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老李是一家公司的销售员,为了通过各种业务宣传来发展、联系客户,他安装了一部无线座机,号码为3258××××,并与自己的手机号码相关联,可以同时使用。2009年起,为了适应互联网销售的需要,老李把这个电话号码也公示在网上,这样客户与自己业务联系就更加方便了。
果然,号码公示出去没多久,一大波“客户”来电涌向了座机和手机。老李接起电话,对方第一句话总是:“您好,请问游泳票怎么卖?”老李就礼貌地回答:“对不起,您拨错电话啦,这里是××公司。”可渐渐地,老李发现不对劲,打错电话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开口都是询问游泳票、游泳馆的事。老李左思右想,自己确实从未经营过游泳馆的业务,这些“客户”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眼看着骚扰电话越来越多,老李因为销售职责所在,不能漏接电话,这要是放在以前,客户就代表着业绩,废寝忘食也乐在其中,但现在这批不知道哪里来的客户却实在让老李吃不好、睡不着,马上就要精神衰弱了。老李想试试互联网能不能帮自己找到一些线索。他把电话号码进行网上搜索,却发现途途公司在多家团购网站上组织销售游泳票,公布了30多家游泳馆的业务联系电话,其中某游泳馆公布的咨询热线“3258××××”,正是自己的业务电话。
老李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的业务号码被当作游泳馆的咨询热线挂在团购网站上,之前的一系列谜团都解开了,老李赶紧第一时间告知途途公司,要求删除自己的信息,途途公司也同意了。但在此之后,老李还是不断接到骚扰电话,实在不堪其扰,只得再次联系途途公司尽快删除,但这次对方却以团购活动未结束等各种借口拒不删除。短短几个月时间,老李的电话号码已经被十多家团购网站公示,都是用于途途公司销售游泳票的咨询热线。老李最终决定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途途公司删除互联网上存在的所有原告电话号码与某游泳馆有关的信息,责令被告书面道歉,并赔偿自己电话费、交通费、材料费、误工费共5000元,业务损失补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https://www.daowen.com)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令被告途途公司将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的与某游泳馆有关信息中的电话号码“3258××××”予以删除,同时进行书面赔礼道歉,赔偿老李公证费、打印费和特快专递费,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