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管辖的婚姻登记机关
2026年02月25日
一、确定管辖的婚姻登记机关
典型案例
协议离婚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民政局办理吗?
张某强和陈某户籍地均为石家庄市桥西区,结婚后二人一直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作。2017年5月6日两人因家庭琐事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双方能否到经常居住地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分析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机关应为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https://www.daowen.com)
案例中,张某强和陈某的户籍所在地均为石家庄市桥西区,故二人应当前往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无权受理其协议离婚申请。
另外,如果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上述规定已有例外。北京市婚姻登记新规已经出台,自2015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居民婚姻登记可跨区办理,即一方或双方为北京市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到北京市任一区域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