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工作的发展对策

(一)专利 工作的发展对策

1.加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力度。深化并具体实施《山西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2015—2020年)》,形成省、市、县的金字塔型战略实施结构: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探索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调控机制;完善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完善重要专利政策社会公众参与制度,改革专利收费政策,设立全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面向市场主体推行标准化知识产权管理,推进各级各类知识产权示范和试点工作,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

2.提升专利质量。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大对专利质量工作的监督、审查力度,尤其是加大对低质量标准的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监督与审查的力度。

3.推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专利转移转化工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融资服务试点,以成功试点的经验带动全行业发展。不断创新专利转移转化模式,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间的联系,加快促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技术转化成生产力,促进经济的发展;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机制,构建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尤其探索科技小贷模式、科技担保模式、科技融资租赁模式以及建立银行科技专营机构,并积极引导和培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环境,为知识产权成果商务化、产业化提供一个平台。[5]此外,还应加强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以及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重视,使得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及服务业成为各地重要工作抓手。

4.重视人才培养工作。依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的意见》《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指导纲要》等文件,对知识产权人才进行培养,并进行知识产权宣传以及文化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大力扶持培育现代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交易、维权、诉讼等服务机构,促进服务机构发展与横向协作,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开展对接服务。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引导其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5.对企业不仅要在政策上引导、资金上扶持,还要将企业知识产权创新制度作为申请专项资金的重要考核指标,引导企业引进国外专利,并对已有专利进行二次开发和集成创新、建立完善的专利实施制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山西省应指导和扶持企业特别是大中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

6.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引进培养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设立与技术转移结合并具有投资功能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了相对规范的全流程知识产权管理流程。[6]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大力扶持工业设计、专利技术创新创业活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