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面娇娃案的赔偿分析

(三)千面娇娃案的赔偿分析

通过对肖像侵权财产损害赔偿原则和赔偿标准的介绍,想必本文读者已经能够结合千面娇娃案的案情大致理顺法官的裁判思路。在本案中,被告天使公司对原告停止侵权和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没有异议,法院依法进行了确认。在争议较大的财产损害赔偿问题上,主审法官将其分为主要财产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两个部分,分别进行了裁量。本案中,千面娇娃没有举证证明其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和对方的盈利收入,法官需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千面娇娃的损失进行酌定。千面娇娃是在影视领域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明星,天使公司为商业用途在其天猫店铺使用其生活照17张,在主观上具有一定过错,但商品浏览量和销售量较少,未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故法官酌情判赔财产损失4.8万元。有关维权合理开支的费用,原告提交了公证费票据,可以证明为固定证据支出300元,律师费没有提交相关凭证,但是考虑到本案确有律师出庭,法官酌情支持其律师费1700元。综合以上分析,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千面娇娃各项财产损失共计5万元,对于原告诉请60万元中的55万元未予支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