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们认为,广播电视的语言传播的根本规律,就在于“引导”功能的发挥。而引导的两翼,一个是“灌输”,一个是“满足”。一定要把受众“未知”而“应知”的信息等,艺术地灌输给他们,让他们开阔眼界,提高认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现实参与感,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主人翁意识,树立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全球化胸怀。同时,一定要把受众“稍知”而“欲知”的信息等,积极地使他们满足,让他们得到教益,身心愉悦,深味人生的珍贵价值,体验时代的美学理想,生发克服挫折困难的勇气,提升健康向上的生活质量。这里,重中之重,就是“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准确、鲜明、生动地传播。必须同单调、肤浅、机械、冷漠的传播观作斗争,应该反复强调,我们不能做“时代的简单的传声筒”,我们要丰富、深刻、灵动、热情地进行传播,做“善于传播”的人。必须同低俗、浮躁、浅薄、丑陋的传播观作斗争,应该时刻警惕腐朽、消极、糜烂、奸猾等垃圾的无孔不入和恣意泛滥。
我们认为,广播电视的语言传播的根本属性,就在于“多重和谐”基础上的“整体和谐”。广播电视语言传播是一个子系统,它植根于大众传媒的母系统之内,并受其制约,但这个子系统又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在它的内部,又有许多分支,各个分支之间,联系十分紧密,构成了多重关系。如创作主体和创作依据、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创作主体和创作群体等;如思想感情和气息声音、用气发声和吐字归音、创作依据的内容和形式、节目形态和语言样式、节目性质和传播对象、传播技术和传播艺术等;如播音主持艺术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语言功力、内在气质和体态服饰、化妆和表情、灯光和置景、话筒和现场、音响和音乐等。这些,都构成了多对关系,形成了多种矛盾的对立统一。怎样达到多重关系的和谐共存、和谐共处、和谐共变、和谐共进,就会造就出节目的新气象,传播的新境界。如果出现了不和谐的情况,能不能及时进行互助、互补,使之达到和谐,实在是一种考验。成功的传播,总是在这种不断地调整之中提高和发展的。这是基础,这是最起码的理性认知和操作本领。
但是,任何事情都是复杂的,从来都没有径情直遂的捷径。所以,我们还要认识“整体和谐”的必要性和规律性。整体和谐的立足点,是承认某些环节、某些方面、某些过程、某些情况,必然或者可以呈现不和谐的地方,不和谐的时候,但不是消极地对待,不是无奈地接受。而是权衡这种不和谐的干扰性和破坏力究竟占有多大面积和多大分量。可能会出现两个维度:一种情况是,面积小、分量轻的,不影响全局的,不削弱重点的,可以忽略不计,我们称之为“不和谐点”。如大段独白中,偶尔出现的个别词语欠规整、个别停连欠精准;突发事件报道中,语流中偶尔发生的词语搭配欠妥、语气不够连贯等。另一种情况是,面积大、分量重的,影响全局的,模糊重点的,必须纠正、改善,我们称之为“不和谐体”。如声音嘶哑、发音含混、口无遮拦、表达不力、张扬个性、形象猥琐等。对于“不和谐点”,当然应该注意避免,不过有时竟会成为某种特点,例如欠规整的词语,反而会表现出思维反应敏锐的冲动;语气不够连贯,反而给人以积极思考的印象。在这种“得失”之间,可能是“塞翁失马”,甚至是“得大于失”。在艺术上,并不罕见,马连良的“潇洒”,周信芳的“苍劲”,正来自他们口齿和声音上的某种“缺点”,有些“缺陷美”就不是多重和谐中的不和谐,而恰恰是达到了整体和谐!(https://www.daowen.com)
我们认为,广播电视语言传播是一个自系统,具有自身的规律性。但是,它又带有与其他门类相关联的开放性。如,广播、电视、节目、声像、灯光、布景、道具、话筒、镜头、化妆、场景等,可以称之为“牵一发而动全身”。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相互影响、互相牵连的。因而,多重和谐、整体和谐的问题,必然包含所有方面的密切关系。在论述语言传播的时候,不能不同时涉及与这些方面的具体联系,不能不观照这些联系,处理这些关系。这当中,有主体和客体、主流和支流、主要和次要、核心和边缘等既稳定又变化的情况,都应该用和谐的观念予以调检和整合。否则,就容易出现哪怕是瞬间的割裂或断层,从而造成明显的不够和谐,甚至混乱和杂沓,使传播渠道的完整畅通受到阻碍以至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