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重要事项
2026年01月29日
第十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十一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第四十二条 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第四十三条 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发生资产交易的,应当说明与本次交易的关系。
第四十四条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第四十五条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第四十六条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第四十七条 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https://www.daowen.com)
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媒体说明会、对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中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应当在重组报告书相应章节进行披露。
第四十八条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第四十九条 本次交易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如有)、估值机构(如有)等专业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传真,以及有关经办人员的姓名。
第五十条 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五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重组报告书的显著位置载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