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二:专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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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人民为本位的民主及其在中国的实践

林尚立

民主的主体是人民,其本意就是“人民统治”。如果人民完全自治,那么“人民统治”只不过是人民自治的同义反复,毫无意义。上述分析表明,人的现实存在,是其个体性存在与集合性存在的有机统一。没有集合性存在,人的个体性存在就缺乏应有的现实基础和实际意义。然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决定了,人的集合性存在需要能够协调这种利益冲突的外在力量,这就是国家。对于人的现实存在来说,国家是外在的力量,但同时又是现实中无法回避和逃脱的外在力量。既然是外在的力量,国家就完全可能成为不受人民集合性力量所控制的外在力量。为了避免和克服这种异化,保证人民能够将自己创造的国家掌握在自己手中,成为造福人民的力量,人们就提出了国家应实行“人民统治”,由人民来掌握国家权力、当家作主,也就是“民主”的问题。可以说,民主问题实际上是因国家而起,其使命就是让人民建立的国家掌握在人民手中。人民建立国家的时候就对国家形成了这种根本要求。所以,民主是人民对国家本质的规定性。

可见,民主的最真实意义在于人民能够控制其所创造的国家这个外在力量,保障人民及其所集合的每个人在国家中拥有真正的主体地位。所以,民主的具体实践,就是要解决人民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在这一点上,美国著名的民主理论家达尔(Robert Alan Dahl)也表达得十分明确:“事实上,民主思想主要关注的,一直就是国家。”“从民主在古希腊和罗马诞生的时候开始,我们认为代表民主特征的那些政治制度,主要就是作为民主化的手段发展起来的,而对象就是国家政府。”

既然民主的具体任务就是解决人民与国家的关系,而其所秉承的价值取向是:保证人的主体地位,保证人的个体性存在与集合性存在的有机统一,保证人在社会与国家中获得全面的发展,那么,民主要有效履行其内在的使命,就必须同时做到两点:一是保证人的主体地位和自由发展的可能,二是保证人赖以存在的国家这个外部力量始终是满足人的需要和发展的力量。为此,民主在任何时候都必然体现为一种国家制度安排:既满足人的主体要求,也满足人对国家的需要。这种安排的起点是人,归宿也是人。于是,民主常常给人一种假象:民主存在与发展的逻辑,就是人追求自由发展的逻辑,就是人追求自由的绝对律令。在这种假象下,民主被抽象为一套原则、一套价值,甚至是一套无条件的绝对律令。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追逐这种假象,也许对大革命的动员有一定作用;但对于真正创造和实践“人民统治”,使民主成为创造人的全面发展和幸福生活的政治形式来说,追逐这种假象只能将民主引向歧途。加拿大学者弗兰克·坎宁安(Frank Cunningham)注意到了这种现象,他通过对他所教的学生进行的数年调研和实验发现:由于学生长期从抽象特征来把握和认识民主,所以,学生对民主的实际认识和把握常常具有“偏于一隅的特征”,“这样,就有学生认为抽彩赌博是最民主的,因为它完全基于个体的选择,而且,它也是公平的,因为每一张彩票都具有平等获胜的机会”。(https://www.daowen.com)

既然民主是人们对国家制度的必然要求,其使命就是在制度上安排人与国家的基本关系,那么,从人对国家的主体性出发,民主必然要体现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就是人与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具体来说,即是人民决定国家制度,还是国家制度决定人民。马克思认为,只有前者才是民主制度,否则,国家制度再怎么有民主形式,也不是民主制度。第二个层面就是人与国家关系的制度形式,即人民掌握国家权力、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制度形式。第一个层面是决定性的,是一切民主形式的根本前提与决定性因素。然而,在现代政治中,人们都把天赋人权作为现代国家建构的起点,将想象的社会契约作为现代国家建构的行动基础。结果,往往将民主的第一个层面视为天然前提,形成一种集体无意识的错觉,认为只要有了民主的国家制度形式,即有了民主的第二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也就自然形成了。于是,人们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民主的制度设计上,基本不考察其所设计的民主制度与其主体,即人民之间的本质关系。这也是许多国家虽然有眼花缭乱的民主制度形式和多姿多彩的民主生活,但其人民却无法从国家和政府那里获得应有的保障和服务的根本原因所在。

民主的实践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错觉,之所以会将由这种错觉所产生的一些原则视为民主实践理所当然的信条,除与西方的现代民主理论存在偏颇以及实践民主的社会发展质量比较低有关之外,还与民主实践以个人为出发点有直接关系。然而,现代民主的吊诡之处恰恰就在于这个“个人”,因为连马克思都认为,这种独立的“个人”正是现代化的历史运动的前提。

在马克思看来,现代化将人类历史上的国家划分为古代国家与现代国家。它们之间的差异就是:在古代国家,国家制度是与人民相异化的特殊力量,归属并服务于特殊群体和特殊事务。所以,马克思说:“国家统一体,作为这种组织的结果,也像国家统一体的意识、意志和活动即普遍国家权力一样,必然表现为一个同人民相脱离的统治者及其仆从的特殊事务。”而现代国家是在摧毁古代国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终结了统治者将国家权力变成私人权力,将国家事务变成“统治者及其仆从的特殊事务”的这个异化状态,“把国家事务提升为人民事务”,从而消除了“人民同自己的共同体”相分离的局面,国家因此回归到人民自身。马克思把人类政治文明的这种巨变视为人类的“政治解放”。马克思认为,创造这种政治解放的背后力量,实际上是人的自我解放,即体现类本质的人的存在方式的变化与发展。

——摘选自《政治学研究》201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