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狗被卖后生下的小狗归买方还是卖方?
案例实录
宋某一直都非常喜欢小狗,自己在家中养了多只小狗。去年,宋某应公司要求需到南京学习半年,由于无人看管小狗,决定将它们卖掉。其中一只已经快到临产期,但宋某急于到南京,并没有对此向买方进行详细说明。半年后,宋某从南京回来,向当时的买主索要小狗,对方不同意归还。请问,母狗生下的小狗到底应该归谁所有?
律师分析
小狗应归当时的买主所有。我国法律规定,按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本案中,当宋某将母狗交付给买主时,其财产已经转移,对方已经取得了母狗的所有权,合同即履行完毕。另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如果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所以,当宋某将母狗交付给买方时,未就母狗怀孕的情况进行约定,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母狗在交付给买方后生产的小狗,属于交付后产生的孳息,理应归当时的买主所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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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如奶牛所产下的小牛,房屋所产生的房租等。孳息应当归标的物的所有人所有,具体到买卖合同关系中,由于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因此,标的物在交付前所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即原物所有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自测小题
选择:陈某与某农场订立保管合同,约定由农场代陈某保管母牛两头,保管期限为三个月。保管期间,其中一头母牛诞下一头小牛。这头小牛归谁所有?[13]( )
A.陈某
B.某农场
C.由于农场照顾小牛耗费了人力物力,小牛归陈某和农场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