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结论
第二十五章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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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恪守诚信的告诫——和平的保持永远处于战争的视野之下——和平有利于被征服者——对于征服者——问题存在疑问的情况——虔敬地遵守——祈祷——本书的结论
1.该说的都已经论述妥当,看来在此可以为本书作一总结了。此外,也已经充分构成了一个基础,别人——如果他愿意——可以在此基础上作出更加深入广泛的研究,一种增添和提高,只会带来谢意而不会导致嫉妒。
在完全结束论述之前,可能有必要再作一考察:在确定能使战争充分合法化的真正动机和原因时,要以一切可能的预警表明这战争乃是应当避免的;所以有必要进行一些警告,以指出在战争中保有诚信、停战后维持和平,以及保有——甚至是在战争进行中——坚持和平希望之诚信的途径。这并不是最不重要的。因为,诚信,按西塞罗的话说,不仅是将所有政府联结在一起的主要力量,也是统一构建更大的国际社会(society of nations)的基石。如果摧毁了这一点,亚里士多德说,就摧毁了人类的交往。
在正义的其他所有分支都存在某种含混性,但诚信的约束却是自明的,并且确被用来消解所有事务的含混性。保持诚信是一件属于良心的事,涉及所有合法君主和独立王公(sovereign princes),并且是其赖以在各国间维持王位荣誉及尊严声名的基础。
2.在战争进行到白热化的时候,毋庸置疑,一定会渴望神意支持的最大保证和期待,以及永恒的和平前景——那是敌对行动得以合法展开的唯一终点。因此在战争进行中,我们决不能推动其残暴的一面而忘却了人类的本性和天然倾向。(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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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而且仅有这些,就足以为终止战争、培育和平找到充分的理由。此外,除一切有关人道的考虑之外,人类的利益也不可避免地将我们导向同样的所在。首先,拖延同一个更强有力的敌人的争斗是危险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为和平的利益牺牲某些东西,好像在风暴中有时会将货物投入海中以避免更大的灾难、拯救船只和船上人员的性命一样。
4.甚至在强大的一方,在为胜利而喜不自胜时,和平也是一种更保险的权宜,胜过最大限度的成功。因为将被击败的敌军逼入绝望之地是冒失的行为,就好像要为濒死的猛兽所伤一样。
5.如果双方确实处在平等的基础上,那么按恺撒的意见,各方都对和平充满信心时乃是最佳的订立和约的时刻。
6.无论和约订立了何种条款,务当绝对遵守。根据协议中誓约保证的信义之神圣性,必须谨慎地避免一切——不仅是背约的诱惑,还有唤起仇恨火焰的倾向——的事物。如西塞罗所言,私人的友谊关系同样适用于此类公共协约,都需要虔敬诚信地加以遵守,尤其是在战争和敌意已经通过和平及和解终结了的时候。
7.但愿全能的上帝安置好君主和王公们的仁爱和欲望,将这些原则铭刻在他们的心智之间,使他们可以永远记得:一个人能够投身的最高尚的职责乃是对众人的管理,而众人则是神所关爱的主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