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现状排涝能力评价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5.5 现状排涝能力评价

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徽省淮河流域易涝地区先后进行了多次不同程度的治理。据统计,2010年各类圩堤长2900km,排涝站装机容量23.5万kW,涵闸1357座,排涝干沟7382km。通过治理,洼地排涝条件有所改善,洪涝灾频发的局面有很大改观,但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如洪涝矛盾、旱涝矛盾、承担上游来水大而排水出路小等矛盾比较复杂,以及工程量大而投入不足等原因,除涝能力仍然较低,不足以防御较大的涝灾,与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沿淮洼地抽排能力普遍较低。除部分洼地建有大中型抽排设施,少数洼地抽排能力已达5年一遇,其余大多数洼地的抽排规模较小,标准偏低,且多数泵站建设年代较早,泵站自身排涝能力低,年久失修,存在大量的病站、险站,实际抽排能力远低于设计值,现状大部分地区的排涝标准不足5年一遇。有的低洼地区缺乏泵站等排涝设施,内水难以外排,而从已建的大中型排涝泵站运行情况来看,焦岗湖禹王站、泥河芦沟排涝站在2003年、2005年均发挥了显著的效益。

在淮北平原河道中,谷河、润河、西淝河上段、北淝河上段、茨淮新河、新汴河以及正在治理的颍河、涡河等8条支流达到5年一遇的除涝标准;洪河、怀洪新河、奎濉河、唐河达到3年一遇的除涝标准;近年已经治理的浍河、泉河尚不足3年一遇;澥河、北沱河、石梁河、大沙河、龙岱河等其他支流一般只有5年一遇的20%~50%。如澥河流域自1952年按麦作期5年一遇标准治理以来,方店闸以上至今没有进行治理,河道内杂草丛生,淤积严重,排涝能力仅相当于5年一遇设计流量的27%~43%,且缺乏完整堤防,沟口无涵闸,不封闭,无防洪功能。南沱河先后经过四次治理,现状排水能力仍仅相当于5年一遇的23%~45%。按流域面积统计,淮北平原骨干河道中排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的约占30%,达到3~5年一遇的约占30%,不足3年一遇的约占40%。

面上排涝大沟除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的约占40%。但一些大沟淤积严重,部分大沟上的桥梁、涵闸存在严重阻水,同时大部分缺少桥梁、涵闸配套,群众建了“蓄水坝”“过路坝”,致使大沟排水不畅,面上受淹,实际排水能力达不到5年一遇。另外,面上中、小沟不配套,形成“小河无水大沟满,小沟无水地里淹”的局面,造成洼地涝水不能及时有效排出,延长了洼地受淹时间,加重了涝灾损失。

安徽省淮河流域易涝地区主要排涝设施及排涝能力情况见表5.5-1。(https://www.daowen.com)

表5.5-1 安徽省淮河流域易涝地区主要排涝设施及排涝能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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