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终胜诉
2026年07月27日
(三)尘埃落定终胜诉
梁星星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电子诉讼平台提交了微博运营公司出具的微博账户“小咪”的实名认证情况证明、“小咪”账号的粉丝数截图、经过IP360[22]取证数据保全的“小咪”账号发表言论的记录、律师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数据保全费发票的扫描版作为证据。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19年7月25日将上述证据的电子版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向周小小进行了送达。周小小应诉后,表示其之前只是在网络上逞一时口舌之快,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其深刻知晓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已于2019年7月26日接到诉讼材料之后向梁星星写了亲笔道歉信,并通过梁星星的律师传达。自己发表相关言论时刚年满18岁,现在也只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没有收入来源,实在无力承担赔偿,请求法院对其情况予以考虑。周小小未向法院提交证据。
庭审中,原告出示了相关证据的原件,经核验,原告提交证据的电子版与原件一致。经过审理后,法院认为周小小发布的言论明显构成侮辱、诽谤,且内容低俗恶劣,势必会对梁星星造成影响,且在一定范围内导致不特定人的误解,降低梁星星的社会评价,对其精神造成损害。周小小主观上具有过错,其行为构成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综合考虑案件的情况,法院判决周小小删除涉案微博,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梁星星赔礼道歉,并赔偿梁星星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合理支出1万元。(https://www.daowen.com)
一审判决后,梁星星与周小小均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