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本国的申诉专员制度学说

一、希腊本国的申诉专员制度学说

希腊申诉专员制度的学说明显借鉴了欧洲其他国家。在希腊,申诉专员制度被认为是民主化的产物,申诉专员的设立一方面反映了希腊民主主义力量的稳步增长,另一方面也标志着希腊在改善公共部门和其与公民关系方面的长期探索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4]申诉专员制度被认为是保障希腊高质量民主的一种补充措施,是一个对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早期发现机制。通过申诉专员制度,国家可以听取基层民众的呼声,了解民众的思想,及时地发现实践所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必要的改进。有人认为,从某种角度看,希腊申诉专员对政府的作用就像市场选择对经济的作用一样,如果能够合理利用,将会消除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使国家的发展更加和谐。希腊申诉专员制度的设立也被认为是希腊顺应欧盟统一政治文化的一个必要步骤。[5]希腊申诉专员认为,现代社会应当更多地通过双赢方式解决纠纷而不是简单地依法对纠纷进行一方赢一方输的解决,申诉专员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是一种积极的解决纠纷方式,达到了双赢的效果,作为一个调解者和一个独立机关,申诉专员署通过非司法机制发挥作用,对纠纷的解决照顾了多方利益,并由此促进了公共行政的发展。[6](https://www.daowen.com)

但在希腊,也有学者质疑申诉专员制度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效果。认为申诉专员通过调解来行使对公共部门的监督作用是有限的,如果公共部门坚持其错误行为而不接受调解,申诉专员的监督作用就非常有限;同时还认为,认为在希腊最有效的对国家机关监督和保护公民的方式应当是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司法监督而不是申诉专员的调解监督。[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