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 则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乡镇财政机构在规定职权范围内,或者受上级政府财政部门委托,依法实施监督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