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2026年01月23日
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送达,就是人民法院按照一定的方式,把诉讼文书送交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送达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送达是法院的一种诉讼行为,在诉讼法律关系中,它既是法院的权利,又是法院的义务。在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送达分为有职权送达与当事人送达两种。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是职权送达。
(二)送达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违反了法律规定就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三)送达是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一种诉讼行为,对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发送或报送材料,如上下级法院报送案件材料不是送达。(https://www.daowen.com)
(四)送达的内容是诉讼文书,或通知有关诉讼的事项。
送达的意义不仅是把诉讼文书交给收件人(受送达人),使他们了解诉讼文书的内容,以利于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更重要的是送达这种行为的本身包含了一定的法律后果,对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有重大的影响。比如说,传票一经合法送达,受传唤人就有到庭的义务,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合法送达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就可以强制拘传到庭。所以,送达决不能有任何疏忽,更不能草率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