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三、民事执行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民事执行与民事诉讼两种制度之间存在很大的联系,具体体现在:第一,民事诉讼是民事执行的前提与基础,民事执行是民事诉讼的发展和延续。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通过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进入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做出民事裁判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当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内容时,民事执行程序便启动。换句话说,只有经历了民事诉讼阶段确立了当事人之间的私权关系时,民事执行的运行才有可能;第二,民事执行与民事诉讼都以国家公权力为保障。因而,这两种制度基于权威性会受到当事人的信赖,同时,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做出的行为和措施也会产生拘束力,未经法定事由和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或撤销。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民事执行与民事诉讼之间又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第一,启动的原因不同。民事执行程序启动的条件是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关义务;而民事诉讼启动的原因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了民事权益纠纷,权利与义务处于争议的状态。第二,权力基础不同。民事执行的权力基础是民事执行权,而民事诉讼以民事审判权为基础。第三,宗旨不同。因为生效法律文书已经确立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民事执行的重点是强调迅速实现结果,以实现诉讼效率,而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的私权关系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法院必须谨慎审理以维护法律权威和实现当事人的正当民事权利,所以民事诉讼追求的是公正。第四,基本内容不同。民事执行是由系列的执行程序、执行方式和措施等构成,而民事诉讼是由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内容构成。(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