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定位 【53】 放火罪 [链接点P30]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考点定位 【53】 放火罪 [ 链接点 P30]

关键词 ①不特定或多数人 ②年满14周岁的自然人

考查点 1. 公共安全的含义就是_______①的生命、身体、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的安宁。注意理解不特定多数人的含义, “多数人”不能仅靠数字衡量, 而应从不特定的角度理解。(https://www.daowen.com)

2. 放火罪的主体是__________②,包括作为与不作为的方式放火, 开始点火时为着手。放火罪是具体危险犯, 只要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即构成犯罪。

3. 与其他犯罪的竞合问题:

(1) 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如果放火未对公共安全造成危险, 只是烧毁了特定财物,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2) 实施放火, 对人员伤亡持过失心理的, 即使客观造成人员伤亡, 只定放火罪;

(3) 实施放火, 对人员伤亡持故意心理, 包括为了杀害特定人而放火与为了杀害不特定人而放火的, 构成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 择一重罪处罚, 一般来说故意杀人罪处罚更重。

注意点 燃烧自己的财物或自焚, 或者被害人承诺燃烧自己的财物的, 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但若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 则成立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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