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四条【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https://www.daowen.com)

条文注释

合同的成立地点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直接关系到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在涉外经济贸易合同中,合同的成立地点还是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的依据。未约定履行地点的合同,合同的成立地点可以作为合同的履行地点。所以,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合同的成立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