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
考点定位笔记
国际法
考点定位 【1】 国际法的渊源 [链接点P2]
关键词 ①国际习惯
考查点 1. 国际条约 (最主要渊源): 原则上只约束缔约国、成文化。
2. ______① (最古老渊源): 反复实践 (物质要件) +各国认可 (心理要件)、约束所有国际法主体、非成文化。
3. 一般法律原则 (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 约束所有国际法主体、非成文化。 (补充和辅助地位,很少被单独使用)
注意点 1. 国际习惯不等于国际惯例: 前者为强行法, 是国际法的渊源; 后者为任意法, 是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其约束力来自于当事人的选用。
2. 司法判例、各国权威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如联合国安理会决议) 不是国际法的渊源, 它们是确定国际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
考点定位 【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链接点P2]
关键词 ①不限于领土 ②自卫权 ③安理会授权
考查点 1.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 自卫权。
3. 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
合法例外:
(1)______② (正在遭受攻击+必要性+相称性);
(2) 联合国______③。
4. 民族自决原则: 适用于所有民族, 但民族自决原则中独立权只严格适用于殖民统治下民族的独立。
5.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国家间发生争端时, 须采取和平方式解决。
6. 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必须信守。
注意点 1. 所有的国际法基本原则都具有国际强行法性质, 但并非所有的强行法规则都是国际法基本原则。
2. 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并非禁止一切武力行为。
3. 国家“保护的责任”:
(1) 主张国际社会对“失败国家”应采取对应行动, 但这不能成为干涉他国内政的借口和依据。
(2) 对本国公民的保护责任, 首先是本国政府, 其不愿或不能保护时才适用。
(3) 保护责任仅限于四种严重的国际罪行 (灭绝种族、战争、族裔清洗、危害人类罪), 且要适当。
(4) 涉及武力要有安理会授权。
考点定位 【3】 国家主权豁免 [链接点P5]
关键词 ①限制豁免 ②一案一放
考查点 1. 豁免理论。
(1) 绝对豁免 (国际习惯): 国家行为不受他国国内法院管辖;
2. 不干涉内政原则: 内政指国内管辖事项且不违背国际法, 但______①。
(2) ______①: 国家的统治行为豁免, 商业行为不豁免。
2. 国家豁免的放弃。 (不等于执行豁免)
(1) 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主观自愿+______②+明确表示;
(2) 放弃的方式: 明示和默示, 国家进行实质性应诉即为默示行为, 但单纯阐明立场或作证的行为除外。
注意点 默示放弃的行为, 包括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介入诉讼。
3. 国家豁免理论的发展。
(1) 限制豁免主义理论认为国家的商业行为不应享有豁免权;
(2) 绝对豁免与限制豁免理论都不否认国家绝对的执行豁免权。
注意点 我国立场: 理论上坚持绝对豁免; 国有企业在国际民事诉讼中不享有豁免。
考点定位 【4】 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
[链接点P5]
关键词 ①领土变更 ②实际生存原则 ③国家之间的非恶债
考查点 一、承认
1. 主体: 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
2. 对象:
(1) 新国家, 被承认的对象经历了领土的合并、分立、分离、独立等______①;
(2) 新政府, 被承认对象没有领土变更, 只是既有领土范围内的政权更迭, 与新国家一起诞生的新政府和各国平稳的政府更迭都不产生国际法中政府承认的问题。
3. 形式:
(1) 明示。
照会、声明、电报、函电通知被承认者, 或派特使参加成立典礼。
(2) 默示。
①建立正式的外交, 即设立各级使领馆、代办处;
②正式接受领事;
③缔结政治性条约;
④投票支持其参加仅对国家开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联合国)。
注意点 除非明确表示, 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不属于承认。
4. 后果:
(1) 对新国家的承认无法撤回;
(2) 对新政府的承认则意味着对旧政府承认的撤销。
二、继承
1. 条约继承: 协议优先, 否则只有义务继承与领土有关的条约。
2. 财产继承 (协议优先): 动产, 领土______②; 不动产, 随领土一并继承。
3. 档案继承: 协议优先, 无协议, 适用“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4. 债务继承:
(1) 合并: 全部转属继承;
(2) 分立、分离: 协议优先, 否则按公平的比例转属继承;
(3) 独立 (仅指殖民地独立): 不予继承, 除非另有协议。
注意点 只有国家之间的非恶债才是必须继承的。所谓的“______③”指举债主体是一国中央政府+借债对象是其他国际法主体+借债条约必须是平等条约。
考点定位 【5】 联合国体系 [链接点P4]
关键词 ①2/3的多数通过 ②大国一致
考查点 1. 联合国是政府间国际组织, 政府间国际组织都是国际法主体;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不是国际法主体, 受相关国家国内法的约束。
2. 联合国主要机构: 联合国大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秘书处。(机构之间不是相互隶属关系)
3. 联合国大会不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 对组织内部事务通过的决议有拘束力, 其他决议只具有建议性质。大会对于一般问题的决议采取简单多数通过; 对于重要问题的决议, 以出席并参加投票的会员国______①。
4. 安全理事会: 15个理事国: 5个常任 (包括中、法、俄、英、美) +10个非常任。
(1) 投票权的行使。 (一国一票)
①理事国为争端当事国, 原则上不得投票;
②若决议包含采取行动的内容, 理事国又正好是争端当事国, 那么其有权投票。
(2) 表决机制。
①程序性事项:9个同意票;
②实质性事项:9 个同意票+“______②”。(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没有投出否决票; 弃权或缺席不视为否决)
(3) 决议的性质。
①须采取行动的、推荐秘书长的、吸纳新会员、中止会员国义务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为当然的实质性决议;
②安理会表决国际法官人选为程序性决议;
③其他决议的性质由安理会先行确认。
(4) 决议效力。
对于当事国和所有成员国都具有约束力。
注意点
考点定位 【6】 国际法律责任 [链接点P6]
关键词 ①行为归因于国家 ②双罚原则 ③补充责任
考查点 1. 构成:
(1) ______①:
①国家机关的行为;
②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
③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
④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给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在行使该支配权范围内的行为;
⑤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
(2) 违背国际义务:
①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罪行;
②排除行为不当性: 受害国同意、对抗与自卫、不可抗力或偶然事故、危难或紧急状态。
注意点 对抗 (非武力措施), 自卫 (武力措施); 二者都应具有针对性、适度性。
2. 国际责任的发展:
(1) 主体: 对战争罪实行“______②” (惩罚国家、个人)。
(2) 客体范围: 绝对赔偿责任。
①外空行为致地面损害 (国家对外承担全部责任);
②核污染 (国家承担对营运人的______③)。
3. 国家责任形式: 终止不当行为、恢复原状、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限制主权。
考点定位 【7】 领土和领土主权 [链接点P7]
关键词 ①领空主权原则
考查点 1. 领陆: 陆地部分。
2. 领水: 包括内水、领海、群岛水域。
3. 领空: ______①, 外国航空器不得擅自进入, 否则有权要求其离境或在指定地点降落。
4. 底土: 领陆和领水下面的部分; 国家对于底土及其中的资源拥有完全的主权。
注意点 1. 国家对以上部分拥有主权。
2. 南极地区:
(1) 南极只适用于和平目的;
(2) 科学考察自由, 鼓励科研合作;
(3) 领土要求冻结;
(4) 维护南极地区水域的公海制度;
(5) 保护南极环境与资源;
(6) 建立南极协商会议。
考点定位 【8】 领土取得方式 [链接点P7]
关键词 ①时效 ②自愿割让
考查点 1. 传统方式。
(1) 先占: 无主地+有效占领 (合法, 现已不能适用) 有取得意思并公开表示对该地采取实际控制;
(2) ______① (我国不承认);
(3) 添附 (在领土上增加领土, 如填海造陆):合法, 但不得侵犯邻国相邻权;
(4) 征服 (不合法);
(5) 割让:______② (合法); 强制 (非法)。
2. 现代取得方式。
(1) 殖民地独立 (合法);
(2) 公民投票。
注意点 在专属经济区、公海等非领土上的任何行为不构成领土添附。
考点定位 【9】 海洋水域各部分的制度
[链接点P8]
关键词 ①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 ②无须 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 ④国际海底管理局
考查点
1. 内海 (领海基线以内的海域):
(1) 完全主权 (如我国渤海和琼州海峡);
(2) 外国船舶非经许可不得进入;
(3) 港口 (对外籍船) 刑事管辖: 通常只有对扰乱港口安宁、受害者为沿岸国或其国民、案情重大或船旗国领事或船长提出请求时沿岸国才予以管辖。
2. 领海 (领海基线以外不超过12海里):
(1) 完全主权;
(2) 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权 (我国不适用于军舰; 潜艇须浮出水面并展示国旗)。
注意点 (1) 通过。
①船舶必须______①, 潜水艇通过时要浮出水面并展示国旗;
②无害通过不得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宁和良好秩序;
③无害通过______②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许可;
④该制度只适用船舶, 不适用于飞机;
⑤沿海国可制定有关无害通过的法规, 指定海道或分道航行。
(2) 无害的例外。
①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军事演习、搜集情报、进行危害国防安全的宣传;
②在船上起落飞机或任何军事装置;
③违反沿海国有关法律规章, 上下任何商品、货币或人员;
④故意或严重的污染行为;
⑤捕鱼、研究或测量、干扰沿海国通讯系统;
⑥与通过没有关系的活动。
3. 毗连区 (领海以外从基线不超过24海里):
(1) 防止和惩处在领土或领海范围内违反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2) 其他制度取决于其依附的是专属经济区还是公海。
4. 专属经济区 (领海以外从基线不超过200海里):
(1) 自然资源的专属勘探开发和管辖权;
注意点 在对外国船舶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时, 还应遵行以下规则: 有权拘捕+有义务及时通知船旗国+提供担保后应立即释放+原则上不得对船员进行监禁或体罚。
(2) 沿海国对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和设施、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事项拥有管辖权;
(3) 他国权利: 航行、飞越、 ____________③ (但线路划定须经沿海国同意)。
5. 大陆架:
(1) 范围: 从基线量起, 不够200海里扩展至200海里; 超过200海里, 最远350海里或2500公尺等深线外100海里。
(2) 沿海国资源权:
①开发自然资源;
②钻探活动;
③建人工岛屿和设施, 并对此有专属管辖权。
(3) 他国权利: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
注意点 沿海国在大陆架上拥有勘探、开发大陆架上资源的权利。但是, 沿海国开发200海里以外大陆架上非生物资源, 应知会____________④并缴纳一定费用或实物, 发展中国家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免缴。
考点定位 【10】 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
[链接点P9]
关键词 ①无国籍 ②他国领海 ③平行开发制
考查点 1. 公海:
(1) 公海挂旗规则 (必须悬挂国旗, 一船一旗, 悬挂两国或两国以上国旗的, 视为无国籍船);
(2) 普遍管辖 (海盗、非法广播、贩奴和贩毒)。
①登临权。(临检权)
a. 主体: 军舰、军用飞机、政府船舶或飞机(经正式授权、标志可明确辨认)。
b. 对象: 公海上的外国船舶 (军舰、政府船只除外)。
c. 适用情形: 海盗、贩奴、贩毒、非法广播;船舶______①; 虽挂外国国旗或拒不展示船旗但实与登临军舰属同一国籍。
d. 后果: 登临错误, 造成损失登临国承担国际责任。
②紧追权。
a. 主体: 同登临权的主体。
b. 对象: 违反本国法规, 从本国管辖海域向公海行驶的外国船舶。
c. 紧追开始于本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 止于______②; 先发警告再紧追 (必须连续不断)。
2. 国际海底区域:
(1) 划界: 国际海底区域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
(2) 制度:
①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②区域内资源开发采取“______③”, 具体指: 一方面由国际海底管理局进行; 另一方面由缔约国有效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与管理局以合作的方式进行。
考点定位 【11】 群岛水域与国际海峡 [链接点P9]
关键词 ①无害通过权 ②过境通行 ③自由航行
考查点
一、群岛水域
1. 构成: 指群岛基线以内, 河口、海湾和港口封闭线以外的水域; 基线不能偏离群岛的主轮廓,不能隔断其他国家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
2. 主要制度:
(1) 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 以及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
(2) 所有国家的船舶在群岛水域享有______①;
(3) 群岛国可以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通道, 以便外国船舶或飞机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或飞越其群岛水域及其邻接的领海。
二、国际海峡
1. 构成: 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1) 海峡沿岸国对海峡依公约享有的主权或管辖权不受影响;
(2) 海峡沿岸国在必要时可以指定海道和规定分道通航制, 但事先须征得国际海事组织同意, 且不应妨碍过境通行, 并应将其所知的海峡内或海峡上空对航行或飞越有危险的任何情况妥为公布。
2. 主要制度:
(1) ______②: 所有外国船舶和飞机享有在国际海峡以迅速过境为目的、连续不停 (不可抗力或遇难除外) 地航行和飞越的权利;
(2) 无害通过:
①外国船享有不经许可, 连续不断航行的权利;
②适用于由一国大陆和该国岛屿形成的国际海峡, 岛屿向海一面有方便的航道;
(3) ______③: 适用于国际海峡中有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
(4) 特别协定: 签订有专门的公约规定通行制度。
注意点 1. 必须经许可: 内海 (港口)。
2. 无害通过:
(1) 领海;
(2) 群岛水域;
(3) 一国大陆和该国岛屿构成且岛屿向海一面有航道的国际海峡。
3. 过境通行:
(1) 国际海峡;
(2) 群岛国指定有海道和其上的空中通道的群岛水域。
4. 自由航行:
(1) 毗连区;
(2) 专属经济区;
(3) 公海;
(4) 国际海峡中属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
考点定位 【12】 国际航空法与外层空间法
[链接点P10]
关键词 ①登记 ②发射国承担 ③提供领土的国家
考查点 一、国际航空法
1. 领空主权原则: 非允莫入 (擅自飞入, 国家有权命令其离去或迫降; 对民航客机, 在情况不明之前不能擅自击落)。
2. 国内航行专营权、领空立法权、空中禁区权。
注意点 对于劫机者或起诉或引渡 (若不引渡,则应在本国作为严重的刑事案件进行起诉)。
二、外层空间法
1. 登记制度:
(1) 发射国发射空间物体应在本国______①, 并向联合国秘书长报告;
(2) 空间物体由两个以上国家发射, 应共同决定在其中的一个国家进行登记;
(3) 登记国对外空物体拥有所有权和管辖权。
2. 营救:
(1) 通知: 发现宇航员发生意外、遇难或紧急降落时, 应立即通知其发射国及联合国秘书长;
(2) 发现宇航员, 领土国应尽力营救宇航员并给予必要帮助;
(3) 送还: 对于发生意外的空间物体和宇航员应送还其发射国。
3. 责任制度:
(1) 损害赔偿应由该物体的______②;
(2) 发射国包括: 实施发射的国家、促使发射的国家、为发射______③;
(3) 发射国承担绝对责任 (对地面或飞行中的飞机) 或过错责任 (对其他外空物体)。
注意点《责任公约》不适用于对以下人员造成的损害:
(1) 本国国民;
(2) 在空间物从发射至降落的任何阶段内参加操作的或应邀留在预定发射或回收区的外国公民。
考点定位 【13】 国际环境保护法 [链接点P11]
关键词 ①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②集团方式③越境转移
考查点 1. 防止气候变化:
(1) 依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京都议定书》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巴黎协定》。
(2) 基本原则: ____________① (具体减排目标只针对工业化国家)。
(3) 《京都议定书》允许采取以下四种减排折算方式:
①净排放量计算方式: 即可以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数量;
② “______②”: 即欧盟国家视为一个整体,可以采取内部平衡抵消, 但在总体上完成减排量的方式;
③“排放权交易方式”: 难以完成削减义务的工业化国家, 可以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发达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来折抵排放量;
④“绿色交易方式”: 即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绿色技术折抵排量。
(4) 巴黎协定, 明确了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机制的整体框架。
①确立了2020年后各国定期提交“国家自主贡献”方式的“自下而上”的减排机制, 取代向各国摊派指标的减排模式;
②重申和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
③重申2℃的全球温度升高控制目标, 并制定了具体程序和机制;
④2016年11月4日生效。
2. 控制危险物质越境转移的条件:
(1) 进出口双方均为缔约国;
(2) 出口者向国家有关部门书面申请, 并且进口国同意 (书面、特定);
(3) 出口者与进口国订立合同, 有无害环境的处置方法;
(4) ______③有保险、保证或担保。
3. 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
(1) 生物资源保护;
(2)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
4. 海洋环保:
(1) 防止船舶污染;
(2) 防止海洋倾倒废物: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
考点定位 【14】 中国国籍制度 [链接点P12]
关键词 ①双重国籍 ②血统兼出生地主义 ③自动丧失
考查点 一、双重国籍的否认
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______①。
二、国籍的取得
1. 出生取得。 (______②)
(1)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本人出生在中国或外国, 具有中国国籍; 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 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 不具有中国国籍。
(2)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 定居在中国, 本人出生在中国, 具有中国国籍。
2. 加入 (继受) 取得: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若满足条件, 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 中国人的近亲属;
(2) 定居在中国的;
(3) 有其他正当理由。
三、国籍丧失
1. 自动丧失: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即______③中国国籍。
2. 申请丧失: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1) 外国人的近亲属;
(2) 定居在外国的;
(3) 有其他正当理由。
满足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 即丧失中国国籍。
2. 有没有双重国籍和承不承认双重国籍是两个问题。例如未在外国定居的中国人, 取得外国国籍并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此时他是一个事实上的双重国籍人, 但根据中国《国籍法》, 中国将只承认其中国国籍。
考点定位 【15】 出入境管理法 [链接点P12]
关键词 ①公安机关 ②24小时 ③刑事案件
考查点 一、管理机构
1. 中国驻外使领馆→负责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
2.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
3. 县级以上______lt@span sup=1>①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二、外国人入境
1. 签证种类: 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增加“人才引进”类别, 非外交人员一般用普通签证)。
2. 免签情形。
(1) 两国政府的互免签证协议中所涉人员;
(2) 持有效外国人居留证件的;
(3) 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 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 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内停留不超过规定时限的。
3. 拒签情形。 (无需说明理由)
(1) 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 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
(2) 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
(3) 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4) 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
(5) 不能提交签证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外国人;
(6) 签证机关认为不宜签发签证的其他情形。
三、外国人停留居留
1. 办理机构: 居留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2. 入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3. 工作类居留证件有效期: 90日~5年; 非工作类居留证件有效期: 180日~5年。
四、针对外国人“三非规定”
1. 非法入境: 单位或个人应对其出具的邀请函负责。
2. 非法居留: 住旅馆, 旅馆登记; 住其他地方, ______②内, 本人或留宿人登记。
3. 非法工作。
(1) 有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2)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在校外勤工助学或实习: 经所在学校同意, 居留证件加注相关信息。
五、外国人出境
1. 限制出境。
(1) 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______③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 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
(2) 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3) 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不准出境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2. 强制出境。
(1) 遣送出境: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边检机关,1~5年内不准入境;
(2) 驱逐出境: 公安部, 10年内不准入境。
考点定位 【16】 外交保护 [链接点P13]
关键词 ①境外的本国人 ②用尽当地救济原则③无须
考查点 1. 外交保护的对象: ______①(自然人、具有本国国籍的法人), 体现了国籍国的属人管辖权。
2. 外交保护的条件:
(1) 一国国民权利因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受到侵害 (侵害行为必须直接或间接归因于所在国家);
(2) “国籍继续原则”: 从侵害行为发生时到外交保护结束前, 受害人要持续拥有保护国国籍;
(3) “______②”: 外交保护之前,受害者已经用尽当地所有司法和行政救济。
3. 可行使外交保护的例子: 国民被非法逮捕或拘禁、国民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国民受到歧视性待遇、国民被“司法拒绝”等。
4. 外交保护______③以受害者请求为条件。
考点定位 【17】 引渡 [链接点P13]
关键词 ①1年以上 ②政治犯罪 ③缺席判决
考查点 1. 引渡的主体是国家, 引渡是国家的权利, 如果国家之间没有签订引渡条约, 国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引渡, 但有例外。
2. 引渡的四个基本原则:
(1) 本国国民不引渡;
(2) 双重犯罪原则 (根据请求国法律和被请求国法律, 均认为是犯罪);
(3)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注意点 战争犯、种族灭绝、种族隔离、侵害外交代表、劫机等国际罪行不认为是政治犯。
(4) 罪名特定原则, 且非经原引出国同意不得转引渡。
3. 中国引渡法。
(1) 引渡条件。
①双重犯罪。
②罪名特定。
③根据中国法和请求引渡国法均可判______①刑期或者更重, 或者为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6个月。
④与中国有条约或互惠关系。
(2) 引渡程序。
①引渡程序联系机关: 外交部。
②决策机关:
a. 引出: 最高院指定某高院裁定是否引渡, 最高法院复核。
b. 引入承诺: 最高院量刑+最高检限制追诉。
(3) 应当拒绝引渡。
①中国人不引渡。
②在收到引渡请求时, 中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 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
③因______②而请求引渡的, 或者中国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利的。
④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 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⑤根据中国或者请求国法律, 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
⑥根据中国或者请求国法律, 在收到引渡请求时, 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 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
⑦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
⑧请求国根据______③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
(4) 可以拒绝引渡。
①我国有管辖权, 且对被请求引渡人正在进行或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的。
②由于被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 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的。
(5) 引渡效果: 不能随意转引渡, 除非我国同意。
考点定位 【18】 庇护 [链接点P13]
关键词 ①侵害外交代表罪 ②或引渡或起诉
考查点 1. 庇护的对象: 因政治原因被外国追诉或受迫害而前来要求避难的外国人。
2. 构成要件: 允许受迫害的外国人入境并居留+拒绝将其引渡。
3. 无权庇护: 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劫机罪、____________①等。
4. 域外庇护 (国际法不承认): 给避难者在驻在国的使馆、领馆、军舰甚至商船内以庇护。
注意点 对劫机犯“______②”; 对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害外交代表罪等“或引渡或起诉或遣送 (驱逐) 出境”。
考点定位 【19】 外交特权和豁免 [链接点P16]
关键词 ①馆长 ②外交邮袋 ③继承诉讼 ④作证义务
考查点 一、使馆馆舍
1. 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1) 未经______①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
(2) 接受国有保护义务。
(3) 馆舍及财产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
2. 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 无论何时何地。
3. 通讯自由:
(1) 非经接受国同意, 不得安装或使用无线电发报机。
(2) 外交信差: 执行职务时, 人身不可侵犯。
(3) ______②: 不得开拆或扣留; 可交机长转递, 但机长不视为外交信差。
4. 使馆免缴纳捐税和关税。
5. 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自由。
6. 使用派遣国的国家标志。
二、使馆人员
1. 人身不可侵犯:
(1) 不得对外交人员搜查、逮捕或拘留。
(2) 接受国有义务保护外交人员人身不受侵犯。
2. 寓所、财产、文书信件不可侵犯。
3. 管辖豁免。
(1) 民事 (一般不对外交人员进行民事管辖):例外情形:
①在接受国境内的私有不动产物权诉讼 (但代表派遣国为使馆购置不动产除外);
②以私人身份参与的______③;
③在接受国内公务范围以外从事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
④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相关的反诉。
(2) 刑事: 完全豁免。
(3) 行政: 免户籍和婚姻登记、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不受行政制裁等。
(4)______④: 免除 (出庭作证、提供证词)。
(5) 豁免放弃: 只能由派遣国放弃; 明示放弃; 管辖豁免的放弃, 不视为对执行豁免的放弃。
注意点 使馆VS领馆。
1. 使馆和领馆特权与豁免:
(1) 馆舍不得侵犯;
(2) 档案不得侵犯;
(3) 通讯自由 (非经许可不得装置使用无线电发报机);
(4) 免纳捐税、关税;
(5) 行动和旅行自由 (禁区除外);
(6) 使用派遣国的国家标志。
2. 比较记忆。
(1) 使馆。
非经馆长同意, 接受国人员绝对不得进入 (包括公务区和休息区以及馆长的私人官邸), 外交邮袋绝对不得予以开拆或扣留。
(2) 领馆。
①非经馆长同意, 接受国人员不得进入领馆的工作区域。
②遇紧急情况, 可推定领馆馆长已经同意而采取保护行动。
③确有必要时, 可征用领馆馆舍、设备及其财产, 然而应给予补偿。
④领馆的邮袋确实需拆开, 应在派遣国授权代表在场下开拆, 若派遣国拒绝开拆, 邮袋应退回原发送地。
考点定位 【20】 领事特权和豁免 [链接点P17]
关键词 ①推定馆长同意 ②职务行为豁免 ③刑事重罪不赦免
考查点 一、领馆馆舍
1. 馆舍不得侵犯。
(1) 未经馆长同意不得进入, 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需要保护, 可______①。
(2) 接受国有保护义务。
(3) 馆舍及财产若有必要可征用, 但应作出补偿。
2. 档案不得侵犯, 无论何时何地。
3. 通讯自由:
(1) 非经接受国同意, 不得安装或使用无线电发报机。
(2) 领馆邮袋: 一般不得开拆或扣留, 有重大理由可在派遣国代表在场下开拆; 若派遣国拒绝,邮袋退回原发送地。
4. 使馆免缴纳捐税和部分关税。
5. 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自由。
6. 使用国家标志。
7. 与派遣国国民通讯及联络的权利。
二、领馆人员
1. 人身不可侵犯。
(1) 通常不得逮捕或拘留, 但犯有严重罪行的除外。
(2) 接受国有义务保护外交人员人身不受侵犯。
2. 管辖豁免。 (领事官员执行职务行为, 不受接受国司法和行政管辖)
例外情形:
(1) 因领事官员未明示或默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而订立契约所发生的诉讼;
(2) 第三者因车辆船舶或航空器在接受国内所造成的意外事故而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 (交通肇事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3) 主动起诉引起的与该诉讼相关的反诉。
3. 作证义务: ______②; 非职务行为不享有豁免权, 但如拒绝, 不得强迫或制裁; 不得妨碍领事职务的行使; 录取证言应尽量在领事馆或领事官邸进行。
4. 豁免放弃: 只能由派遣国放弃; 明示放弃;管辖豁免的放弃, 不视为对执行豁免的放弃。
注意点 外交人员VS领事官员。
1. 外交人员的特权或豁免。
(1) 人身不可侵犯;
(2) 寓所、文书信件、财产不可侵犯;
(3) 管辖豁免;
(4) 免纳捐税;
(5) 免除关税和查验。
2. 比较记忆。
(1) 外交人员。 (我国关于家属特权的具体规定: 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如果不是中国公民, 享有法律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①完全的刑事管辖豁免。
②完全免除作证义务。(自愿作证除外)
③例外情况不豁免:
a. 私有不动产无权诉讼;
b. 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案件的诉讼;
c. 主动起诉而被反诉;
d. 外交代表于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
④外交人员管辖的豁免可以由派遣国放弃,而且放弃必须是明示的, 外交人员本身没有作出这种放弃的权利。
⑤人身绝对不得侵犯, 制止犯罪行为除外。
(2) 领事官员。
①执行职务行为, 不受接受国司法和行政管辖,也无相关的作证义务。
②______③。
③例外情况不豁免:
a. 因非领事身份订立的契约涉诉;
b. 因车船飞机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受损之诉;
c. 主动起诉而被反诉。
④人身绝对不得侵犯, 但犯有严重罪行或执行已生效的判决除外。
考点定位 【21】 条约的缔结程序和方式
[链接点P18]
关键词 ①批准 ②加入和接受
考查点 1. 约文的议定。
(1) 谈判;
(2) 草案;
(3) 商定。
2. 约文的认证。
(1) 草签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待核准的签署;
(3) 签署: 有权签署的人将其姓名签于条约约文之下;
注意点 签署之后未必表示条约对该国产生拘束力。
(4) 通过。
3. 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
(1) 签署: 条约里边规定、各谈判国约定、全权证书里边或谈判中表示签署就受到约束。
(2) ______①: 国内权力机关认可了该条约+谈判国之间交换批准文书。
(3) ______②。 (未参与谈判的国家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的两种方式)
注意点 批准条约是一国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在我国, 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国家主席签署批准书, 条约和重要协定的加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外交部长签署加入书。
考点定位 【22】 条约的保留 [链接点P18]
关键词 ①明文准许保留 ②全体当事国接受
考查点 1. 条约保留的概念: 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 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 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
注意点 条约保留只存在于开放式多边公约, 条约的保留只能在有关条约尚未对本国发生效力时作出。但是, 条约本身可以是一个已生效条约。
2. 不得提出保留的情形。
(1) 条约不允许保留。
(2) 条约仅准许特定的保留, 特定之外的不得提出保留。
(3) 保留违反条约宗旨。
3. 保留的接受。
(1) 条约______①的, 一般不需要其他缔约国事后予以接受;
(2) 如果从谈判国有限数目以及条约的目的和宗旨, 可知该条约在全体当事国的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同意受该条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 保留须经______②;
(3) 条约如果是一个国际组织的约章, 保留须经该组织有关机关接受;
(4)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 由缔约国决定是否接受保留。
4. 保留的效果:
(1) 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 适用保留后的规定;
(2) 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 保留所涉规定视为不存在;
(3) 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 适用原来条约的规定。
考点定位 【23】 条约冲突的解决 [链接点P19]
关键词 ①两国均为当事国的条约
考查点 1. 条约本身有规定, 适用条约本身关于解决条约冲突的规定。
2. 条约无规定。
(1) 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完全相同: 一般适用后约取代先约的原则;
(2) 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 适用后约优于先约; 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与仅为其中一条约的当事国之间,适用______①。
考点定位 【24】 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链接点P19]
关键词 ①书面、明示接受 ②不反对即有效
考查点 1. 对第三国设定义务→第三国______①方有效。
2. 设定权利→______②。
3. 权利义务取消→原则上须经过第三国同意。
考点定位 【25】 条约的解释和修订 [链接点P19]
关键词 ①有利于对方 ②适用未修正的条约
考查点 1. 条约的解释一般规则: 上下文和通常含义、目的和宗旨、善意解释 (有效性解释;中立第三方解释; 缔约方解释, 应作出有______①或不利于己方的解释); 两种以上文字文本的解释: 以作准文本解释, 有分歧则适用上述规则。
2. 多边条约的修正。
(1) 修正条约的协定约束的是条约当事国, 而对非该协定当事国的国家无拘束力;
(2) 对于修正条约的协定生效后成为当事国的国家, 如无相反意思表示, 视为修正后条约的当事国;
(3) 在接受修正条约拘束与不接受修正条约拘束的国家之间, ______②。
考点定位 【26】 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
[链接点P19]
关键词 ①12个月 ②重大违约
考查点 条约终止和暂停施行的原因:
1. 条约本身规定;
2. 条约当事方共同的同意;
3. 单方解约和退约 (当事国必须提前______①通知其废止或退出条约的意思);
4. 条约履行完毕或履行不能;
5. 条约因被代替而终止;
6. 断绝外交或领事关系;
7. 条约当事方丧失国际人格;
8. 战争;
9. ______②;
注意点 重大违约的两种情况:
(1) 双边条约当事方之一重大违约时, 他方有权终止该条约;
(2) 多边条约当事国一方有重大违约时, 其他当事方有权一致同意终止与违约方的条约关系或终止所有当事方的条约关系。
10. 情势变迁。
考点定位 【27】 国际争端的强制性和政治性解决方式
[链接点P20]
关键词 ①平时封锁 ②斡旋与调停
考查点 1. 国际争端的强制性解决方法:
(1) 战争或武力解决 (非合法);
(2) ______① (只能由安理会决定并授权行动);
(3) 干涉内政 (非合法);
(4) 反报 (针对不违法行为, 合法);
(5) 报复 (针对违法行为, 合法)。
2. 国际争端的政治性解决方法:
(1) 谈判与协商;
(2) ______②;
注意点 斡旋, 第三方不参加当事国双方的谈判;调停, 第三方组织并参与谈判。
(3) 调查与和解。
注意点 调查只解决事实问题; 和解是在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解决争端的实质方案。
考点定位 【28】 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链接点P20]
关键词 ①回避制度 ②专案法官制度 ③任择强制管辖 ④自愿选择
考查点 法律解决方法主要指将争议移送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常设仲裁法院的争端解决方法。
一、国际法院
1. 法官。
(1) 法官对涉及其国籍国的案件, 不适用______①, 除非就任前曾参与该案件;
(2) 适用______制度②: 在法院审理案件中,如一方当事国有本国国籍的法官, 他方当事国也有权选派一人作为法官参与该案的审理; 如双方当事国都没有本国国籍的法官, 双方都可各选派法官一人参与该案的审理。
2. 诉讼管辖权。
(1) 诉讼当事国:
①联合国会员国;
②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③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但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相关其他义务的国家。
注意点 国际组织、法人或个人都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
(2) 对事管辖。
①自愿管辖: 当事国在争端发生后, 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
②协定管辖: 缔约各方在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 各方同意将有关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③______③: 《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可以通过发表声明, 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国家, 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 而无须另行订立特别协议。
注意点“任择”是指当事国自愿选择是否作出声明; “强制”是指一旦作出声明, 在声明接受的范围内, 国际法院就具有强制管辖权。
3. 咨询管辖权。
(1) 联合国大会、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等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 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2) 国家、团体、个人, 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3) 国际法院发表的咨询意见没有法律拘束力, 但对有关问题的解决及国际法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二、国际海洋法法庭 (海洋法公约)
1. 海洋法法庭的建立, 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争端的管辖, 争端当事国可以______④将争端交由哪个机构来审理。
2. 诉讼管辖权 (诉讼当事人)。
(1) 公约缔约国。
(2) 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平行开发合同的自然人、法人。
(3) 将管辖权授予法庭的任何其他协定的当事者。
注意点 1. 当事人一方为自然人或法人, 在提交争端时, 必须满足两项限制: 用尽当地救济; 自然人或法人的担保国或国籍国应邀参加司法程序。
2. 任择强制管辖是指只有争端各方都选择了国际海洋法法庭程序, 法庭才有管辖权。
三、国际常设仲裁法院 (1900年, 荷兰海牙)
1. 诉讼当事人: 国家。
2. 组成:
(1) 两个机构: 常设理事会、国际事务管理局。
(2) 仲裁员名单: 由缔约的每个国家各自遴选4名精通国际法并享有道德声誉的法学专家组成。各国提名不限本国国籍的人, 仲裁员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为6年。
3. 裁决为终局性, 3个月内请求仲裁庭作出解释。
考点定位 【29】 战争概述 [链接点P21]
关键词 ①领土条约 ②征用 ③防止义务
考查点 战争的开始和战争结束: 均以是否存在相关意思表示为标志。
注意点 停止敌对行动≠战争结束; 停止敌对行动只是一种临时的、为实现最终和平所作出的过渡性安排。
1. 战争开始的法律后果:
(1) 外交和领事关系断绝: 但是特权和豁免不因此减损 (两国交战, 不杀来使)。
(2) 条约变化:
①交战国双方的______①继续有效, 相互友好关系的政治条约废止, 一般的政治和经济条约停止;
②适用涉及战争规范的条约开始适用。
(3) 贸易往来禁止。
(4) 对敌产和敌国公民的影响:
①敌国在本国境内的国家财产: 可没收 (使馆财产除外);
②占领区的财产: 可______②, 但不得没收;
③私产: 可以限制使用, 但不得没收;
④敌国公民: 可限制但应尊重其人身。
2. 战时中立。 (临时性和特定性)
(1) 中立国的权利。
①领土主权受交战国尊重;
②中立国人员权益受保护;
③有权与交战国任何一方保持正常的外交和商务关系。
(2) 中立国的义务。
①不作为义务: 不直接或间接向交战国任何一方提供军事支持;
②______③: 防止交战国在其领土或管辖范围内从事战争或相关行为;
③容忍义务: 容忍交战国根据战争法对其国家和人民采取的有关措施 (对船舶的临检)。
考点定位 【30】 对作战手段和方法的限制 (海牙体系)
[链接点P21]
关键词 ①背信弃义
考查点 1. 禁止具有过分伤害力和滥杀滥伤作用的武器使用: 极度残酷的武器, 有毒、化学和生物武器。
注意点 核武器: 目前国际法尚未明确禁止。
2. 禁止不分皂白 (不区分军事目标和平民目标) 的战争手段和作战方法。
3. 禁止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4. 禁止______①的战争手段和作战方法, 但不禁止使用诈术。
注意点 背信弃义: 假装有在休战旗下谈判或投降的意图; 假装因伤或因病而无能力; 假装具有平民、非战斗员的身份; 使用联合国或中立国或其他非冲突各方国家的记号、标志或制服而假装享有被保护的地位。
考点定位 【31】 对战时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保护(日内瓦体系) [链接点P21]
关键词 ①人道主义待遇
考查点 1. 对战时平民的保护:
(1) 人道主义待遇;
(2) 对本国境内的敌国平民, 一般应准予其离境。
2. 对战俘、伤病员的保护 (______①):
(1) 权利不得放弃 (禁止战俘在任何情况下放弃公约规定的权利和待遇);
(2) 战争停止, 及时遣返战俘;
(3) 不得为保护某地点免遭攻击而将其安置于某地点;
(4) 个人财产不得没收;
(5) 对伤病员无区别的人道主义待遇, 不得歧视。
国际私法
考点定位 【1】 冲突规范 [链接点P24]
关键词 ①实体法 ②重叠适用 ③明示国别
考查点 1. 冲突规范是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______①来调整的法律规范。
2. 冲突规范的结构:
(1) 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调整的民商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
(2) 系属是指冲突规范中“范围”应适用的法律。
(3) 连结点是指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某一法律关系应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
3. 冲突规范的类型:
(1) 单边冲突规范: “系属”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规范;
(2) 双边冲突规范: 连结点和案情结合才能确定准据法; 如: “诉讼离婚, 适用法院法律。”
(3) ______②的冲突规范: “系属”中有两个以上“连结点”, 且须同时适用; 如: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 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4)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系属”中有两个以上“连结点”, 无适用先后顺序的, 任选一个即可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系属”中有两个以上“连结点”, 有适用先后顺序或条件的, 只能依顺序或有条件的选。
注意点 (1) 单边和双边冲突规范都只有一个连结点, 区别在于是否已______③。
(2) 重叠适用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都有二个以上连结点, 区别在于各连结点是并列项还是选择项。
考点定位 【2】 反致 [链接点P25]
关键词 ①间接反致 ②转致
考查点
注意点“折腾出去”是转致; “折腾回来”是反致。
2. 我国不采用反致、转致制度: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 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考点定位 【3】 外国法的查明 [链接点P25]
关键词 ①当事人 ②审案机关审查认定
考查点 1. 查明的主体。
(1) 当事人意思自治导致适用外国法→______①首先负责查明。
(2) 当事人未选择, 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查明。
2. 查明途径。
(1) 当事人提供。
(2) 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 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
(4) 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 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3. 无法查明的后果: 适用中国法。
4. 对外国法与异议由______②。
5. 外国法的错误适用: 可以上诉。
考点定位 【4】 公共秩序保留 [链接点P25]
关键词 ①适用中国法律
考查点 1.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法院地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外国法时, 如果外国法的适用或外国法的适用结果会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 则限制或排除该外国法适用的制度。
2. 中国实践: 外国法律 (包括国际条约) 适用损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______①。
考点定位 【5】 法律规避 [链接点P25]
关键词 ①连接点 ②强制性规定
考查点 1. 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 故意制造或改变构成法院地国冲突规范______①的具体事实, 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准据法而使对其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
2. 中国实践: 只有被规避的法律为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中的______②, 在我国才会被认定为是法律规避行为。
考点定位 【6】 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
[链接点P25]
关键词 ①直接适用 ②金融安全
考查点 1. 我国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 ______①该强制性规定。
2. 应当认定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1) 劳动者权益保护;(https://www.daowen.com)
(2) 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
(3) 环境安全;
(4) 外汇管制等______②;
(5) 反垄断、反倾销。
注意点 口诀: 一保二反三安全。
考点定位 【7】 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链接点P26]
关键词 ①最密切联系 ②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③适用异议
考查点 1. 最密切联系原则, 指法院在审理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时, 权衡各种与该案当事人具有联系的因素, 从中找出与该案具有______①的因素, 根据该因素的指引, 适用解决该案件的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原则。
2. 意思自治原则:
(1) 只有法律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的, 当事人的选择法律才有效, 且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不受实际联系原则的限制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 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最晚时间为______②, 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法律且未提出法律______③的, 视为已达成意思自治;
(3) 国际条约 (包括尚未对中国生效的) 可以成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对象, 但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且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考点定位 【8】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27]
关键词 ①经常居所地法律 ②主营业地
考查点 1. 自然人: ______①。
(1) 经常居所地的认定: 纠纷发生时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作为其生活中心。(就医、劳务派遣、公务情形除外)
(2) 经常居所地不明, 适用现在居所地法律。
(3)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人格权等问题原则上均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4)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 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适用行为地法律, 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2. 法人。
(1) 原则: 登记地法律。
(2) 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 可以适用______② (经常居所地) 法律。
考点定位 【9】 物权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27]
关键词 ①船旗国法 ②原登记国法
考查点 1. 基本原则。
(1) 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法。
(2) 动产: 意思自治优先; 否则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
2. 例外。
(1) 船舶。①原则: 船旗国法。②例外: 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 光船租赁以前或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 适用原登记国法。
(2) 民用航空器。①原则: 登记国法。②例外: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
(3) 运输中的动产。
意思自治优先; 否则适用运输目的地法。
(4) 有价证券: 权利实现地法或最密切联系地法。
(5) 权利质权: 质权设立地法。
注意点 关联记忆:
1. 船舶所有权、抵押权和留置权适用______①。
2. 船舶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
3. 光船租赁以前或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 适用______②。
考点定位 【10】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28]
关键词 ①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②劳务派遣③最密切联系原则
考查点 1. 意思自治原则优先。
(1) 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2) 消费者合同: ①由消费者选择, 但只能选择____________①; ②无选择, 看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有无经营活动, 若有, 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若无, 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3) 劳务合同: ①通常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 ②工作地难以确定的, 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③______②, 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2.______③。
依“特征履行原则”确定最密切联系原则。
(1) 买卖合同, 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 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 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2) 借款合同, 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
(3) 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 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考点定位 【11】 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28]
关键词 ①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②法院所在地法③被请求保护地的法律
考查点 1. 一般侵权行为 (按顺序)。
(1) 协议优先。
(2) 共同经常居所地。
(3) 侵权行为地。 (包括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 两者不一致, 人民法院选择适用)
2. 船舶碰撞侵权。
(1) 同一国籍的船舶, 适用船旗国法。
(2) 不同国籍船舶: 公海碰撞, 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 其他地方碰撞, 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3) ______①: 法院所在地法。
3. 民用航空法侵权。
(1) 对地面、内水或领海水面第三人侵权: 侵权行为地法。
(2) 在公海上空对水面上的第三人侵权: ______②。
4. 侵犯人格权。
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 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5. 知识产权侵权。
(1) 协议优先, 但只能协议选择法院地法律。
(2) 无协议的, 适用______③。
6. 产品责任侵权。
(1) 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
(2) 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 或者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 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
7.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之债。
(1) 协议优先。
(2) 共同经常居所地。
(3)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
考点定位 【12】 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29]
关键词 ①出票地法 ②理算地法 ③基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考查点 1.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1) 票据债务人行为能力。
①原则: 本国法。
②例外: 若依行为地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的, 适用行为地法。
(2) 票据行为 (出票、背书、承兑、付款、保证)。
①原则: 行为地法。
②例外: 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 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
(3)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 ______①。
(4) 持票人责任: 付款地法。 (票据提示期限、有关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
(5) 票据丧失时权利保全程序: 付款地法。
2. 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3. 代理、信托、时效和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
4.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1) 归属和内容: 被请求保护地法。
(2) 转让或许可: 适用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
考点定位 【13】 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30]
关键词 ①有限的意思自治 ②共同国籍国法
考查点 1. 结婚。
(1) 实质要件 (结婚条件): 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 (在一方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结婚) 婚姻缔结地法。
(2) 程序要件 (结婚手续): 符合婚姻缔结地法、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或者国籍国法的, 均为有效。
2. 离婚。
(1) 协议离婚: ______① (只能选一方经常居所地法或国籍国法) →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
(2) 诉讼离婚: 法院地法。
3. 夫妻人身关系: 共同经常居所地法→____________②。
4. 夫妻财产关系。
有限的意思自治 (只能选一方经常居所地法、国籍国法、主要财产所在地法) →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
考点定位 【14】 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30]
关键词 ①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②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
考查点 1. 收养。
(1) 收养手续、条件: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2) 收养效力: ____________①。
(3) 收养关系的解除: 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2. 监护。
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____________②的法律。
3. 扶养。
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4. 父母子女关系。
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 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考点定位 【15】 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 [链接点P30]
关键词 ①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 ②立遗嘱时
考查点 1. 法定继承。
(1) 动产: 被继承人____________①。
(2) 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 遗嘱继承。
(1) 遗嘱方式, 符合遗嘱人______②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 遗嘱均为成立。
(2) 遗嘱效力, 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3. 遗产管理: 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4. 无人继承财产归属: 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考点定位 【16】 国际商事仲裁 [链接点P31]
关键词 ①人民法院裁定 ②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法律 ③内部报告制度 ④提供担保
考查点 1. 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
(1) 认定机构。
①仲裁机构和法院都有权认定。
②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 应由______①。
(2) 法律适用。①意思自治优先, 否则仲裁机构所在地法或仲裁地法; 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与适用仲裁地法将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不同认定的, 法院应当适用____________②。②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 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书面提出。
(3) 管辖法院。
①确定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管辖法院: 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
②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管辖法院: 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 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 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
(4) 法院认定无效的______③: 须逐级上报至最高院, 依最高院的审核意见作出裁定。
2.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
(1) 申请撤销的机构和期限。
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2) 申请撤销的理由。
①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②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 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③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④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 法律后果。
①对于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 当事人无权提出上诉或申诉, 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起抗诉。
②一项涉外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后, 当事人可以依据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续表
4. 仲裁程序中的保全。
(1) 财产保全。
涉外仲裁机构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提交被保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中院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 应责令申请人______④,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 裁定驳回申请。
(2) 证据保全。
①涉外仲裁机构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中院。
②法院经审查认为无须提供担保的, 申请人可不提供担保。
考点定位 【17】 国际民事诉讼 [链接点P32]
关键词 ①个人名义 ②不方便管辖 ③平行诉讼管辖 ④应诉答辩
考查点 一、外国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1. 自然人: 护照等身份证件。 (无需履行证明手续)
2. 企业或其他组织:
(1) 企业或组织的身份证明;
(2) 代表参与诉讼的人的身份证明。
注意点 证明手续。
(1) 所在国与中国有外交关系: 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 所在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 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3) 中国与其所在国签订条约中约定的其他证明方式。
二、外国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限制
1. 委托律师必须委托我国律师。 (本国人、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2. 使领馆官员。
(1) 若受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只能以______①进行, 在诉讼中不享有特权与豁免;
(2) 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国聘请律师或诉讼代理人, 以外交代表身份进行, 享有特权与豁免。
三、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
1. 普通地域管辖: 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我国, 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 对于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则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管辖。
2. 涉外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权: 被告在中国没有住所, 但是只要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侵权行为地、财产所在地有在中国境内的, 相关法院就有管辖权。
3. 专属管辖: 因在我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我国法院有专属管辖权。
4. 协议管辖: 合同或财产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但应该与合同因素相关 (如履行地、签订地等)。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 ______② (放弃管辖权) 原则: 《民诉解释》第532条涉外民事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告知其向更方便的外国法院提起诉讼:
(1) 被告提出案件应由更方便外国法院管辖的请求, 或者提出管辖异议;
(2) 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的协议;
(3) 案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
(4) 案件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
(5) 案件争议的主要事实不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且案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重大困难;
(6) 外国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 且审理该案件更加方便。
6. ______③: 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 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 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可予受理。
7. 默示接受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 并应诉答辩④的, 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8.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考点定位 【18】 文书送达 [链接点P33]
关键词 ①使领馆 ②授权 ③能够确认收悉④强制措施
考查点 1. 我国→外国。
(1) 国际条约;
(2) 外交途径 (没有国际条约才这么做);
(3) ______① (向中国人);
(4) 诉讼代理人 (委托书排除除外) 或中国境内的代表机构;
(5) 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 (经受送达人______②);
(6) 邮寄 (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 3个月;未履行签收手续不一定代表没有送达);
(7)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______③);
(8) 我国领域出现的受送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董、监、高);
(9) 代表机构;
(10) 留置送达;
(11) 公告 (兜底方式, 3个月)。
注意点 (1)、 (2) 不能并用, 其他都可以, 同时采用多种送达途径的, 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2. 外国→我国。
(1) 有条约的依条约送达;
(2) 没有条约依外交途径送达;
(3) 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 (不得采取______④)。
送达途径: 外国法院→该国驻华使领馆→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受送达人。
注意点 1. 《海牙送达公约》: 未附中文译文但附英文或法文文本的, 我国法院不得拒绝送达。
2. 我国《民事诉讼法》: 未附中文译文的, 我国法院有权拒绝送达。
3. 经最高法院授权的高级法院有权直接对外发出本辖区各级法院文书送达的请求。
考点定位 【19】 域外调查取证 [链接点P33]
关键词 ①司法程序 ②本国公民
考查点 1. 代为取证:
①以条约为基础;
②以请求书的方式进行;
③通过被请求国指定中央机关 (我国为司法部) 转递;
④仅限于调取______① (不包括行政程序)的证据。
2. 使领馆取证向其______②取证且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3. 特派员取证、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自行取证, 我国原则上不允许。
考点定位 【20】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链接点P33]
关键词 ①承认 ②2年 ③解除夫妻身份关系
考查点 1.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1) 该国与中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
(2) 判决已生效;
(3) 诉讼程序无瑕疵;
(4) 不违反中国公共秩序;
(5) 案件不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6) 原判决国法院必须有管辖权;
(7) 审判程序公正;
(8) 不与我国正在进行的或已经终结的诉讼相冲突。
2. 程序:
(1) 承认和执行可同时提出, 也可分别提出;
(2) 只申请承认的, 法院仅审查并裁定 (一裁终局, 合议庭) 是否______①;
(3) 只申请承认的, 申请执行的______②期间自法院承认裁定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3. 离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条件:
(1) 离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以双边司法协助协议或互惠关系为基础;
(2) 对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若依据条约和互惠的请求, 符合条件的, 承认执行其全部; 若依据我国司法解释提出请求的, 符合条件的, 只承认执行其外国判决中____________③的内容。
注意点 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人提出; 外国判决和裁定的承认和执行可以由外国法院、当事人提出。
考点定位 【21】 区际文书送达与调查取证
[链接点P34]
关键词 ①委托送达 ②指定代收人 ③受案法院出具 ④6个月内 ⑤非一般性开支
考查点 一、文书送达
1. 域外文书送达与区际文书送达途径的异同。
(1) 域外送达 (9种)。①国际条约; ②外交途径 (没有条约); ③使领馆 (向中国人); ④诉讼代理人或代表机构; ⑤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 (经受送达人授权); ⑥邮寄 (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 ⑦在我国领域出现的受送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董、监、高); ⑧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能够确认收悉); ⑨公告 (兜底方式)。
(2) 区际送达途径 (涉港澳为7种, 涉台为8种)。
第一, 域外送达的9种方式中, ④~⑨种方式也适用于向港、澳、台的送达; 第二, 涉港、澳、台均可采用“______①”方式, 但存在区别; 第三, 涉台送达还可采用“______②”方式。
(3) 邮寄和公告送达的期限为3个月。
注意点 域外送达的个案中, 国际条约和外交途径不能同时并用。邮寄3个月期满音讯全无, 视为未送达; 公告3个月期满, 视为送达。
2. 区际文书委托送达。
二、中国内地与澳门地区之间的调查取证
1. 涉澳委托调取证据与涉澳委托送达文书在机构和程序上基本一致, 但期限为3个月。
2. 委托方法院的参与:
(1) 如委托方提出要求, 受托方应当通知取证的时间、地点;
(2) 如委托方提出请求, 受托方可以允许委托方司法人员出席。
3. 涉澳调取证据的委托书由______③,但需要通过高院 (内地) 或终审法院 (澳门) 转递。
三、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之间的调查取证
1. 内地指定各高级人民法院为联络机关; 香港地区指定行政署为联络机关。
注意点 最高法可直接通过香港地区指定的联络机关委托提取证据。
2. 内地法院委托香港地区法院提取证据的, 请求协助的范围包括:
(1) 讯问证人;
(2) 取得文件;
(3) 检查、拍摄、保存、保管或扣留财产;
(4) 取得财产样品或对财产进行试验;
(5) 对人进行身体检验。
3. 香港地区法院委托内地法院提取证据的, 请求协助的范围包括:
(1) 取得当事人的陈述及证人证言;
(2) 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及电子数据;
(3) 勘验、鉴定。
4. 受委托方应当尽量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____________④完成委托事项; 未完成或部分完成的, 应书面说明理由。
5. 受委托方因执行受托事项产生的一般性开支, 由受委托方承担; ______⑤, 由委托方承担。
注意点 非一般性开支, 应先与委托方协商, 以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受托事项。
★考点定位【22】 区际判决的认可与执行
[链接点P35]
关键词 ①民商事案件 ②初级执行 ③依被请求方法律
考查点 1. 区际法院判决认可与执行的异同。
续表
2. 内地和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
(1) 不适用以下案件:
①内地法院审理的赡养、兄弟姐妹之间扶养、解除收养关系、成年人监护权、离婚后损害责任、同居关系析产案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的应否裁判分居的案件;
②继承案件、遗产管理或者分配的案件;
③内地法院审理的有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案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的有关标准专利 (包括原授专利)、短期专利侵权的案件,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的有关确认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案件;
④海洋环境污染、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共同海损、紧急拖航和救助、船舶优先权、海上旅客运输案件;
⑤破产 (清盘) 案件;
⑥确定选民资格、宣告自然人失踪或者死亡、认定自然人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⑦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撤销仲裁裁决案件;
⑧认可和执行其他国家和地区判决、仲裁裁决的案件。
(2) 根据被请求方法律的规定确定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的期间、程序和方式。
(3) 被请求方法院对原审法院管辖权的审查标准:
①原审法院受理案件时, 被告住所地在该方境内;
②原审法院受理案件时, 被告在该方境内设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办事处、营业所等不属于独立法人的机构, 且诉讼请求是基于该机构的活动;
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合同履行地在该方境内;
④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侵权行为实施地在该方境内;
⑤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原审法院地管辖, 但各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被请求方境内的, 原审法院地应系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
⑥当事人未对原审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 但各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被请求方境内的,原审法院地应系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
注意点 须同时符合该案件不属于被请求方法院专属管辖的前提。
(4) 不予认可和执行原审法院的判决的情形:原审法院的审判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当事人提起恶意“平行诉讼”、违反被请求方的法律基本原则或者公共利益、公共政策。
(5) 相互认可和执行的判决内容包括金钱判项、非金钱判项; 判决包括惩罚性赔偿的, 不予认可和执行惩罚性赔偿部分。
注意点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案件、假冒纠纷案件 (香港地区), 限于根据原审法院地发生的侵权行为所确定的金钱判项,包括惩罚性赔偿部分。
(6) 认可和执行的财产范围, 包括利息、诉讼费、迟延履行金等, 不包括税收、罚款。
考点定位 【23】 区际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
[链接点P35]
关键词 ①司法协助 ②一事再诉
考查点 1. 原则上都不允许同时向内地的几个中院申请认可与执行。
2. 专属管辖可以成为拒绝法院判决的理由, 但不能成为拒绝其他______①事项 (文书送达、调取证据、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 的理由。
3. ______②。
国际经济法
考点定位 【1】 国际经济新发展 [链接点P37]
关键词 ①最惠国待遇 ②特别提款权 ③负面清单 ④准入前国民待遇
考查点 1. “一带一路”战略。
(1) 含义: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2) 首倡国家: 中国。
(3) 中国与沿线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内容。
中国与沿线国家签订的双边协定: 限于______①和公平与公正待遇、损失或损害的补偿、担保机构的代位权、征收等。
(4) 亚投行。
2014年10月, 中国、印度、新加坡等成员国在北京签署《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备忘录》,决定成立亚投行。
2. 人民币加入______② (SDR)。
(1) 批准时间: 2015年11月30日。
(2) 用途: 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收支逆差等。
(3) 货币: 美元、欧元、英镑、日元、人民币。
(4) 后果和意义: 降低我国的外汇储备规模,推动人民币资本市场、债券市场产品的国际化, 改善中国金融市场环境, 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
3. 投资领域的新发展。
(1) 主要表现: 首次接受______③和______④。
(2)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 除了清单上的禁区, 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与外资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措施均以清单形式列明。
(3) 准入前国民待遇: 外资在进入阶段给予国民待遇 (即引资国应给予外资不低于内资的待遇)。
(4) 新型投资协定代表: 中美投资协定 (以往的旧版投资协定偏重于投资保护, 仅规定最惠国待遇、公平工资待遇、征收与国有化、担保机构代位权等问题)。
(5) 2019年《外商投资法》。
考点定位 【2】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链接点P38]
关键词 ①装港货物置于船上 ②FOB、 CIF、CFR ③平安险
考查点 1.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
续表
2.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
注意点 (1) 新增2个术语: DAP、 DAT。
(2) 三个重要的术语______②。
3. 2010通则与2000通则的区别。
考点定位 【3】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链接点P38]
关键词 ①所有权转移 ②任意性 ③转致、反致提出保留
考查点
考点定位 【4】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链接点P39]
关键词 ①特定的人发出 ②先于要约到达
考查点 1.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以下简称《公约》) 与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基本相同。 《公约》要求要约必须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______①, 我国《合同法》无特定对象的要求。
2. 要约:
(1) 撤回和撤销:
①要约撤回的通知______②的即为可撤回的要约;
②不可撤销的要约:
a. 明确写明期限的或以其他方式表明不可撤销的;
b. 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已信赖行事。
(2) 失效: 过期、要约人撤销、受约人实质性改变条款。
注意点 (1) 对要约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 即为拒绝该项要约, 并构成反要约。此时, 原要约失效。
(2) 实质性变更: 价格、风险转移、交货时间、运费承担、保险费承担等, 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即表明拒绝要约。
3. 承诺 (对要约表示接受, 并附有非实质性的变更, 视为承诺)。
(1) 有效要件: 有效期内作出、与要约内容一致。
(2) 撤回: 只要撤回的通知能在承诺生效之前或与其同时送达要约人。承诺只能撤回, 不能撤销。承诺一经生效, 合同即告成立。
考点定位 【5】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主要义务
[链接点P39]
关键词 ①提前交单 ②合同预期的货物转售地③指示 ④接收不等于接受 ⑤提前交货
考查点 1. 《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续表
2. 《公约》关于买方义务的规定:
考点定位 【6】 违约救济 [链接点P39]
关键词 ①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额 ②根本违约
考查点 1. 买卖双方共有的救济方式有三种:
(1) 实际履行: 实际履行不是万能的。
(2) 解除合同: 最严重的救济方式; 根本违约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 但不是必然结果。
(3) 损害赔偿: 可以单用也可以与其他救济方式并用, 但最终赔偿额____________①。
2. 以______②为前提的救济方式有两种:
(1) 交付替代物。
(2) 解除合同。
3. 分批交付的货物无效的处理: (取决于各批次货物的关联关系)
(1) 无关联关系, 只能宣告合同对该批次货物无效。
(2) 为相互依存关系, 可宣告对该批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次货物均无效。
考点定位 【7】 提单 [链接点P40]
关键词 ①物权凭证 ②指示提单 ③凭身份证明取货
考查点 1. 提单。
2. 海运单。
考点定位 【8】 无单放货 [链接点P40]
关键词 ①连带赔偿责任 ②CIF价 ③卸货港所在地法律 ④1年
考查点 1. 承运人应承担无单放货的责任。
(1) 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由此造成损失的民事责任。
(2) 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 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3) 提货人凭伪造的提单向承运人提取了货物, 承运人承担无单放货的责任。
(4)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______①。
2. 赔偿责任的范围。
(1) 赔偿额: 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 (______②)。
(2)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 不适用《海商法》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3. 承运人免责的情况。
(1) 承运人依照______③规定, 必须将承运到港的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港口当局的。
(2) 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 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 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 承运人主张免除交付货物责任的。
(3) 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 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后, 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
(4) 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4. 时效和法律适用。
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诉讼时效为______④, 适用的法律为《海商法》, 《海商法》没有规定的, 适用中国其他法律规定。
注意点 凭托运人的要求无单放货的免责只适用于签发记名提单的情形。
考点定位 【9】 提单的重要公约及我国海商法
[链接点P40]
关键词 ①航行过失 ②无过失免责 ③火灾
考查点
续表
考点定位 【10】 共同海损 [链接点P41]
关键词 ①有意造成的特殊花费 ②合理有效
考查点 1.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 为了共同安全, 有意地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 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应当由获救财产的受益人进行分摊; 无论投保何种险别, 保险人都赔偿共同海损的牺牲、费用和分摊。
2. 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
(1) 必须存在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
(2) 牺牲和费用是人为______①;
(3) 采取措施必须______②。
3. 举例说明一艘船装了甲、乙、丙三家的货物, 每家的货物价值都是3000元, 航行途中遇到飓风, 为了减轻船舶重量, 避免全部货物落入海中,船长决定把甲的货物抛入海中, 该措施奏效, 乙、丙的货物安然无恙。甲货物损失了3000元, 乙、丙得利, 那么乙和丙应分担甲遭受的损失, 3000÷3=1000, 乙、丙各赔甲1000元, 甲自己承担1000 元的损失。如果甲、乙、丙均有保险, 那么保险公司也应该给每人赔偿1000元。
考点定位 【11】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中的险别
[链接点P41]
关键词 ①推定全损 ②单独海损 ③不能单独投保
考查点 1.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的风险划分。
(1) 海上风险。
①自然灾害: 自然力量 (海啸、地震、飓风、雷电)。
②意外事故: 偶然、非意料原因的事故 (触礁、火灾、沉没、失踪)。
(2) 外来风险。
①一般外来风险 (偷窃、串味、钩损、淡水雨淋等)。
②特别外来风险 (政治、行政等原因)。
③特殊外来风险 (战争、罢工)。
2.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损失划分。
(1) 全部损失。
①实际全损 (如, 火灾烧没了)。
②______① (如, 钻石掉海里了, 虽然还在,但很难捞上来)。
(2) 部分损失。
①共同海损。
②______②: 指共同海损以外的货物部分损失。
3.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
注意点 平安险、水渍险都只保海上风险,不保附加险, 无论任何险别, 保险人都赔偿共同海损的牺牲、费用和分摊。
注意点 附加险______③, 只能在投保主要险别后再附加投保。
考点定位 【12】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责任期间和除外责任 [链接点P41]
关键词 ①仓至仓条款 ②过失 ③发货人责任
考查点 1. 责任期间: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期间并不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保险责任期间(合同订立时), “______①”是最常用的约定保险期限的条款, 即保险期间为起运地仓库到目的地收货人仓库。
2. 除外责任:
(1)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______②所造成的损失。
(2) ______③引起的损失。
(3)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 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 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考点定位 【13】 托收 [链接点P42]
关键词 ①追究代收行的责任 ②单据实质 ③银行无义务收货
考查点 1. 托收是由收款人开立汇票, 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2. (1) 基本程序:
(2) 卖方 (委托人) 与托收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托收行和代收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代收行和买方 (付款人) 之间无直接法律关系; 卖方和代收行之间无直接法律关系; 委托人和付款人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
(3) 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委托人(卖方) 遭受损失, 委托人并不能直接对代收行起诉, 而只能通过托收行______①; 卖方无权要求托收行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托收行对代收行的行为免责; 卖方有权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3. 银行的免责:
(1) 银行只须核实单据在表面上与托收指示书一致, 对假签名、无权的签名不负责任 (______②)。
(2) 寄送途中发生延误、遗失以及专门术语在翻译上或解释上的错误概不负责。
(3) 不可抗力免责 (天灾、战争、罢工)。
(4) 事先未征得银行同意, 货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或以银行为收货人, 银行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无义务提取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 (______③)。
(5) 托收行对代收行的行为免责。
(6) 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 若托收指示书上无特别指示, 银行没有作出拒绝证书的义务。
考点定位 【14】 银行信用证 [链接点P42]
关键词 ①表面一致 ②对单据的实质免责 ③“软条款”信用证 ④止付令 ⑤未善意地付款或承兑
考查点 一、概念和性质
信用证是银行依开证申请人的请求, 开给受益人的一种保证银行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承担付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二、信用证的流转程序〛 注意点 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1. 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
2. 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是以开证申请书及其他文件确定的委托合同关系。
3. 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有争议, 但当信用证送达受益人时, 在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即形成了对双方有约束力的独立合同。
4. 通知行与开证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5. 通知行与受益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三、信用证欺诈
1. 类型:
(1) 开立假信用证。
(2) ______③:“软条款”指信用证中规定一些限制性条款, 或信用证的条款不清、责任不明, 使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大大降低, 因而对受益人 (卖方) 非常不利。
注意点“软条款”包括:
①信用证中载有暂不生效条款;
②限制性付款条款, 如信用证规定:“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要在货物清关后才支付”;
③加列各种限制, 如“出口货物须经开证申请人派员检验, 合格后出具检验认可的证书”。
(3) 伪造单据或以假货充真货。
(4) 以保函换取与信用证相符的提单 (倒签提单、预借提单、清洁提单)。
2. 信用证欺诈例外:
(1) 概念: 如果在银行对卖方提交的单据付款或承兑之前, 发现或获得确凿证据, 证明卖方确有欺诈行为, 利害关系人可请求法院向银行颁布禁止令, 禁止银行付款。
(2) 具体实施:
考点定位 【15】 我国的对外贸易法 [链接点P43]
关键词 ①登记备案制 ②市场容量有限
考查点 1. 对外贸易经营者:
(1)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外贸经营者。
(2) 外贸经营权的获得采取______①,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即可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2. 可以限制或禁止货物、技术进口或出口的情形: (1)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 2) 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 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 保护环境, 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3) 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 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 4) 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 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5) 输往国家或者地区______②, 需要限制出口的。 ( 6) 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 需要限制出口的。 (7) 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 需要限制进口的。(8) 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9) 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 需要限制进口的。 (10)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11)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 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3. 可以限制或禁止国际服务贸易的情形:(1)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2) 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 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 保护环境, 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3) 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 需要限制的。 (4) 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 需要限制的。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 6)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 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4. 货物与技术、服务贸易都禁止的情形:(1)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2) 为了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 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 保护环境。 (3) 为了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 (4) 为了保障国际收支平衡 (外汇收支平衡)。
考点定位 【16】 反倾销措施 [链接点P43]
关键词 ①正常价值 ②实质损害 ③商务部发起 ④进口经营者承担 ⑤多退少不补 ⑥原则不追溯
考查点 1. 反倾销措施适用条件:
(1) 倾销。
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进口国市场。
注意点“______ ①”的确定: 按顺序, 出口国(地区) 的可比价格, 出口到第三国 (地区) 的可比价格或者原产国构成价格。
(2) 损害。
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______②或产生实质损害威胁, 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3) 因果关系。
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注意点 终止反倾销调查情形:
(1) 申请人撤销;
(2) 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3) 倾销幅度低于2%;
(4) 数量或者损害可以忽略不计。
3. 反倾销措施:
考点定位 【17】 反补贴措施 [链接点P43]
关键词 ①专向性补贴 ②出口国政府 ③出口经营者
考查点
续表
考点定位 【18】 保障措施 [链接点P43]
关键词 ①数量增加 ②提高关税 ③不针对来源
考查点 1. 保障措施。
2. 二反一保的对比。
考点定位 【19】 世界贸易组织基本法律制度
[链接点P44]
关键词 ①国际民用航空器协议 ②最惠国待遇原则 ③边境贸易 ④政府采购例外
考查点 一、法律框架
续表
注意点 1. 仍然有效的诸边协议只有《国际民用航空器协议》 《政府采购协议》。
2. WTO目前有效的协议中, 只有《______①》 《政府采购协议》对中国没有拘束力。
二、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1. ______② (主要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
(1) 要求成员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 (无论是否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的优惠待遇, 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其他所有成员。
(2) 最惠国待遇限于相同情形、相同事项 (同种商品)。
(3) 特点: 普遍性 (多边性)、相互性、自动性 (无条件性)、同一性。
(4) 适用: 与进出口有关 (包括进出口产品的国际支付转移) 的任何关税和费用; 进出口关税和费用的征收方式; 与进出口有关的规则、手续; 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 影响产品的国内销售、许诺销售、购买、运输、经销和使用的法律规章和要求方面的待遇。
(5) 例外: ______③、普遍优惠待遇、区域(包括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 经济安排、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等。
(6) 条款的修改须经全体成员同意。
2. 国民待遇原则: ______④、仅对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的补贴例外、一般例外。
3. 关税减让原则: 约定好的关税, 除非有特别规定, 否则只能降低不能提高。
4. 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例外: 粮食等短缺、归类或分级或销售标准、农渔产品过剩、保障金融地位和收支平衡)
考点定位 【20】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链接点P44]
关键词 ①当地成分要求
考查点 TRIMs协议要求成员国各国外资立法中不得含有以下条款:
1. ______①: 外资企业必须购买东道国一定的产品作为投入。包括当地含量要求和当地产比率要求。以下均属于当地成分要求, 比如:
(1) 要求外资企业必须优先购买东道国产品;
(2) 要求外资企业在生产中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当地产品;
(3) 依照国产化率降低生产汽车的进口配件的税额。
2. 贸易平衡要求: 要求外资企业出口大于进口。
3. 进口用汇限制: 限制外资企业使用外汇的数量。
4. 国内销售要求: 要求外资企业产品在国内销售的数量。
考点定位 【21】 《服务贸易总协定》 [链接点P44]
关键词 ①跨境交付 ②取决于各成员的承诺
考查点 1. 功能分类:
(1) ______①: 服务产品的跨境流动。
(2) 境外消费: 消费者跨境流动, 比如出国旅游。
(3) 商业存在: 服务者跨境流动+设立机构。
(4) 自然人流动: 服务者跨境流动, 不设立机构。
注意点 政府服务采购受《政府采购协议》调整,《服务贸易总协定》不调整政府服务采购。
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点:
(1) 《服务贸易总协定》是框架性协议。是否市场准入, 是否给予国民待遇, 完全______②。
(2) 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都要求适用于同类服务或服务提供者。
(3) 最惠国待遇义务的例外清单采取“否定式”, 具体承诺则采取了“肯定式清单”, 成员只对具体承诺的事项和范围承担义务。
考点定位 【22】 WTO争端解决机制 [链接点P44]
关键词 ①事实审查+法律审查 ②无权发回重审③反向协商一致原则
考查点 1. 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的争端类型:
(1) 违反性申诉: 申诉方须证明被诉方国内措施违反了有关协议的条款 (若申诉成功, 被诉方需要废除或修改有关措施)。
(2) 非违反性申诉: 不追究被诉方是否违反了有关协议条款, 而处理被诉方的措施是否使申诉方根据有关协议享有的利益受损或丧失 (被诉方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 只需要作出补偿)。
2. 争端解决程序:
(1) 磋商: 必经程序、严格的时间限制 ( 60天)、保密进行。
(2) 专家组审理: 非常设机构、核心程序 (______①)、专家组的组成类似于仲裁庭、审理内容须与争端方主张一致。
(3) 上诉机构: 常设机构、只审理法律问题、______②。
(4) 专家组报告 (双方不上诉)、上诉机构的报告都须经过争端解决机构 (总理事会) 讨论通过。
(5) “______③”: 只有在争端解决机构的全体成员不赞成时方能否决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
考点定位 【23】 中国在WTO中的特殊义务
[链接点P44]
关键词 ①15年非市场经济承诺
考查点 1. 中国在WTO中的权利义务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各成员都承担的规范性义务; 另一部分是中国承担的特殊义务。
2. 中国在WTO中的特殊义务:
(1) 3 年放开外贸经营权的承诺——2004 年《对外贸易法》兑现。
(2) ______①——可以针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时适用替代国价格 (已失效)。
(3) 反补贴: 如中国政府提供补贴的主要接受者是国有企业, 该补贴被视为专向性补贴。
3. 12年特定产品保障措施承诺——可以专门针对中国产品适用保障措施 (已失效)。
考点定位 【24】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链接点P45]
关键词 ①优先权原则 ②展品公开展出之日
考查点
续表
[链接点P46]
关键词 ①国民待遇原则 ②自动保护原则 ③保护国国内法
考查点 1. 保护范围。
保护一切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
2. ______①。(双国籍)
(1) “作者国籍”标准: 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 其作品无论是否出版, 都受保护。
(2) “作品国籍”针对非公约成员国国民, 其作品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 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 (出版时间相差在30天之内), 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
3. ______②。
成员国国民及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其他人, 在作品创作完成时即自动享有著作权; 非成员国国民,在成员国又无惯常居所者, 其作品首先或同时在成员国出版也享有著作权 (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
4. 独立保护原则。
是否保护及保护水平依______③, 与作品来源国无关。
考点定位 【26】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链接点P46]
关键词 ①出租权 ②专利进口权 ③许诺销售权
考查点 1. 一般规定。
(1) 该协议第一次把最惠国待遇原则引入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领域。
(2)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实施体系: 包括一般义务、民事和行政程序及救济、临时措施、与边境措施相关的特殊要求以及刑事程序等。
2. 具体保护。
(1) 版权。
①保护客体方面, 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版权保护的对象。
②权利内容方面, 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的______①。
(2) 专利。
①原则: 成员国对任何发明均应提供专利保护。
②例外:
a. 疾病的诊断方法、治疗方法和外科手术方法。
b. 动植物新品种。
第一, 期限: 不少于自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20年。
第二, 专利权内容增加: ______②和______③。
(3) 商标。
扩大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且适用于服务标记,将相对保护扩大为绝对保护。
(4) 工业品外观设计。
TRIPs要求各成员对独立创作的、具有新颖性或原创性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提供保护, 保护期至少为10年。
(5)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①保护范围由只保护布图设计和含有受保护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扩大到了含有受保护集成电路的物品。
②将保护期由8年延长为10年, 并允许成员将布图设计的保护期限规定为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
③对善意侵权作出了补充规定。
(6) 未披露信息。
①保护的条件: a. 信息是秘密的; b. 有商业价值的; c. 合法控制信息的人已经根据情况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②保护信息的方式: 制止他人未经其许可, 以违反诚实的商业惯例的方式, 获得该信息或使用、公开该信息。
(7) 地理标志。
TRIPs规定, 各成员有义务对地理标志提供法律保护, 应当采取措施禁止将地理标志做任何不正当竞争的使用或作为商标注册。
注意点 所谓地理标志, 是指表示一种商品的产地在某一成员领土内, 或在该领土内的某一地区或地方的标志, 而某种商品的特定品质、名声或者其特色主要是与其地理来源有关。
考点定位 【27】 技术转让法 [链接点P46]
关键词 ①排他许可协议 ②限制改进 ③限制产销
考查点 1. 国际许可贸易是指双方通过订立许可协议, 一方当事人跨越国境转让技术的使用权,而另一方支付约定使用费的国际技术转让方式(转让方一般提供的是技术的使用权, 而非所有权)。
2. 国际许可协议:
(1) 独占许可协议: 许可方不仅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 而且许可方自己也不能在该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该项出让的技术。
(2) ______①: 许可方不能将该项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 但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该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对该项技术的使用权。
(3) 普通许可协议: 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被许可方、许可方和被许可的第三方都可使用该项技术。
3. 技术进出口合同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1) 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搭售)
(2) 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承担义务。(为无效专利付费)
(3) 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______②)
(4) 限制受让人从其他来源获得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禁止获得)
(5) 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的渠道或者来源。(限制购买)
(6) 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产品的生产数量、品种或者销售价格。(______③)
(7) 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限制出口)
考点定位 【28】 国际投资法 [链接点P47]
关键词 ①政治风险 ②货币汇兑险 ③代为求偿权 ④国际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
考查点 1. 海外投资保证制度, 资本输出国对本国的私人海外投资依据国内法所实施的一种对政治风险进行保险的制度, 旨在鼓励本国投资者向境外投资。
2.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直接承保成员国私人投资者在向发展中国家成员投资时可能遭遇的各种政治风险。
(1)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完全的国际法律人格、有权缔结契约、取得并处理不动产和动产、有权进行法律诉讼。
(2) 承保险别。
______②; 征收和类似措施险; 战争内乱险; 政府违约险; 经投资者与东道国联合申请, 并经MIGA董事会特别多数通过也可以承保其他商业风险合格投资者。
(3) 合格投资者。
①原则: 东道国以外的其他会员国的法人、自然人。
②例外: 东道国的自然人、东道国注册的法人 (投资双方申请+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董事会特别多数通过) 以及多数资本为东道国国民所有的法人。
(4) 合格的投资。
①在投资性质上, 必须能对东道国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必须与东道国的发展目标和重点相一致。
②在投资类型上, 不包括出口信贷。
③在投资时间上, 必须是新的投资, 即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注册之后才开始执行的投资。
(5) 代位求偿。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一经向投保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赔偿即取得______③。
3. 多边投资担保机制VS海外投资保证制度。
4.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 《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 )。
(1) 行使管辖权的条件:
①主体:
a. 缔约国政府 (东道国) 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
b. 双方同意→东道国与受外资控制的东道国法人。
②争端性质: 直接因______④。
③主观条件: 争端双方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
(2) 行使管辖权的后果:
①排除了其他争端解决方式;
②东道国仍有权要求对方用尽当地救济, 作为它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条件。
(3) 适用的法律:
① (按顺序) 意思自治优先; 东道国的国内法或者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
②双方均同意时可以根据公平和善意原则对争端作出裁决。
(4) 裁决的效力: 终局性和约束力。
注意点 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对国际投资争端行使管辖权后, 投资者母国无权再对投资者行使外交保护。
考点定位 【29】 国际融资担保 [链接点P48]
关键词 ①效力不受基础合同效力的影响 ②表面相符 ③中止止付 ④48小时内
考查点 1. 信用担保与物权担保。
2. 见索即付保函 (独立保函)。
(1) 特点。
①独立性: __________________①。
②连带性: 开立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③无条件性: 受益人只需提交保函要求的单据,开立人应立即付款。
(2) 单据审查。
①单函、单单______②。
注意点 即使不完全一致, 但并不导致相互间产生歧义的, 也认定构成表面相符。
②开立人对不符点可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
注意点 自行接受不符点的, 丧失向保函申请人的追偿权。
(3) 保函欺诈例外原则。
①申请______③:
a. 申请主体: 独立保函申请人、开立人、指示人;
b. 诉讼或仲裁前 (中) 可提出申请;
c. 止付令颁发的条件: 只能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发出、有欺诈的确凿证据、申请人提供充分担保、开立人未善意付款。
②程序:
a. 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后______④作出书面裁定;
b. 裁定中止止付的, 立即执行;
c. 申请人在止付裁定作出后30日内未提起独立保函欺诈纠纷诉讼或仲裁的, 应当解除止付裁定。
考点定位 【30】 国际税法 [链接点P49]
关键词 ①同一纳税人 ②同一笔收入 ③抵免制
考查点 1. 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1) 居民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对本国纳税居民的境内外所得享有的征税权。依此税收管辖权,纳税人承担的是无限纳税义务 (境内、境外收入都需缴纳)。
(2) 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指收入来源国对非纳税居民来源于该国的所得享有的征税权。来源地所得包括营业所得、劳务所得、投资所得、财产所得。依此税收管辖权, 纳税人承担的是有限的纳税义务(如, 中国政府对于在中国的美国人来自于中国的收入进行征税)。
(3) 常设机构原则:
①对非居民营业所得征税时采用。
②常设机构无需满足公司实体的法律要求。
③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油井、采石场等属于常设机构。
2. 国际双重征税及其解决。
(1) 国际重复征税: 指______①的同一笔收入,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 在同一征税期限内按同一税种予以征税。重复征税针对的是同一个人+同一项收入。
例子: 中国人在美国买的房子, 中国政府征房产税 (因为他是中国人) +美国政府征房产税 (因为房子在美国)。
(2) 国际重叠征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 对______②在 (具有关联关系的) 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象, 通常发生在公司和股东之间。
例子: 美国甲公司今年有利润100亿元, 美国政府征税10亿元, 利润分配给中国股东 (马某) 20亿元, 中国政府对分配给马某的利润征税5 亿元。同一笔收入 (甲公司利润), 两个国家从不同纳税人手中 (甲公司、马某) 各征一次税。
(3) 解决方法: ①免税制; ②______③; ③扣除制和减税制。
3. 国际逃税与国际避税: 主要区别在于减少税负的手段合法或非法。国际逃税是采违法手段, 国际避税则是合法但不诚信的手段。
4. 国际逃避税的防止。
(1) 国内立法:
①通过法律禁止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
②禁止非正常的利润转移。
③取消境内股东在基地公司未分配股息所得的延期纳税待遇。
(2) 国际合作:
①主要通过建立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在税款征收方面相互协助、在国际税收协定中增设反套用协定条款等方法。
②通过共同申报准则 ( CRS) 进行的金融信息交换:
a. 自动完成、每年一次;
b. 确定金融账户信息是否需要通过 CRS 交换取决于账户持有人是哪国的税收居民而非国籍;
c. 需要申报并交换的只有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和有现金价值的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