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https://www.daowen.com)

条文注释

租赁合同根据是否约定期限,可以分为定期租赁合同与不定期租赁合同。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租期的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合同。在不定期合同当中,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但终止合同前应当给对方适当的准备时间。

对于租赁合同的期限,本条没有最低期限的规定,但作出了最高期限的限定,即最高不得超过20年,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双方订立的租赁合同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应缩短为20年。但是,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可以续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