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条件

图1-4 协议离婚的条件
典型案例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协议离婚
张某与王某于2010年8月5日登记结婚,2015年7月4日王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入院治疗,2016年6月5日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017年3月3日王某与张某前往××区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二人并未将王某患病且已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事实告知××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亦未进行询问就为二人颁发了离婚证。王某的母亲得知女儿离婚后,以××区民政局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区民政局撤销王某与张某二人的离婚登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不予受理。王某与张某办理离婚登记时,王某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区民政局不应受理其作为申请人的离婚申请。因此,××区民政局向王某和张某核发的离婚证主要证据不足,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律师分析
结合案例的内容,主要分析协议离婚须具备的条件。
(一)协议离婚需满足哪些条件?
1.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
合法婚姻关系的确立一般以双方领取结婚证为标志。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男女同居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因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这一特定要件,所以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同居期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以及涉及子女、财产问题的争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均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涉及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解除,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离婚的法律后果有清醒的认识,才能独立自主地行使相应的权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程序来解除。
案例中,王某与张某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隐瞒了王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事实,王某对离婚的法律后果并无清醒的认识,二人并不符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必要条件,故最终法院撤销了××区民政局为二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行为。
2.协议离婚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https://www.daowen.com)
离婚应当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排除了单方离婚意愿。这意味着,任何一方所作出的离婚意思表示不是在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离婚的意愿应当是一致的,而不能有不同的意见。
3.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就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无法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4.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民法典》第1041条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在离婚后多少年之内不能再婚的条款,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自然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财产分割条款中处分了第三人的财产或者为了逃避债务约定全部财产归属一方所有,该类条款因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即使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且已办理完离婚手续,相应的条款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哪些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
依据《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之相应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
1.一方要求离婚的
办理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必须就离婚的意向达成一致。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无法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要求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只能到法院提起离婚纠纷之诉,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2.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依据《民法典》第1076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双方未对上述事宜协商一致,则民政部门不予颁发离婚证。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离婚涉及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如果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无法表达离婚的真实意愿,婚姻登记机关不应受理其作为申请人的离婚申请。当事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代理人也不能代替其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问题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4.双方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国外登记的,或是在我国港、澳、台地区注册登记的。如果双方的结婚登记不是在内地办理的,即使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也不能办理协议手续,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