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由哪些人员组成?其任期是多长时间?

11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由哪些人员组成?其任期是多长时间?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由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组成。(https://www.daowen.com)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均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