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四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专题四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教学目的:

树立文化自信,提高文化软实力,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要素。本专题旨在帮助学生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认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性质、基本特征、精神内核和实践要求;帮助学生了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从社会价值观变迁的视角审视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中国社会发生的重大变革。在此基础上,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切实抓牢抓好。

课程内容:

1.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变迁(https://www.daowen.com)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式提出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价值观是特定主体对于自身价值体系的选择和定位,是判断是非曲直、真善美与假恶丑的价值准则。它涉及两个主体性的问题:“一个是价值观念的主体,即‘谁的价值观念’的问题;另一个是价值观念中的价值主体和价值标准,即‘一切为了什么人’的问题。”[1]

价值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价值观是以价值为特定对象的理论和学说,即关于价值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狭义的价值观是价值观念的简称,是人们关于好坏、善恶、美丑等具体价值的立场、看法和态度,包含价值取向、价值追求、价值目标和价值尺度、评价标准等内容。其中,狭义价值观又可分为三个层次。一个是国家层面,即主导意识形态;一个是个人层面,即人生价值观、幸福观、义利观、荣辱观等,在人的价值活动中发挥着行为导向、情感激发和评价标准的作用;还有一个介于二者之间的社会层面,即社会价值观,它是社会群体对于一个社会应该提倡什么和反对什么所作出的规范性判断,体现的是社会群体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通常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国家会充分保障个人价值观念的多元化选择,但建立在个人价值基础上的社会价值共识的形成和成熟,则是一个国家能够形成方向明确的主导意识形态的前提。一个成熟稳定发展着的社会必然会形成凝聚绝大多数社会成员价值共识的相对稳定的价值观。如果社会价值观紊乱,则会导致社会失序、道德滑坡和信仰迷失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