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高压氧治疗的适应证与禁忌证
目前,高压氧治疗的疾病已涉及急救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神经科、五官科、骨科、整形科、皮肤科、肿瘤科、传染病科、职业病及老年病学科等,并向康复、潜水、航空、保健、高原医学及运动医学方面发展。各国对适应证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分会2004年推荐的适应证为61种,美国规定的适应证为2三种,日本为25种。高压氧治疗对一部分疾病确实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疗效,但对于大部分疾病来说,高压氧还只是一种辅助性的治疗方法。禁忌证是指不适宜高压氧治疗的某些疾病或状况,轻者引起不适或加重原有症状,重者引起机体损伤甚至死亡。由于高压氧是一门新兴学科,人们对高压氧治疗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因此适应证、禁忌证也在不断调整中。现将我国高压氧医学会推荐的高压氧治疗适应证及禁忌证介绍如下。(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