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买到残次品该怎么办?
案例实录
汪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台加湿器,回家后使用了仅半天就发生了故障,经检测才知道,原来自己买到的是一件残次品。这让汪女士心中十分不快,于是找到超市要求赔偿损失。请问,超市应当赔偿汪女士的损失吗?
律师分析
该超市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超市将一台加湿器残次品出卖给汪女士,并未告知其实际情况,仍按正常价格收取了汪女士的货款,其行为不但违反了诚信原则,也违反了《民法典》关于标的物应当符合质量要求的规定。所以,该超市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https://www.daowen.com)
温馨提示
出卖人对其所出售的标的物负有担保标的物具有相应价值、效用、品质的瑕疵担保义务,如果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法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自测小题
选择: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物为红富士苹果。由于疏忽,甲公司交付的苹果存在严重损坏。就此,甲公司可以行使哪些权利?[12]( )
A.与乙公司协商更换货物
B.与乙公司协商减少合同价款
C.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