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媒介规范理论
规范理论描述了政府、执政者、领袖和公众操控媒介系统的理想途径。这些理论与其他传播学理论有着根本性区别,因为媒介规范理论没有提供任何科学的解释或预测。
媒介规范理论更关注媒介与政府而不是媒介与受众的关系。这些理论更关注一个国家中媒介归谁所有和由谁控制。
极权主义理论
极权主义理论认为所有的传播形式都处于统治精英、执政者或官僚势力控制之下。
极权者必然通过控制媒介以保护和防止民众通过任何传播手段(信息或新闻)对国家造成威胁。新闻报道是增强国家统治者权力、减少威胁的工具。执政者有权以发放媒体执照和建立审查制度的形式核准与控制媒介。如果有媒介违反了政府的许可政策,则执政者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政府拥有限制媒体传播任何敏感性话题的绝对权力,以确保国家和平与安全。
自由主义理论
自由主义理论又名自由出版理论。自由主义理论认为人们足以从负面信息中发现和判断正向理念。该理论认为人是理性的,而理性思维引导人们辨别好坏。媒体不应该限制任何内容,即便负面内容也能提供知识,也能让人们面对最坏处境做出较好的决定。自由主义思想恰恰对立于极权主义理论所谓的“任何传播形式都处于政府或国王等精英控制之下”。
出版自由赋予媒体更多报道社会真实的自由,而不必受到任何审查或执政者的封锁。
社会责任理论
社会责任理论认同自由出版不受审查,但是同时又认为新闻报道内容应该置于公共平台进行讨论,媒体应受到或公众监督,或自我专业规范,或二者的共同约束。该理论介于极权主义理论与自由主义理论之间,因为它一方面赋予了媒体完全的自由,另一方面又对媒体进行外部的控制。
该理论有助于通过发展高水平的精确性、事实和信息形成媒体的专业主义。该理论允许每个人表达对媒体的看法。媒体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如果媒体不履行,政府或其他组织将会履行。
社会责任论通过接受公众意见来避免战争和紧急事件过程中的冲突局面。媒体不会出现垄断,因为一旦媒体刊印或广播出现错误或失实报道,受众和媒体学者就会提出质疑。媒体水准就会提升。
苏维埃媒介理论
苏维埃制度已经不复存在,至少是暂时不存在了。与它一同消逝的还有苏维埃理论,但还是值得对其原则进行一下梳理。苏维埃媒介理论模仿了列宁主义的新闻原则,而后者建立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基础之上。政府运作或控制一切媒体和传播渠道,为工人阶级及其利益进行服务。该理论认为国家拥有控制一切媒体使之为人民服务的绝对权力。其终止了新闻业及其他媒体的私有制。政府媒体提供正面思想来创造一个高度社会化的社会,同时具有提供信息、教育、娱乐、激励和动员的功能。该理论认为大众媒体的终极目标是教化更多的工人阶级或产业工人。在此理论中,公众被鼓励提供反馈,从而激发对媒体的兴趣。
苏维埃媒介理论看起来与集权主义理论很相似,但是其核心部分有所不同。在集权主义理论中,媒介是单向传播,不允许有来自公众的反馈。但是在苏维埃媒介理论中,媒介是双向传播,同时整个媒体是在领导者的控制下运行的。
发展理论
顾名思义,这个理论与发展中国家,或者所谓的第三世界国家中的媒体运营有关。它与苏维埃媒介理论有着共性,因为媒体被看作承担着专门的社会或政治功能。发展理论有利于新闻业发现正面新闻,这与自由出版的定位相反。自由出版理论下新闻工作者更愿意发掘灾难性新闻,对他们来说“坏新闻就是好新闻”,因为其更引人注目。
发展理论要求慎重对待负面新闻报道,因为这些负面的报道会对一个正处于增长和变革的微妙处境中的国家造成经济方面的破坏。消极的标题会阻碍投资者的投资,甚至可能导致投资人撤回投资。作为这种坏消息综合征的解决之道,发展理论寻求突出积极的一面:它培养着发展中国家的自主性,并且对于本土文化给予专门强调。发展理论既是一种有关国家支持的理论,同时也是国家竞争和媒介竞争理论规范形成的一种阻力。
民主参与理论
这代表了理想主义者凭空想象出来的一种媒介目标。与其说它是一种现实中随处可见的现象,不如说它更像是一种愿景。然而,它又的确是一个健康的民主国家应该为之奋斗的目标。
这个理论更加看重执政者与传播之间的水平模式而非垂直模式。它支持抵制商业化与垄断,同时反对公共媒介制度所具有的中间路线与官僚主义。该模式强调受众在传播过程中的角色的重要性,并将所谓的受众权利加以合并——知晓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及见证权。
这个范式中包含了各种理论要素的杂糅,包括自由主义、乌托邦主义、社会主义、平等主义、地方主义等。简言之,就是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