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我国《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其他组成人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即都是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