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买卖】

第一百六十八条【样品买卖】

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条文注释(https://www.daowen.com)

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定的样品,出卖人交付的货物应当与样品具有相同的品质的买卖。凭样品买卖是一种特殊买卖,其特殊性表现在以货物样品来确定标的物。所谓样品,又称货样,是指当事人选定的用以决定标的物品质的货物。

为了检验买卖标的物是否与货样品质相同,通常采取封存货样的办法,以备日后对照。同时,出卖人应当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采取样品买卖时,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否则出卖人要承担违约责任。

应用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