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定位 【59】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链接点P32]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考点定位 【59】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 链接点 P32]

关键词 ①介绍买卖的, 以共犯论处 ②具有数量上的要求

考查点 1. 构成要件。

(1) 主体: 既可以是自然人, 也可以是单位。(https://www.daowen.com)

(2) 主观方面为故意。

(3) 客观: 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法规, 擅自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①“非法买卖”: 违反有关规定, 购买或出售枪支、弹药、爆炸物; ___________①。

②对于以枪支换取枪支、以弹药换取弹药或者以枪支换取弹药的行为, 判断是否增加了公共危险,如果增加了, 以本罪论处。

③“非法储存”: 对于非法保存、控制大量枪支、弹药的行为, 即使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没有关联, 也应认定为储存。

(4) 本罪属于重罪, 对于枪支、弹药、爆炸物________②。

2. 罪数。

《刑法》第151条规定了走私武器、弹药罪, 但没有规定走私爆炸物罪, 走私爆炸物的行为同时触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非法运输爆炸物罪的,属想象竞合, 从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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