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6 关于淮河干流中游扩大平槽泄流能力

更新于 2026年10月12日 版权声明
0.4.6 关于淮河干流中游扩大平槽泄流能力

通过研究表明仅围绕洪泽湖做工程对解决淮河中游的洪涝问题效果不太明显,因此本专题选择研究了按3年一遇、5年一遇及10年一遇除涝标准扩大平槽泄流能力的可能效果及产生的不利影响,其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1)淮河干流中游按上述除涝标准扩大平槽泄量后,对降低淮河干流沿程水位、增加淮河干流泄流能力以及减少沿淮洼地“关门淹”历时、改善面上除涝的作用明显,发生设计标准洪水可不使用行洪区。(https://www.daowen.com)

(2)淮河干流按上述除涝标准扩大平槽泄流能力,疏浚土方、挖压占地、移民等数量巨大,且涉及大量环境问题,代价太高,难以实施。

(3)淮河干流扩挖后,主槽面积扩大较多,河道流速会显著下降,水流挟沙能力减弱,主槽难以维持;产汇流条件将发生很大改变,但淮南山区洪涝水下泄较快,迅速抢占河槽的特点没有发生改变,对面上除涝的作用难以评估;入湖洪水过程将发生很大变化,对淮河现有防洪除涝体系带来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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