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存侥幸心理,网络不是“隐身衣”

(二)勿存侥幸心理,网络不是“隐身衣”

基于互联网虚拟公共空间的特性,用户的网络行为与现实行为会存在显著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表达的方式与风格上,处于网络匿名的环境下,用户的表达方式和风格会显得随意、直率、激进。但是匿名并不意味着“隐身衣”。2017年8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其中最重要的要求就是网站主体需要落实实名制,如果注册用户没有提供身份信息认证,那么网站将不能向其提供跟帖评论服务。该项规定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并且,通过现有的技术手段,是能够较为准确地锁定用户信息的。

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网络上被他人侵害,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该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披露,若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信息,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及时有效地锁定侵权行为人,以维护自身权益。(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