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分包

(一)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一词目前还没有法律或者法规对其作出明确的定义,对 “劳务分包”的规定见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定中。2004年2月3日建设部颁布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第5条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即劳务作业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并列,均属于施工分包。《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三个序列。”根据目前劳务分包的实践并结合上述规定,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完成的活动。其本质属性是:劳务分包企业即从事劳务作业的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劳务分包所指向的对象是完成分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部分而不是完成分包工程本身。劳务分包的内容或者标的为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部分,而不含建筑材料主材采购、工程质量及技术管理等。这一本质属性也是区别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的根本界限。劳务分包有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之分。违法劳务分包的情形包括: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或个人;2.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接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3.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台班费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