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2026年01月23日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指的是民事执行机关依法暂时强制留置被执行人的收入不准其提取、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提取指的是民事执行机构将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从其收入中提出,并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时,也需要依法进行:1.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民事执行机构在实施强制措施时,除了注意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民事权益,及时实现已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时,也要保障被执行人的权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应当保证留有供其以及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2.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民事执行机构采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时,应当以裁定的方式做出,说明理由、扣留、提取的期限、数额、方式等并发出协助通知书,有关机关收到后必须协助民事执行机关进行办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