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

三、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

企业向新三板挂牌上市一般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第三阶段为材料申报及反馈审核;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

(一)决策改制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决定改制挂牌,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改制过程中,企业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公司的相关要求落实相关工作。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新三板的挂牌要求。

(二)材料制作

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工作由券商牵头,公司、会计师、律师配合完成。具体包括:

1.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决议和方案;(https://www.daowen.com)

2.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3.主办券商内核;

4.主办券商推荐等主要流程。

(三)申请及反馈审核

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股份公司通过窗口向股转公司提交挂牌(或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股转公司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进行检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条件的,股转公司出具接收确认单。

对于审查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或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主要问题,审查人员撰写书面反馈意见,由窗口告知、送达申请人及主办券商。

申请材料和回复意见审查完毕后,股转公司出具同意或不同意挂牌或股票发行(包括股份公司申请挂牌同时发行、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发行)的审查意见,窗口将审查意见送达申请人及相关单位

(四)登记挂牌

登记挂牌阶段主要是挂牌上市审核通过后的工作,主要工作包括:分配股票代码;办理股份登记存管;公司挂牌敲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