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土地调查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 条文解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财政、水利、统计、测绘等部门进行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资料,包括建设用地、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未利用地的数量、分布和利用情况,为科学制订土地政策提供依据,更好地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https://www.daowen.com)
关联参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4条;《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