______②。
考点定位 【10】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28]
关键词 ①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②劳务派遣③最密切联系原则
考查点 1. 意思自治原则优先。
(1) 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2) 消费者合同: ①由消费者选择, 但只能选择____________①; ②无选择, 看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有无经营活动, 若有, 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若无, 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3) 劳务合同: ①通常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 ②工作地难以确定的, 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③______②, 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2.______③。
依“特征履行原则”确定最密切联系原则。
(1) 买卖合同, 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 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 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2) 借款合同, 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
(3) 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 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考点定位 【11】 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28]
关键词 ①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②法院所在地法③被请求保护地的法律
考查点 1. 一般侵权行为 (按顺序)。
(1) 协议优先。
(2) 共同经常居所地。
(3) 侵权行为地。 (包括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 两者不一致, 人民法院选择适用)
2. 船舶碰撞侵权。
(1) 同一国籍的船舶, 适用船旗国法。
(2) 不同国籍船舶: 公海碰撞, 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 其他地方碰撞, 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3) ______①: 法院所在地法。
3. 民用航空法侵权。
(1) 对地面、内水或领海水面第三人侵权: 侵权行为地法。
(2) 在公海上空对水面上的第三人侵权: ______②。
4. 侵犯人格权。
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 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5. 知识产权侵权。
(1) 协议优先, 但只能协议选择法院地法律。
(2) 无协议的, 适用______③。
6. 产品责任侵权。
(1) 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
(2) 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 或者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 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
7.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之债。
(1) 协议优先。
(2) 共同经常居所地。
(3)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
考点定位 【12】 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29]
关键词 ①出票地法 ②理算地法 ③基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考查点 1.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1) 票据债务人行为能力。
①原则: 本国法。
②例外: 若依行为地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的, 适用行为地法。
(2) 票据行为 (出票、背书、承兑、付款、保证)。
①原则: 行为地法。
②例外: 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 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
(3)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 ______①。
(4) 持票人责任: 付款地法。 (票据提示期限、有关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
(5) 票据丧失时权利保全程序: 付款地法。
2. 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3. 代理、信托、时效和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
4.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1) 归属和内容: 被请求保护地法。
(2) 转让或许可: 适用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
考点定位 【13】 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30]
关键词 ①有限的意思自治 ②共同国籍国法
考查点 1. 结婚。
(1) 实质要件 (结婚条件): 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 (在一方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结婚) 婚姻缔结地法。
(2) 程序要件 (结婚手续): 符合婚姻缔结地法、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或者国籍国法的, 均为有效。
2. 离婚。
(1) 协议离婚: ______① (只能选一方经常居所地法或国籍国法) →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
(2) 诉讼离婚: 法院地法。
3. 夫妻人身关系: 共同经常居所地法→____________②。
4. 夫妻财产关系。
有限的意思自治 (只能选一方经常居所地法、国籍国法、主要财产所在地法) →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
考点定位 【14】 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30]
关键词 ①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②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
考查点 1. 收养。
(1) 收养手续、条件: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2) 收养效力: ____________①。
(3) 收养关系的解除: 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2. 监护。
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____________②的法律。
3. 扶养。
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4. 父母子女关系。
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 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考点定位 【15】 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30]
关键词 ①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 ②立遗嘱时
考查点 1. 法定继承。
(1) 动产: 被继承人____________①。
(2) 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 遗嘱继承。
(1) 遗嘱方式, 符合遗嘱人______②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 遗嘱均为成立。
(2) 遗嘱效力, 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3. 遗产管理: 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4. 无人继承财产归属: 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https://www.daowen.com)
考点定位 【16】 国际商事仲裁 [链接点P31]
关键词 ①人民法院裁定 ②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法律 ③内部报告制度 ④提供担保
考查点 1. 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
(1) 认定机构。
①仲裁机构和法院都有权认定。
②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 应由______①。
(2) 法律适用。①意思自治优先, 否则仲裁机构所在地法或仲裁地法; 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与适用仲裁地法将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不同认定的, 法院应当适用____________②。②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 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书面提出。
(3) 管辖法院。
①确定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管辖法院: 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
②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管辖法院: 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 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 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
(4) 法院认定无效的______③: 须逐级上报至最高院, 依最高院的审核意见作出裁定。
2.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
(1) 申请撤销的机构和期限。
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2) 申请撤销的理由。
①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②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 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③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④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 法律后果。
①对于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 当事人无权提出上诉或申诉, 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起抗诉。
②一项涉外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后, 当事人可以依据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续表
4. 仲裁程序中的保全。
(1) 财产保全。
涉外仲裁机构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提交被保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中院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 应责令申请人______④,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 裁定驳回申请。
(2) 证据保全。
①涉外仲裁机构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中院。
②法院经审查认为无须提供担保的, 申请人可不提供担保。
考点定位 【17】 国际民事诉讼 [链接点P32]
关键词 ①个人名义 ②不方便管辖 ③平行诉讼管辖 ④应诉答辩
考查点 一、外国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1. 自然人: 护照等身份证件。 (无需履行证明手续)
2. 企业或其他组织:
(1) 企业或组织的身份证明;
(2) 代表参与诉讼的人的身份证明。
注意点 证明手续。
(1) 所在国与中国有外交关系: 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 所在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 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3) 中国与其所在国签订条约中约定的其他证明方式。
二、外国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限制
1. 委托律师必须委托我国律师。 (本国人、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2. 使领馆官员。
(1) 若受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只能以______①进行, 在诉讼中不享有特权与豁免;
(2) 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国聘请律师或诉讼代理人, 以外交代表身份进行, 享有特权与豁免。
三、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
1. 普通地域管辖: 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我国, 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 对于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则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管辖。
2. 涉外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权: 被告在中国没有住所, 但是只要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侵权行为地、财产所在地有在中国境内的, 相关法院就有管辖权。
3. 专属管辖: 因在我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我国法院有专属管辖权。
4. 协议管辖: 合同或财产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但应该与合同因素相关 (如履行地、签订地等)。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 ______② (放弃管辖权) 原则: 《民诉解释》第532条涉外民事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告知其向更方便的外国法院提起诉讼:
(1) 被告提出案件应由更方便外国法院管辖的请求, 或者提出管辖异议;
(2) 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的协议;
(3) 案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
(4) 案件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
(5) 案件争议的主要事实不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且案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重大困难;
(6) 外国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 且审理该案件更加方便。
6. ______③: 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 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 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可予受理。
7. 默示接受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 并应诉答辩④的, 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8.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考点定位 【18】 文书送达 [链接点P33]
关键词 ①使领馆 ②授权 ③能够确认收悉④强制措施
考查点 1. 我国→外国。
(1) 国际条约;
(2) 外交途径 (没有国际条约才这么做);
(3) ______① (向中国人);
(4) 诉讼代理人 (委托书排除除外) 或中国境内的代表机构;
(5) 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 (经受送达人______②);
(6) 邮寄 (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 3个月;未履行签收手续不一定代表没有送达);
(7)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______③);
(8) 我国领域出现的受送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董、监、高);
(9) 代表机构;
(10) 留置送达;
(11) 公告 (兜底方式, 3个月)。
注意点 (1)、 (2) 不能并用, 其他都可以, 同时采用多种送达途径的, 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2. 外国→我国。
(1) 有条约的依条约送达;
(2) 没有条约依外交途径送达;
(3) 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 (不得采取______④)。
送达途径: 外国法院→该国驻华使领馆→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受送达人。
注意点 1. 《海牙送达公约》: 未附中文译文但附英文或法文文本的, 我国法院不得拒绝送达。
2. 我国《民事诉讼法》: 未附中文译文的, 我国法院有权拒绝送达。
3. 经最高法院授权的高级法院有权直接对外发出本辖区各级法院文书送达的请求。
考点定位 【19】 域外调查取证 [链接点P33]
关键词 ①司法程序 ②本国公民
考查点 1. 代为取证:
①以条约为基础;
②以请求书的方式进行;
③通过被请求国指定中央机关 (我国为司法部) 转递;
④仅限于调取______① (不包括行政程序)的证据。
2. 使领馆取证向其______②取证且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3. 特派员取证、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自行取证, 我国原则上不允许。
考点定位 【20】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链接点P33]
关键词 ①承认 ②2年 ③解除夫妻身份关系
考查点 1.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1) 该国与中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
(2) 判决已生效;
(3) 诉讼程序无瑕疵;
(4) 不违反中国公共秩序;
(5) 案件不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6) 原判决国法院必须有管辖权;
(7) 审判程序公正;
(8) 不与我国正在进行的或已经终结的诉讼相冲突。
2. 程序:
(1) 承认和执行可同时提出, 也可分别提出;
(2) 只申请承认的, 法院仅审查并裁定 (一裁终局, 合议庭) 是否______①;
(3) 只申请承认的, 申请执行的______②期间自法院承认裁定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3. 离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条件:
(1) 离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以双边司法协助协议或互惠关系为基础;
(2) 对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若依据条约和互惠的请求, 符合条件的, 承认执行其全部; 若依据我国司法解释提出请求的, 符合条件的, 只承认执行其外国判决中____________③的内容。
注意点 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人提出; 外国判决和裁定的承认和执行可以由外国法院、当事人提出。
考点定位 【21】 区际文书送达与调查取证
[链接点P34]
关键词 ①委托送达 ②指定代收人 ③受案法院出具 ④6个月内 ⑤非一般性开支
考查点 一、文书送达
1. 域外文书送达与区际文书送达途径的异同。
(1) 域外送达 (9种)。①国际条约; ②外交途径 (没有条约); ③使领馆 (向中国人); ④诉讼代理人或代表机构; ⑤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 (经受送达人授权); ⑥邮寄 (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 ⑦在我国领域出现的受送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董、监、高); ⑧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能够确认收悉); ⑨公告 (兜底方式)。
(2) 区际送达途径 (涉港澳为7种, 涉台为8种)。
第一, 域外送达的9种方式中, ④~⑨种方式也适用于向港、澳、台的送达; 第二, 涉港、澳、台均可采用“______①”方式, 但存在区别; 第三, 涉台送达还可采用“______②”方式。
(3) 邮寄和公告送达的期限为3个月。
注意点 域外送达的个案中, 国际条约和外交途径不能同时并用。邮寄3个月期满音讯全无, 视为未送达; 公告3个月期满, 视为送达。
2. 区际文书委托送达。
二、中国内地与澳门地区之间的调查取证
1. 涉澳委托调取证据与涉澳委托送达文书在机构和程序上基本一致, 但期限为3个月。
2. 委托方法院的参与:
(1) 如委托方提出要求, 受托方应当通知取证的时间、地点;
(2) 如委托方提出请求, 受托方可以允许委托方司法人员出席。
3. 涉澳调取证据的委托书由______③,但需要通过高院 (内地) 或终审法院 (澳门) 转递。
三、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之间的调查取证
1. 内地指定各高级人民法院为联络机关; 香港地区指定行政署为联络机关。
注意点 最高法可直接通过香港地区指定的联络机关委托提取证据。
2. 内地法院委托香港地区法院提取证据的, 请求协助的范围包括:
(1) 讯问证人;
(2) 取得文件;
(3) 检查、拍摄、保存、保管或扣留财产;
(4) 取得财产样品或对财产进行试验;
(5) 对人进行身体检验。
3. 香港地区法院委托内地法院提取证据的, 请求协助的范围包括:
(1) 取得当事人的陈述及证人证言;
(2) 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及电子数据;
(3) 勘验、鉴定。
4. 受委托方应当尽量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____________④完成委托事项; 未完成或部分完成的, 应书面说明理由。
5. 受委托方因执行受托事项产生的一般性开支, 由受委托方承担; ______⑤, 由委托方承担。
注意点 非一般性开支, 应先与委托方协商, 以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受托事项。
★考点定位【22】 区际判决的认可与执行
[链接点P35]
关键词 ①民商事案件 ②初级执行 ③依被请求方法律
考查点 1. 区际法院判决认可与执行的异同。
续表
2. 内地和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
(1) 不适用以下案件:
①内地法院审理的赡养、兄弟姐妹之间扶养、解除收养关系、成年人监护权、离婚后损害责任、同居关系析产案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的应否裁判分居的案件;
②继承案件、遗产管理或者分配的案件;
③内地法院审理的有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案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的有关标准专利 (包括原授专利)、短期专利侵权的案件,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的有关确认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案件;
④海洋环境污染、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共同海损、紧急拖航和救助、船舶优先权、海上旅客运输案件;
⑤破产 (清盘) 案件;
⑥确定选民资格、宣告自然人失踪或者死亡、认定自然人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⑦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撤销仲裁裁决案件;
⑧认可和执行其他国家和地区判决、仲裁裁决的案件。
(2) 根据被请求方法律的规定确定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的期间、程序和方式。
(3) 被请求方法院对原审法院管辖权的审查标准:
①原审法院受理案件时, 被告住所地在该方境内;
②原审法院受理案件时, 被告在该方境内设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办事处、营业所等不属于独立法人的机构, 且诉讼请求是基于该机构的活动;
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合同履行地在该方境内;
④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侵权行为实施地在该方境内;
⑤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原审法院地管辖, 但各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被请求方境内的, 原审法院地应系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
⑥当事人未对原审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 但各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被请求方境内的,原审法院地应系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
注意点 须同时符合该案件不属于被请求方法院专属管辖的前提。
(4) 不予认可和执行原审法院的判决的情形:原审法院的审判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当事人提起恶意“平行诉讼”、违反被请求方的法律基本原则或者公共利益、公共政策。
(5) 相互认可和执行的判决内容包括金钱判项、非金钱判项; 判决包括惩罚性赔偿的, 不予认可和执行惩罚性赔偿部分。
注意点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案件、假冒纠纷案件 (香港地区), 限于根据原审法院地发生的侵权行为所确定的金钱判项,包括惩罚性赔偿部分。
(6) 认可和执行的财产范围, 包括利息、诉讼费、迟延履行金等, 不包括税收、罚款。
考点定位 【23】 区际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
[链接点P35]
关键词 ①司法协助 ②一事再诉
考查点 1. 原则上都不允许同时向内地的几个中院申请认可与执行。
2. 专属管辖可以成为拒绝法院判决的理由, 但不能成为拒绝其他______①事项 (文书送达、调取证据、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 的理由。
3. ______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