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27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https://www.daowen.com)
2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