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对象显示与隐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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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对象显示与隐藏
对于绘制好的图形,特别是在包含许多图形元素时,为了便于观察、修改和编辑,经常使用显示与隐藏操作,有选择地隐藏一些图像,显示一些图像,以防止对一些图像误操作。
选择【菜单】→【编辑】→【显示和隐藏】命令,弹出【显示和隐藏】子菜单,如图1-19所示。
选择子菜单中的【显示和隐藏】命令,弹出【显示和隐藏】对话框,如图1-20所示,通过该对话框可进行分类显示与隐藏操作,按实体、片体(曲面)、曲线、基准等类型显示或隐藏对象,单击各类型后面的加号
,该类型对象全部显示出来;点击减号 ,该类型对象全部隐藏起来。

图1-16 渲染样式选项

图1-17 方位显示选项

图1-18 视窗显示选项(https://www.daowen.com)
选择子菜单中的【隐藏】或【显示】命令,弹出图1-14所示的【类选择】对话框,选择原来显示现在需要隐藏的对象,单击“确定”按钮,该对象便隐藏起来;或者选择原来隐藏现在需要显示的对象,单击“确定”按钮,该对象便显示出来。
选择子菜单中的【反转显示和隐藏】命令,可将原来隐藏的对象显示出来,同时将原来显示的对象隐藏起来。这对分批次进行图形对象的修改编辑非常实用。
选择子菜单中的【立即隐藏】命令,此时,选择哪个对象,哪个对象便立即隐藏,不经过命令对话框的选择与操作。
选择子菜单中的【全部显示】命令,可将原来隐藏的所有对象全部显示出来。

图1-19 【显示和隐藏】子菜单

图1-20 【显示和隐藏】对话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