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化技工院校结构,促进其他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向技工院校转型
鼓励社会优质资源进行投资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加快建成一批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大力支持民办技工院校发展,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技工院校的发展。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直接举办或参与举办技工院校,充分调动企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产教融合作为技工教育基本办学制度,形成了“人才共有、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共同打造“湖湘工匠”品牌,保障国有企业办学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举办单位要加强对学校的人、财、物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