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与执法职能
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软件企业转变业务模式的引导,引导企业从以系统集成为主的业务模式向以服务为主的业务模式转变,并加强核心技术、自主产品、解决方案的研发与创新。此外,对有重点和前沿软件项目的高校及科研院所,政府应给予充分的经费支持,并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对科研项目进行资助与协作,切实贯彻山西省“产学研”联合的实施。另一方面,山西省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高执法力度,并加强软件合同登记及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同时,还应深入贯彻“走出去”战略,拓展对外软件版权贸易空间,继续加强软件版权“引进来”工作,并在软件版权输出方面做出成绩。[7](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