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虐的火舌——对纵火犯的心理透视

第八章 疯狂的杀人凶手

FBI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犯罪分子,狡猾、凶残、变态的人……对于这些人的内心世界我们同样感到好奇,现在就来了解一下他们混乱的内心世界吧!杀人狂、食人恶魔、纵火犯、恋童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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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沃基的杀人狂徒——对变态者的心理透视

1960年,杰弗里·达默出生于美国威斯康星州最大的城市——密尔沃基。达默从十岁时就开始拿动物做实验,他不止一次在家里砍下老鼠的头,抽出鸡的骨头,并且用木桩和支架支起狗的头进行解剖。

在达默18岁的时候,父母因为分居而经常不回家,只有达默一个人待在家里。有一天,达默遇到了徒步旅行的一个驴友。以邀请驴友到自己家里参观和喝酒为名,达默将这位驴友骗到了自己的家里。当参观和饮酒结束之后,在驴友离开达默家里的时候,达默用哑铃从背后袭击了这位驴友。杀害这位驴友之后,达默对他进行了分尸,然后将他的尸体藏了起来。

因为没有人报案,也没有人发现驴友的尸体,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达默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整之后,竟然前往大学去求学,学校生活并没有给达默带来多大的乐趣,他又决定从军,并且和部队签署了一份长达六年的契约。

在从军两年之后,达默因为自己酗酒的毛病而被美国陆军开除。1982年,达默来到了自己外祖母的独立地下室居住,他还先后找了两份工作,但是在工作期间,达默一直酗酒,并且拿动物的尸体“做实验”。

在从1987年秋天到1988年夏天的半年时间里,密尔沃基地区先后有三名年轻的男子失踪。这三名男子的尸体后来被人发现并且报案。这时,密尔沃基地区的警方才注意到,自己的管辖区内可能存在一个非常凶残的杀人狂徒。其实,这三名男子就是达默从同性恋的酒吧里带出来的,他先是将他们迷晕,然后再将他们分尸。

正在警方调查三名男子遇害的案件时,达默又将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骗回家中。他同样先将小男孩麻晕,并且试图性侵他。趁达默不注意,小男孩逃脱了,他跑到街上将自己的遭遇告知了一个正在巡逻的警察。

警察迅速赶到达默的家里,并且制服了他,当时警方并不知道达默就是杀害那三名失踪男子的凶手,他们只是指控达默性侵犯罪。在达默假释等待审判的时期,达默又将第五个人骗到自己的家中。他这次将这名死者分尸之后,留下了他的头颅,达默用开水剔除了头骨上的血肉之后,便开始在这个头颅上作画。

后来,因为性侵犯小孩的罪名,达默被判了一年的监禁。在离开监狱之后,达默杀人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从1990年到1991年一年的时间里,达默又先后杀死了12个人。警方多次贴出公告,希望公众提供线索,但是一直没有消息。

直到1991年7月22日那天,两名警察正在街上巡逻,这时一个左手戴着手铐的男人急匆匆向他们跑过来,这个男人称自己是刚从一个企图杀死自己的奇怪男人手里逃脱出来的。他将这两名巡逻警察带到了达默的住处,这才使一个杀害了17位受害者的变态凶手落入了法网。

后来,警方在搜查达默的住处时发现了很多被肢解的尸体和头颅,并且在浴室里找到了被悬挂着的骨架。面对警方的询问,达默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说自己曾杀害了至少17名男人和男孩儿。

达默因为自己的罪行被判处终身监禁,最后被自己的狱友杀死在监狱里。

达默死后,心理学家曾经针对达默的变态心理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大多数心理学家认为,达默童年的经历对其以后的行为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达默的父母经常吵架,并且在分手之后,双双离开了达默。在达默八岁那年,隔壁年长达默好几岁的一个大男孩将达默骗到他的家,并且性虐待了他。

一位达默的初中同学曾经这样评价过达默:“他很迷茫,从来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他似乎很需要帮助,因为他早晨来学校的时候经常带着一瓶威士忌。”可是,当时并没有人帮助达默,致使达默过早地离开了学校,开始去社会上闯荡。

从达默所实施的整个犯罪过程,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心理变态者最大的特点就是缺乏移情能力,他们无法体验他人的感情,甚至对最普通的社会责任都置之不理。他们谎话连篇、诡计多端,心里却不会有一丝内疚——事实上,他们根本不会对任何事情上心。正常人对世界的认知多是通过情感实现的,而心理变态者却生活在一个毫无情感的世界。他们的外表也许看起来平和、冷静又很绅士,但是他们的内心却是无比冷漠的,一点都不在乎别人的感受。

美国东海岸有一个非常帅气的年轻人,他肌肉发达,拥有一头金色的头发,眼睛大而有神,总之,每一个见到他的女人都会被他吸引。很多第一次见到这个年轻人的女孩都会主动和他约会,并且会主动向他投怀送抱。

谁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外表帅气的年轻人竟是一个杀人恶魔,他将骗到手的姑娘领回去,和自己的同伴一起强暴和殴打她。之后,这个年轻人会用船带着这个女孩到一百五十海里外的大海上,将女孩抛进海中,然后等着鲨鱼来吃掉她。

后来,面对警方的审讯,这位年轻人还能保持迷人的微笑,一点也不紧张。在外人的眼中,他似乎是一个无辜的良民,但是,只有那些被他伤害过的女孩子才会知道,这个外表友善的人内心是多么的阴暗。

所以,我们不能光凭人的外表来判断一个人的内心,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是一个满脸横肉和脏话连篇的人,很可能是一个富有魅力、能吸引别人的人。

知识

除了以上这些杀人者的变态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遇到的变态行为还有“露阴癖”,即在公交车上或者在校园里,会有一个男子脱下裤子露出他的下体,看着别人惊慌失措的表情,这种人会有一种极大的满足感。

例如,在近期,南京某所大学里面就出现了一个露阴癖患者,当同学们正在自习室上自习的时候,这个露阴癖者就会趁机混进去,当看到自习室中女孩子比较多的时候,这名男子就会立马脱掉裤子。面对这种情景,很多女孩子都给吓哭了。

性心理学家指出,女生所遭遇的露阴癖患者身上都存在典型的心理疾病。这种性骚扰的行为,应该坚决反对。因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性所具有的修饰感、神秘感和美感,而且还会对女性的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

作为女性,要警惕以下七种常见的心理变态行为:

第一种:同性之间超乎寻常的爱慕接触和肉体亲昵。这种行为在男性和女性之间都会发生,也就是同性恋的表现。同性恋者虽然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甚至已经得到很多国家法律的认可,但是,同性恋者是当下艾滋病传染的高危人群,所以对同性恋者之间的肉体接触和亲昵行为要注意防范。

第二种:以收集女性的东西来满足自己的性欲。这种人喜欢搜集女性的内裤、胸罩、内衣等物品,他们通过亲吻、玩弄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畸形兴趣和欲望。这种人被称为“恋物癖”患者。

第三种:通过向异性展示自己的生殖器来获得性满足。这种人并不追求和异性发生关系,而是在异性面前脱自己的裤子,展示自己的生殖器。看到异性惊恐的表情,他们就会兴奋。这种人就是“露阴癖”患者。

第四种:通过虐待或者是伤害别人的行为来得到性满足。这种人一般会不断地向性对象施加肉体或者是精神方面的折磨,从对方的痛苦中来满足自己的性欲望和需求。

第五种:通过偷窥来满足自己的性需求。这种人常常会躲到女生厕所或者是女生浴室的周围,通过偷看女性洗澡或者是上厕所来获得性体验。他们同样不谋求能和异性发生正常的性关系,而是通过偷窥来满足自己的性需求。

第六种:通过穿着异性服装来达到性满足。这种人通常将自己打扮成异性,模仿异性的行为并且以异性的身份自居。这种是“异装癖”患者。

第七种:心甘情愿地让对方抽打和鞭挞自己来达到性满足。这种人一般是受虐者,他们会要求对方抽打或者咬自己身体的某些部位,以此来得到肉体和精神方面的满足。

心理学家通过对心理变态者的研究发现:和普通人相比,心理变态者很难通过别人的声音来感知别人的情绪,也不能辨别哪些面部表情带有恐惧情绪。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的约瑟夫·纽曼认为,心理变态者的冷酷其实是注意力扭曲导致的。

一旦心理变态者集中注意到某个目标时,他们就会一直“追踪”下去,就好像火车不到站他们就不下车一样。这种高度专注、全速前进的趋势,再加上心理变态者的冲动,就可能导致很可怕的后果。心理变态者一旦开始了自己的行动,不管中间发生什么意外情况,比如受害者的恳求,等等,他们都会不管不顾,有一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劲头。

1848年,在美国佛蒙特州,在铁路工地上担任工头的菲尼斯·盖奇,因为一场意外爆炸,一根长度超过90厘米的铁钎从盖奇的左脸穿进去,从头顶部穿出。盖奇漏了半茶杯的脑组织在地上,工友立马将他送到了医院,在做手术的时候,盖奇的意识始终保持清醒,术后恢复也很顺利。

然而,等盖奇好了之后,大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出事之前,盖奇是一个机敏、平和、责任心非常强的人,可是现在,盖奇却变得粗暴、迟钝和反复无常。

盖奇的遭遇成了神经科学上的经典案例。这一事件说明,个体行为看起来是由其主观意愿决定的,但最根本的决定因素是生理机制。盖奇头脑损伤之后的表现与一个心理变态者身上所具备的特质存在某种程度的吻合。

人头脑中的杏仁核也是产生情绪的生理机制的一部分。比如人脑中的杏仁核能产生诸如害怕之类的情绪反应。如果将一只猴子的杏仁核损害,这只猴子会径直走向人群而不感到害怕。而“毫无畏惧”这种特质是心理变态者身上存在的一个显著特点。

从盖奇和猴子的案例中,有些心理学家提出:心理变态者的种种古怪行为,归根结底是由某些大脑区域功能失常引起的。所以,对于脑损伤患者来说,不仅要对他的损伤部位进行修复,而且对他缺失的情感也要加以注意。

美国的一些科学家估计,美国的监狱系统关押着50万心理变态者,还有25万心理变态者在社会上游荡。游荡着的这些变态者,他们目前可能没有犯下严重罪行,但是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仍会威胁到周围的人。所以,也许我们身边就潜藏着一个心理变态者。对于我们自己而言,对不时出现的心理问题要及早解决。

通过本节对变态者的心理透视,我们应该明白:

首先,对于性变态的患者,幼年和早年性心理发展中的挫折或冲突与成年后的性变态有着因果关系,所以在孩子性心理发展时期,父母要正确加以引导,当孩子出现不恰当的性取向或者性冲动的时候,要及时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

其次,一个人的行为和周围的环境有着莫大的关系。给孩子创造一个温暖快乐的环境,对孩子良好性格的形成和良好习惯的养成有很大的关系。

最后,个体需要培养自己的宽容心和感恩心。当一个人开始宽容周围人的行为、对别人的付出怀有感激之心的时候,他们也就会少些仇恨,不会肆意妄为。

走失的小孩——对恋童癖患者的心理透视

在美国的某个偏僻小镇,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连续有六名男孩子失踪,这些男孩子都是在放学途中被人拐走的,年龄均在十二岁左右。

男孩子失踪的案件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因为这是一个黑人的聚集地,很多人说,凶手是白人,他们为了报复黑人,才故意拐走他们的小孩。可是警方迅速推翻了这一结论,因为一个白人带走一个黑人孩子,会显得很醒目,一定会有很多人注意到这一场景。可是根据调查收集的信息显示,男孩们的失踪,并没有什么目击证人,警方推测凶手应该是一个黑人,而且是一个不引人注目,甚至和孩子有很大关系的黑人。

还有人说,或许是这些小孩离家出走了,因为他们正处于青春叛逆时期,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好奇,他们也许结伴出去闯荡世界了。对于这种说法,警方也不以为然,因为这些孩子不是同时失踪的,而且他们走的时候并没有带走家里的钱,不像是离家出走。一旦一个人要离开家,他最需要的东西就是金钱。

就在警方寻找孩子们的下落和揣测孩子们有可能被拐去的地方时,一个护林老头来报案了。据这个老头说,他一大早在对树林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的时候,就看见在树林的深处有小孩衣服一样的东西,后来,他走过去发现了一个未被完全掩埋的坑,出于好奇,他挖开了这个坑,结果就看到了赤身裸体的小孩子尸体。

眼前的场景将老头吓坏了,等他缓过神之后,迅速向警方报告了这一情况。接到报警的警察组织车队向这片树林里赶去,他们来到了老人发现尸体的地方,并且将小孩的尸体进行了勘察和鉴定,小男孩是窒息而死的,死前曾被人性侵过,根据这个小孩的DNA比对,他属于失踪小孩中的一员。

从这个失踪小孩的情况来看,其他五名失踪的小孩情况并不乐观。警方很快成立了特别调查小组,专门负责这一系列小孩失踪的案件。从第一个失踪小孩被发现的地点,警方推测,其他小孩子应该也被埋在这片树林,或者这片树林的附近。警方迅速对树林周围大面积的地区进行了全面的搜索。

随着搜索的深入,孩子们的尸体被陆续找到,除了报案失踪的六名小孩之外,警方还额外找到两具尸体,这两具尸体被害的时间要比其他六具尸体早。这些尸体都是十二岁左右男孩子的尸体,是被人掐住脖子窒息而死的,死前均被人强奸过。

根据目前找到的八具尸体,警方为凶手做了一个心理画像:这名凶手是一个黑人,他是一个性变态者,也就是恋童癖患者。从他这个性变态特点,可以推测,这个黑人曾经有过不愉快的性经验或者是不幸的性遭遇;他应该有一份经常和孩子打交道的工作,因为他能在别人不注意的情况下领走孩子,很有可能是老师或者是一个从事社会工作的人;他非常有亲和力,能很快得到孩子们的信任;同时这个黑人应该有一辆车,因为他要大老远地将孩子从镇上带到树林里,没有车是无法完成的。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警方立马分为三组:一组对档案中有过类似犯罪前科的人进行调查和审讯;一组化装成普通人的模样,徘徊在几所中学的附近,看有没有可疑的人出入,因为警方觉得凶手的性冲动还会促使他继续作案;另一组被派去隐藏在发现尸体的树林里,进行不定期的巡逻,防止凶手再一次挟持小孩出现在那里。

经过警方紧锣密鼓的调查,终于在一周之后将凶手缉拿归案。不出警方所料,这名凶手是一个黑人,他曾经是一所中学的体育老师,因为家长反映这名老师有性骚扰自己孩子的倾向,他被学校辞退。被辞退之后,这名黑人男子一直在某培训机构做网球教练。

抓住这名男子的当天,他一直拿着一个网球拍守候在一所中学的门口,因为他在那里晃悠的时间比较长,所以被便衣的警察盯上了。直到这名男子拿着网球拍和一个放学的小孩交流,并且准备带走这个小孩的时候,便衣警察迅速扑了过去,逮住了这名男子。后来证实,他就是八起性侵、杀害小孩案件的凶手。

据这名男子交代,他来自一个拼凑的家庭,妈妈带着他嫁给了同样带着一个男孩的男人,这个男人的孩子比他年长五六岁,经常欺负他。有一次,趁着两个大人没在家,这个年长他五六岁的哥哥竟将他骗到一片树林里面进行性侵。那个时候他什么也不懂,哥哥后来威胁他,不让他告诉家里人,这个秘密就一直被他隐瞒着。

直到他长大成人,他对同龄的女人没有兴趣,而是对那些小孩子有了性方面的冲动。在学校当老师的时候,他曾经多次找各种理由摸小孩子的身体。后来被学校开除之后,他就跑到外面当一个兼职教练,这份工作会让他接触到很多小孩子。逐渐地,他变成了一个罪犯。

就这样,因为小时候一次痛苦的经历,这个凶手的心理产生了扭曲,在成人之后开始用相同的手法对别的小孩子进行伤害,他的这种行为属于“恋童癖”。“恋童癖”是以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行为。此种性变态行为的患者以男性为主,受害者为女孩或男孩,年龄多在10~17岁之间,也有3岁以下的。

人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变态心理,主要是因为幼年的不良性经历,就像以上案例中的凶手一样。这种心理和同性恋心理有一定的相似之处。通过对很多同性恋者的调查发现,如果个体在性心理发育早期曾经被同性的大人性骚扰过,一次强烈的刺激就会在大脑中留下印痕,对被侵害者日后的行为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知识

国内外关于年长的人骚扰儿童的案例有很多,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和心态,所有的恋童癖者无非就是在不断地寻找一样东西,即与儿童发生性行为。在和儿童发生性行为的过程中,很多恋童癖者往往还会做出攻击性的行为,并因此造成儿童的死亡。

比如,2011年发生在黄石团城山公园的“5·10”男童被害案,凶手就是一名恋童癖者。被害的儿童名叫富富,他的尸体在黄石团城山公园被人发现,当时警方经过尸检之后发现,富富是因为外界的暴力作用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

后来,经过警方的走访和排查,抓获了22岁的鲁某。鲁某曾经因为多次骚扰儿童而被公安机关训诫和拘留过。据鲁某交代,他并不认识受害人富富,只是在网吧附近碰上了放学未回家的富富之后,便将其骗到黄石团城山公园进行性骚扰。当时,富富很害怕,哭闹着要回家,鲁某一气之下将富富殴打致死。

当然,类似于以上这个案例的情况在恋童癖者的身上并不常见。在大多数情况下,恋童癖者不会像上面的凶手鲁某一样去寻找陌生人,他们通常会对身边熟悉的人下手,直到东窗事发才会停手。同时,很多恋童癖者其实不会硬来,他们通常会用“说服教育”的方式来征服他们的“小猎物”。

造成一个人形成“恋童癖”心理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第一,心理因素。这里的心理因素是指个体在年幼的时候曾经受过创伤,这段经历或者是记忆刻骨铭心,还有一种可能是童年的记忆很美好,以至于个体不愿意从那段时间里走出来,他们会过度关注儿童。

第二,社会因素。由于社会发展较迅速,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变化莫测,一旦个体在工作、生活或者是人际关系中受挫,他就会对成人产生恐惧心理,认为和他们打交道是很辛苦和可怕的事情。而儿童相对比较单纯,跟他们交往不需要费多大周折。这种想法维持得时间长了,人们就会对自己的人际关系感到厌倦,而将兴趣转移到了儿童身上。

第三,性格缺陷。如果个体性格比较胆怯和懦弱,缺乏应付危机的能力和承受力,一旦在生活中遇到意外和重大的精神打击,比如妻子有了外遇,妻子向自己提出了离婚等,都会使个体瞬间崩溃。他们不能勇敢地面对现实,而是希望退回到童年,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将心思放在小孩子的身上。

第四,家庭因素。父母的感情不和睦使他对婚姻丧失了信心,如果结婚之后,他和妻子的关系也不好,那么他就会对成人之间的性生活失去兴趣。为了发泄,他们只好将矛头指向儿童。

最后,其他因素。有的人是因为智能发育迟滞、慢性酒精中毒、残废、年老或其他疾病,接触正常成年女性的机会很少,或者是在和正常女性的交往中被歧视和看不起。所以,他们就将满足性欲的对象转向儿童。

一提到“恋童癖”,生活中还有两种说法比较常见:一种是“小萝莉”。一提到小萝莉,我们的大脑中大概会立马浮现出一个大眼睛小女孩的可爱形象。然而事实上,男孩比女孩更容易成为恋童癖的受害者,也就是“男小萝莉”,另一种叫法是“小正太”。其实和“小萝莉”比起来,“大叔”往往更爱骚扰小正太。

为什么大叔会对年龄幼小的孩子倍加喜爱呢?因为这个时期的孩子是最多愁善感、感受性最强的年纪,所以,除了是身体发育的青春期之外,也是感知力开始觉醒、最敏感的年纪。

一般来说,“小萝莉”和“小正太”的外表年龄都不会超过十五岁,他们形象可爱、天真无邪,令人有一种想去保护、爱惜的冲动,身体未发育或者轻度发育,同时,这些孩子的外表或者性格不能少年老成。满足以上条件者,才可算是“小萝莉”和“小正太”,这样的孩子对那些大叔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当下,在服饰界,专门有一种衣服——“卡哇伊”——是为“小萝莉”或者“小正太”制作的,这种衣服极其可爱。很多女性为了吸引大叔的眼球都穿这样的衣服,试图将自己变成学生或者小孩子的模样。

对于恋童癖者和偏爱“小萝莉”和“小正太”的大叔们,我们能做的就是要预防,要告诉自己的孩子注意保护自己。倘若自己的孩子只有几岁,可以通过简单的故事告知孩子,每个人身上都有不能让别人触碰的地方,自己身上不能触碰的地方在哪,别人做出什么样的动作是可以的,做出什么样的动作是不可以的。

而对于已经懂事的孩子,要及早给孩子补上“性教育”这一课,让孩子知道性并不是一件很神秘的事情,打消他们的好奇感,同时也要告知他们如何树立正确的“性”价值观,如何对陌生人的骚扰进行拒绝。

作为父母要多多关心和留意孩子的状态。孩子在受到性侵犯后害怕责备,所以常常不会告诉父母,但是身体会“说话”,如:睡眠变得不好,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成绩下降,爱发脾气或者身体上有特殊的伤痕,等等。你要及时发现并且耐心地和孩子交流,问清楚真实情况,并给予孩子安慰和支持。

通过对本节知识的了解,我们应该学会:

第一,父母关系的好坏、家庭的和睦程度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巨大,从小就让孩子感受到来自家庭方面的爱和呵护以及父母的支持,对孩子性取向的正常发展是有重大作用的。

第二,由于恋童癖者的出现,对孩子的关心和保护应该再多一层,告知孩子进行自我保护的常识,同时也要告知他们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所说的话。

第三,不管是学校,还是家庭,永远都不要忽略对孩子安全意识的培养,同时,也要对孩子的安全问题承担主要责任。

残缺的尸体——对食人者的心理透视

1978年1月23日,一个萨克拉门托的卡车司机回到家之后,发现自己已经怀孕的妻子被人杀害在自己的卧室之中,妻子的旁边还放着一个空的酸奶箱子,这个酸奶箱子里面沾满血迹,仿佛凶手是用这个箱子来喝他妻子的血的。

这位卡车司机吓坏了,血腥的场面让他无法直视,他赶紧出来报警。警方随后赶到,经过对现场的勘察,他们发现这个凶手不但喝光了被害人的血,还带走了被害者的几个器官,因为被害人的腹部曾被人剖开过,心、肝、肺等内脏统统不见了。

这起案件的残忍程度令所有警察都不寒而栗,他们推测,这个凶手可能在精神方面有问题,很有可能这名凶手就生活在被害者的周围。因为凶手的精神很混乱,他不可能开着车跑到很远的地方去杀人,而只能就近寻找自己的猎物。

就在警方绞尽脑汁地调查这宗案子的时候,凶手再次作案了。1 月26日,一个路过的人发现在距离之前犯罪现场不到1英里的一栋住宅中又有三个人被杀,这三个人分别是一名35岁的女子、这名女子的儿子以及一名男性亲属。

这三个人都被口径为0.22英寸的枪支枪杀,女子的尸体还被分解。另外,凶手同样剖开三个人的腹部,取走了他们的内脏器官,作案手段非常残忍。最后,这名凶手是驾驶着男性亲属的旅行车逃离现场的,警方在不远处找到了被凶手遗弃的车辆,车辆里面到处血迹斑斑,看来曾经被放过三个人的内脏器官。

连着两起变态杀人案,当地警方的一位警长承认,这是他从警以来遇到过的最奇特和最血腥的杀戮,杀手连一个小孩子也不放过,最后还残忍地喝掉他们的血,拿走他们的内脏器官。这样的凶手不是恶魔又是什么?

警方根据作案现场的情况,对凶手做出了如下的推断:这名凶手是单身,有一辆破破烂烂的车子,车子的后面会有快餐的包装纸,整个车可能已经生锈,他应该住在被遗弃车辆的一英里范围之内。在杀人之前,这名凶手应该有过前科,可能是偷窃,也可能是恋物癖患者,专门偷女性的内衣裤的那种人。他精神恍惚,嘴里时常絮絮叨叨,但是别人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警方将这些描述放在当地的报纸上,希望借助公众的力量提供有用的线索。很快,附近一位30岁左右的妇女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她刚刚遇上了自己十年前的高中同学,这名高中同学叫理查德·特伦顿·切斯,切斯当时蓬头垢面,手里拿着刚买回来的一块汉堡,嘴部起了黄皮,衣服领子上有血迹,眼窝深陷。看到老同学的这副光景,这名女士立马想起了报纸上对犯罪嫌疑人的描述,于是她赶紧报了警。

因为同一时间提供线索的人很多,对于这名女士提供的线索,警方只是派去了两名警察埋伏在切斯的住所附近,看看切斯有什么异常的情况。切斯的住所离凶手遗弃旅行车的地方只有不到一条街的距离。

当切斯急匆匆地夹着一个箱子和一把枪出门的时候,警方迅速逮捕了他,这把枪后来被证实就是那支杀害三个人的口径为0.22英寸的枪。切斯的车子就停在他住所的旁边,警方发现这辆车子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了,里面装满了旧报纸、啤酒瓶和空的酸奶盒。除了这些,车子里面还有一把屠夫刀和布满血迹的塑料靴子。

从这些发现中,警方毫不怀疑地肯定:两起凶杀案的凶手就是切斯。他们将切斯带回去审讯,同时搜查了切斯的屋子。在切斯的屋子中,警方发现了三个充满血的搅拌机,搅拌机的周围还扔着肮脏的和布满血迹的衣服。在切斯家的冰箱里,放着很多个盛放着人的器官的盘子,这些发现让在场的警察不寒而栗。

在人们对这个残忍的凶手进行诅咒和痛骂的时候,人们也会反思,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和环境能让一个人变成杀人不眨眼还吞食人器官的恶魔?

其实,切斯从小就有精神病的症状,他很多时候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切斯又成了一个瘾君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毒瘾,切斯开始贩卖毒品,并最终被逮捕入狱。出狱之后,切斯开始独自居住,一开始切斯会杀害和分解小兔子,并且喝它们的血,切斯说这样才能维持自己的生命。

后来,切斯因为精神分裂而被关进了一家精神病院。在那里,他杀害了两只鸟,并生吃了它们的肉,喝干了它们的血。当时,精神病院的其他病友都称切斯为“吸血鬼德拉库拉”。治疗一段时间之后,切斯又被放了回来。

从精神病院出来之后的切斯不知道从哪里又弄来了一支枪,他开始拿着枪射杀周围邻居的宠物——猫和狗。杀完之后,就喝它们的血、吃他们的肉。后来,切斯逐渐将自己的屠杀对象上升为人,也就出现了之前两起残忍的杀人案。

切斯的案子是一宗典型的食人案,切斯就是一个吃人的恶魔。人吃人的原因是什么?食人现象主要有三种类型,即责任型、绝望型和欲望型。而切斯属于欲望型。

欲望型的食人行为纯粹属于一种个人的心理变态、精神病的病态表现。类似的这种精神病人在社会上很罕见,但是其社会危害非常严重。

知识

美国心理学博士里昂·塞尔查认为:食人者的类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种类型:责任型。

由于一些文化传统或者是习俗的规定,有些地方是允许食人行为的。食人行为在一些原始部落中有着明确的目的,土著们相信吃掉去世的亲属或者被杀的敌人可以将死者的力量转移到他们身上,也有的土著认为吃掉尸体是对逝者的尊重。

这个规定看似奇特,但是在某些原始的部落中一直被保存着,人们觉得食人是自己的一种责任和义务,而拒绝食人的人将被看作是一种对本部落的不尊重和不爱护的行为。

第二种类型:绝望型。

食人的行为是人们应对饥荒的一种反应。假如有一群人身陷荒岛,岛上能吃的东西都被吃光了,那么为了求得生存,人们会将自己的同伴看作是一块牛肉或者是猪肉,他们会用同伴的血来解渴,用同伴的肉来充饥。

处于这种境地的人们一般都秉持着“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为了让自己生存下去,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情。这时候的人表现得很自私和凶残,没有任何感情。

第三种类型:欲望型。

这种人就是像之前案例中的那个切斯一样,是一个心理变态和精神病的患者,他们实施杀人食肉的行为纯粹是想寻找一种刺激感和满足感,他们的精神是错乱的,并不知道自己的手段是多么的残忍。

就像切斯,警察对他进行审问的时候,切斯说,因为有个外星人将自己的血变成了粉末,一个人没有血就没法生存了,所以他需要喝别人的血来对自己进行能量上的补偿,以此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有关食人的案例在世界各国几乎都发生过,以下归纳几个有名的案例。

案例一:德国布兰德斯被吃案。

2000年,40岁的电脑工程师阿尔明·迈维斯在互联网论坛上发布了这样一个帖子——“你是年龄在18岁到30岁,体形健壮的男子吗?来找我吧,我会吃掉你。”这样一个具有玩笑意味的帖子竟然引起了超过400人联系和应征。

最后,一个名叫布兰德斯的柏林人符合条件并同意被迈维斯宰杀和吃掉。迈维斯将宰杀布兰德斯的过程拍成了50盘录像带,并最后将布兰德斯生着吃掉。

案例二:中国陕西邱兴华烹食人肉案。

2006年,家在陕西的农民邱兴华认为,距离他们家不远处的一家道观的主持熊万成不正经,趁他没在家的时候调戏了自己的妻子。邱兴华难以咽下这口恶气,杀死了熊万成等十个人。

杀完人之后,邱兴华不紧不慢地挖出熊万成的心脏,拿回家进行烹食。

案例三:俄罗斯厨师食人案。

2011年,年仅21岁的一位俄罗斯厨师通过同性恋交友网站与一名32岁的男子取得联系,并且邀请这名男性到自己家里用餐。在用餐过程中,这位俄罗斯厨师用刀将自己的同伴刺死,随后将这名男子的尸体制作成香肠和肉丸。

厨师觉得杀人并且用人肉制造食物的过程很刺激和享受,最后他还将自己制造人肉食物和食用的过程拍成了视频,并上传到网络上。

案例四:美国流浪汉食人和大学生食人案。

2012年,31岁的裸体流浪汉尤金在迈阿密麦克阿瑟公路堤道上攻击了另外一名裸体的男子。尤金有严重的精神障碍,在攻击裸体男子之后,他就开始啃食这个男子的脸部,直到警方呵斥他停止时,他已经啃掉了男子脸部的四分之三的部分。随后,他站起来一边咀嚼着新鲜的血肉一边咆哮,最终被警方开枪射杀。

另一位食人者是21岁的摩根州立大学学生亚历山大·金约。他由于和自己的室友起了冲突,一气之下将室友杀死和肢解,最后为了解气,竟然吃掉了自己室友的心脏和大脑。

案例五:巴西夫妻以及情妇食人案。

在巴西,50岁的男子乔治、其妻子伊丽莎白以及他25岁的情妇因相信邪教理论——“吃人肉可净化灵魂”,以请保姆的名义,断断续续诱骗9名年轻女子上门,之后杀害和肢解了她们,并将部分死者的肉制成了肉制品。

令人作呕的是,乔治他们不仅自己吃,还将人肉卖给周围的邻居,甚至逼迫其中一名受害女子的5岁女儿吃人肉,完成他们所谓的“净化仪式”。

从以上这些真实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人吃人这种野蛮的行为,其实距离我们并不遥远。这种看似残忍和不可思议的杀人手法就发生在我们的周围。很多凶手在杀人和食人的时候,都要将整个过程拍成纪录片,根据犯罪心理学家的解释,“食人狂”通过观看这些录像中的情节,能够获得最大的心理满足。同时,他们还会将自己的视屏传播给更多的人观看,以激发更多人的兴趣,创造更多的食人狂。

通过本节对食人狂心理和案例的了解,我们应学会更加注意自身的安全并懂得去疏导藏在人内心深处的恶。

肆虐的火舌——对纵火犯的心理透视

1940年11月的一天,那是一个平静和温暖的午后,联合爱迪生公司员工像以往一样,在吃完午饭之后就懒洋洋地眯着眼睛午休。谁也没有想到,此刻一场危险正在慢慢向他们逼近。

联合爱迪生公司的大厦是一座三十几层的高楼,这栋建筑通体都是用玻璃装饰的,在有阳光的日子里,屋子里的温度会非常高。恰巧那天是星期一,人们正精力充沛地开始自己一周的工作,就在中午人们午休的时候,公司的仓库忽然着火了,火势顺着仓库里的易燃物开始向周围蔓延。等人们回过神儿开始救火的时候,仓库已经被烧为灰烬。管理员由于在里面睡着了,也葬身火海。

案件发生之后,警方以为这只是一次意外事故,在对联合爱迪生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和对存在的起火隐患进行了分析之后,警方就匆匆离开了。

没过多久,正当人们开始忘却这件不愉快的事情时,火苗又一次升起了。这次起火的位置是男士休息室,男士休息室是联合爱迪生公司唯一可以允许男士抽烟的地方,但是他们抽完烟之后会将烟头放在盛放着冰块的盘子里。按理说,也不会发生起火的事情,所幸的是,这次有人及时发现火情,火苗很快被扑灭了。因为没有造成多大的损失,这次联合爱迪生公司没有报案,只是自己内部解决了一下。

第三次起火的地点是联合爱迪生公司的开水房。那天同样是一个中午,出去吃饭的吃饭,在办公室趴着睡觉的睡觉,几个人在一起聊天的聊天,谁也没有注意到水房的情况。直到火势一直蔓延到办公室的时候,人们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他们赶紧朝着楼下跑去,在奔跑的过程中,理性的人用手机拨打了消防部门的电话。

后来,由于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火势很快被控制住了,但是这次又有三名没有逃出来的员工被烧死在里面。在为员工失去生命而感到惋惜的同时,联合爱迪生公司认为连续三次的起火事件的发生可能并非偶然,而是有人故意为之。

于是,联合爱迪生公司很快报案了,并将第二次男士休息室起火的事情也告知了警方,同时他们提醒警方,由于接二连三地起火,公司里的员工开始人心惶惶,他们中有人已经递交辞职报告了。联合爱迪生公司愿意全力以赴配合警方,希望警方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破案。

警方根据联合爱迪生公司报告的情况和自己对三次起火事件的分析发现,这三次起火事件确实并非偶然,从第一次的仓库起火到第三次的开水房起火,火势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严重,很明显,纵火者的怒火越烧越旺。

纵火者能自由出入联合爱迪生公司而没有被注意到,说明纵火者应该是一个和联合爱迪生公司有密切关系的人,他纵火的行为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报复行为。

警方想通过查阅联合爱迪生公司每个员工的档案来寻找可能的凶手,最好是曾经被联合爱迪生公司开除过或者是受过不公平待遇的。但是,由于联合爱迪生公司是一个全球性的大公司,除了正式的员工之外,还有数以万计的临时工,在这样庞大的人群中想找到凶手,可能性真是微乎其微。

后来,警方将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告知了FBI,希望FBI能对犯罪凶手做一个心理画像,以此帮助他们尽快破案。

FBI分析说,纵火是一种最简单和原始的报复手段,但只要成功,造成的损失将无法估计。使用这种手段进行报复的人一般文化水平不高,而且特别偏执,偏执行为发生的年龄段最有可能是五十多岁。而且,这种人一般内向,不善于交际,有暴力倾向,一旦感到自己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他们就会爆发。

根据联合爱迪生公司起火的情况来看,凶手很可能是一个五十几岁的人,内向和偏执。曾经在为联合爱迪生公司工作的时候被批评过或者是由于某些原因被解职和辞退,致使这位员工怀恨在心,当这种仇恨不断加深,以至于犯罪嫌疑人不能控制的时候,他就产生了报复的念头,因而接二连三地放火。

根据FBI的分析,警方缩小了调查范围,再一次对联合爱迪生公司的员工进行了调查。这时,一位叫米勒的修理工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他今年五十三岁,一直未婚,由于没有生活来源,他一直和姐姐生活在一起。据联合爱迪生公司其他人的说法,米勒在二十几年之前,曾经为联合爱迪生公司效力,他很内向,很少和公司的其他人来往,只是在一次事故中造成了残疾,非常注重自己外部形象的联合爱迪生公司因为此事而辞退了米勒。

听了联合爱迪生公司员工的介绍,警方怀疑纵火者就是米勒,他们迅速包围了米勒姐姐的家。当警方携带搜查令敲开米勒姐姐的家门的时候,开门的正是米勒,他没有惊慌也没有逃走,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你们终于来了……”

在最后供述自己犯罪动机的时候,米勒说:“我在联合爱迪生公司工作,并因此受了伤,我所受的伤被认为是永久性的残疾,我没能从公司获得任何补偿,我还要独自承担医疗费和扛起生活的重担……”

米勒就是一个典型的纵火犯,他放火的动机始于自己对公司的仇恨。面对公司不公平的待遇,米勒没有选择用合法的手段和方式去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借助纵火这个低级的手段,结果伤害了别人,也将自己送入了监狱。

知识

所谓的纵火,就是指有人故意放火而不采取抢救措施,不顾他人生死的行为。纵火犯罪是最容易得手和危害十分巨大的犯罪行为,轻则可能会夺走人的宝贵生命以及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重则严重危害社会的公共安全。

纵火犯的犯罪动机相当复杂,一般分为破坏型、兴奋型、报复型、隐匿型、牟利型、偏激型和系列型七种,不同动机背后隐含着犯罪者不同的特性。从上面米勒的纵火案中,我们可以发现,米勒属于报复型,他是针对联合爱迪生公司对自己的不公平待遇而实施报复行为的。

纵火作为一种很典型的报复行为,一般来说,不像暴力行为有十分强的针对性,它的对象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尤其是在有人居住、活动的地方纵火,显示了对他人、社会的敌意和愤怒。火烧得越旺,纵火犯情绪的宣泄越是充分。

在我国,自古“火”就象征着一种情绪压抑状态乃至破坏性,我们常用的一些词语就充分表明了这点,比如火冒三丈、心急火燎、水火无情、水深火热、十万火急,等等。对于一个富于想象、智力水平低下、性格内向、不善言辞的懦弱者来说,实施纵火是一种很有效的情绪宣泄手段。

通过对纵火者的调查和分析,人们发现纵火者普遍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智力水平一般,有的甚至偏低。纵火者只需要通过点燃一根火柴就能实现自己的目的。这种简易的、原始的方法为智力低下者提供了便利的报复手段。此外,由于智力水平低下者判断能力弱,对自己的行为引起的严重后果缺乏正确认识,一旦他们有怨恨和愤怒,就想着尽快发泄,不会考虑后果。

很多纵火犯由于自身的智力水平低下,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控制和支配,他们干事情仅仅是凭借自己一时的冲动,并不能正确地辨别自己的做法是对是错。很多纵火犯直到入狱都不明白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多大的损失。

其次,自尊心强而且不稳定。犯罪心理学的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具有身体器官的缺陷、体弱、多病、笨手笨脚、生长发育落后(比正常人迟缓)、丑陋畸形或者仍然保持着幼稚行为方式的人,在与环境的互动中,很可能产生一种自卑感。这种身体器官的缺陷一般无法通过个体的后天努力得到改变,自卑会深深地隐藏在人的内心深处。

这种隐藏在人心中的自卑感和他们自己幻想出来的自尊结合在一起,就产生了强而不稳定的自尊感。这种强而不稳定的自尊感,导致他不敢去面对现实,有这样的自尊感的人是具有很强侵犯性和暴力性的。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的自卑在和极度的自尊、自信或自负这些表面的特征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会表现出暴力性和侵犯性。

就像之前案例中的米勒,由于自己在一次事故中残疾了,本来就内向、不善于和别人交往的他会变得更加敏感和自尊,加上他自己不能独自生活,只能借助姐姐的帮助,所以致使他产生了更强的不满和失意,和自卑结合的自尊会越来越高,人也会变得越来越偏执。

再次,社交能力很差。纵火者一般是性格内向、沉默寡言的人,他们缺乏与他人交流的机会,甚至不能去直面和解决他和受害者所共同面临的问题。当遇到人际关系、利益冲突等问题时,他们不会通过相互沟通、协商的正常渠道解决问题,往往会选择逃避和自己认为痛快的方式。

一般来说,外向的人有什么会说什么,不会压抑自己的情感,会直接去做。而内向的人什么都压抑在自己的心里,会将自己封闭起来,他不仅是内向的,也很孤独,以至于在自己的思想、情感中就把自己和别人隔离开来。这种人一般是自私、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同情心的。他们根本无法和别人实现相互理解。

还有,他就像一个懦夫。一个有胆量的人在面对问题时是直视的,他们确信自己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而懦弱者在面临问题时经常采用的办法是逃避,他们对自己的能力不自信,不相信自己能解决问题和困难,所以只能借助逃避的方式。

懦夫最常见的自我安慰方式就是想象,在现实中,他没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和问题;在想象中,他会将自己变成一个大力士,有着别人无法超越的力量。实际上,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但是纵火犯往往不这么认为。

最后,爱幻想和想象。爱幻想和想象,是和懦夫的个性有很大关系的。对于一个懦夫来说,只有生活在想象和幻想中,才能让自己逃避那些现实中自己无法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与困难。并且,可以把自己幻想为其所想成为的任何一个人,以满足他们虚幻的自尊心。

通过上面四点对纵火犯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活生生的纵火者,具有思维迟钝、强而不稳定的自尊感、人际交流能力差、爱想象、懦弱等特点,而其中的思维迟钝、自信心缺乏、内向、懦弱的特点较为明显。精神发育的问题和自卑感导致了他在和别人的交往中缺乏自信心,加上缺乏交流的手段和技巧,导致了他和别人的人际关系不良。与自卑相对应,他又是懦弱、胆小怕事的,无法通过行动来改变自己,这些都导致他逐渐走向了自我封闭的状态。

心理学上有一个感觉剥夺实验,这个实验告诉人们,人无法生活在封闭的空间中,那样一定会出现问题。而纵火犯就是一个自我封闭的人,他们用想象和幻想来替代现实的生活。最终,为了满足自己的内心欲望,而走上了纵火的道路。

通过对该纵火犯的分析,我们应该知道:

第一,打开自己的内心和别人去交往是极其必要的。只有自己用心接纳和关心别人,别人也才能真正走入自己的内心。

第二,当面对生活中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时,要想方设法积极地去面对和解决,而不是逃避,在此过程中,和别人保持良好的沟通是很必要的。

第三,处理问题的时候要注意自己的方式方法。生活中有很多人爱面子、高自尊,和这些人在一起的时候,你就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学会处处给别人留面子,不要伤害别人的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