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修订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推出多项知识产权保护创新

四、深圳特区修订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推出多项知识产权保护创新

深圳经济特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号召,于2020年6月30日对《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例在反不正当竞争及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有以下创新:

第一,创立知识产权行政查处案件自行调解制度,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的,可以不立案,立案后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这一规定大大缓解了行政案件不断增长的压力,也有利于营造和谐的营商环境。第二,对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详细列举,有利于律师代理此类案件,收集损失证据和索赔。第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主管行政部门可以颁布行为禁令,从而及时有效地制止侵权,加大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第四,对于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法院应实施惩罚性赔偿,并且列举了五种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为律师和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五,支持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和协会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从而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效率,改善营商环境。该条例还在完善电子商务平台和展会侵权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建立知识产权合规承诺制度,健全境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建立境外维权服务平台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完善了深圳特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必将有利于提高深圳特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改善深圳特区的营商环境。(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