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新解读》简介
《土地管理法新解读》这本书是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创作的,《土地管理法新解读》共有196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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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律适用提示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土地管理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我国《土地管理法》自制定以来,已进行过三次修改。第一次是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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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解读与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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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守法义务与检举、控告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 条文解读 [守法义务] 守法,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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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本章说明】土地是一种自然资源和社会财富,体现出极高的经济价值和一定的商品属性,从而,在对其开发利用过程中也就产生了一系列的财产权利。本章即对土地上的财产权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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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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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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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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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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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编制依据和规划期限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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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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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之间的关系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