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信用原则】
2026年07月27日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条文注释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诚实不欺、恪守信用,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https://www.daowen.com)
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第二,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第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要求当事人在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时的主观心态应当是善意的、诚实的,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要兼顾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第二,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诚实信用的内涵和外延没有固定的范围,这种不确定性使得法官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就有了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有利于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也有利于填补立法漏洞,从而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