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淫秽表演案

137.组织淫秽表演案

概念

本罪是指组织进行诲淫性的淫秽表演的行为。

立案标准

策划、招募、强迫、雇用、引诱、提供场地、提供资金等手段,组织进行淫秽表演,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组织表演者进行裸体表演的;

(2)组织表演者利用性器官进行诲淫性表演的;

(3)组织表演者半裸体或者变相裸体表演并通过语言、动作具体描绘性行为的;

(4)其他组织进行淫秽表演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定罪标准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在社会上组织淫秽表演对于群众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组织淫秽表演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群众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淫秽表演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行为人以策划、指挥、招募、雇用、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他人进行淫秽表演活动。所谓淫秽表演,指诲淫性的演出,如脱衣舞、裸体舞、性交表演等。它是指通过表演者的语言、动作来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地宣传色情的诲淫性的演出。淫秽表演的观众必须是多人,不能是个别人。被组织者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多个人还是单个人,在什么场所表演,对构成本罪没有影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出现了利用视频聊天室进行淫秽表演的违法犯罪。此外,应正确掌握“情节严重”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组织淫秽表演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进行淫秽表演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观看人数多、表演时间长、表演内容极其淫荡的;等等。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本罪的主体是淫秽表演的组织者,而非表演者。实践中一般是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服务行业的经营者,如歌厅、舞厅、夜总会的老板。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故意。犯罪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为了牟利,或者为了招揽生意,为商品作广告,等等。实践中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的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利,但也可以是出自其他目的,有的是为了招揽生意;有的是为了促销产品;有的是为了满足特殊观众的要求以获取某种不正当利益等。构成本罪并不要求行为具有明确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的故意即构成犯罪。即不论行为人主观动机如何,只要实施了组织淫秽表演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

罪与非罪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首先应划清淫秽表演与夹杂有一些色情内容的表演的区别。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从内容上看,淫秽表演无所谓故事情节,整体上是淫秽内容。夹杂色情内容的表演,一般有表现的主题,有一定的故事情节,只是在表现某一剧情时有一些色情内容。从表现方式上看,淫秽表演是赤裸裸的表演性行为、暴露生殖器或用生殖器吸硬币、酒瓶等;而夹杂有淫秽内容的表演,在表现性行为时,往往比较含蓄,有所遮掩,不暴露性器官;从给人的感受上看,淫秽定罪标准表演只带给人以性欲刺激,夹杂有色情内容的表演主要使观众感受全剧的主题,而不仅仅是获得情欲上的刺激。

此罪与彼罪

一、本罪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界限。二者在侵犯的客体、主体和主观方面都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淫秽表演的行为;而后者表现为行为人组织播放音像制品的行为。

二、本罪与聚众淫乱罪的界限。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聚集男女多人进行集体淫乱的行为。由于聚众淫乱也可以出现于公开场合,而本罪在客观形式上也可以表现为男女多人公然在一起进行性交展示等淫乱活动,且两罪都具有组织性质,因而具有形式上的相似性。区分两罪的关键是:(1)本罪中被组织者进行淫秽活动的目的在于表演,或者更确切地说,行为人将这些表演者组织起来,意在让他人进行淫秽表演,并由此决定了这种行为的公开性,即为组织内部以外的其他人能够看到、听到,且行为人主观上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而聚众淫乱罪尽管可以发生于公开场合,但聚众淫乱的行为并不在于进行表演供他人观赏,而在于行为人以及参加淫乱活动的人自己的某种精神上的满足,以填补其精神空虚,不具有牟利的目的。(2)在行为表现方式上,本罪中除进行性淫乱行为以外,常见的方式多为脱衣舞、裸体舞表演;而聚众淫乱罪中淫乱行为虽常伴有脱衣、裸体行为,但这种行为主要在于为淫乱服务,行为内容主要是男女性交以及其他有关淫秽下流的行为。(3)在犯罪主体上,本罪只处罚淫秽表演的组织者,对淫秽表演者不予定罪处罚;而聚众淫乱罪处罚的则是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者。(4)本罪中组织者往往并不直接参与淫秽表演;而在聚众淫乱罪中,首要分子一般直接参与淫乱活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组织他人进行淫乱活动的同时又组织他人进行观看的,此种情况下,行为人虽有两个犯意,但一般认为只构成一个组织淫秽表演罪,因为若将聚众淫乱的行为单独抽出,组织淫秽表演中,仅有组织观众的行为无以成立犯罪,而即使没有组织观众观看的行为,则行为人已单独地构成聚众淫乱罪,结合两方面考虑,宜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定罪。

证据参考标准

主体方面的证据

一、证明行为人刑事责任年龄、身份等自然情况的证据。

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特定职责证明等,主要是证明行为人的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出生地、职业(或职务)、住所地(或居所地)等证据材料,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出生证、专业或技术等级证、干部履历表、职工登记表、护照等。

对于户籍、出生证等材料内容不实的,应提供其他证据材料。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应有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犯罪的案件,应注明身份,并附身份证明材料。

二、证明行为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具有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如是否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单位的证据。证明是否属于依法成立并有合法经营、管理范围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https://www.daowen.com)

证明单位的名称、住所地、性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业务范围、成立时间等证据材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法人设立证明、国有公司性质证明及非法人单位的身份证明、法人税务登记证明和单位代码证等。

四、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等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在单位的任职、职责、负责权限的证明材料等。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任职证明等,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护照、专业或技术等级证、干部履历表、职工登记表、任命书、业务分工文件、委派文件、单位证明、单位规章制度等。

主观方面的证据

证明行为人故意的证据:1.证明行为人明知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证明直接故意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希望危害结果发生;3.证明间接故意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客观方面的证据

证明行为人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犯罪行为的证据。

具体证据包括:1.证明行为人组织进行淫秽表演行为的证据:(1)诲淫形体;(2)诲淫动作。2.证明情节严重的证据。

量刑方面的证据

一、法定量刑情节证据。

1.事实情节:(1)情节严重;(2)其他。2.法定从重情节。3.法定从轻减轻情节:(1)可以从轻;(2)可以从轻或减轻;(3)应当从轻或者减轻。4.法定从轻减轻免除情节:(1)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法定减轻免除情节:(1)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可以免除处罚。

二、酌定量刑情节证据。

1.犯罪手段:组织淫秽表演;2.犯罪对象;3.危害结果;4.动机;5.平时表现;6.认罪态度;7.是否有前科;8.其他证据。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适用

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节录)(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4月27日修正)

第八十六条 [组织淫秽表演案(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以策划、招募、强迫、雇用、引诱、提供场地、提供资金等手段,组织进行淫秽表演,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表演者进行裸体表演的;

(二)组织表演者利用性器官进行诲淫性表演的;

(三)组织表演者半裸体或者变相裸体表演并通过语言、动作具体描绘性行为的;

(四)其他组织进行淫秽表演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