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疗

五、治疗

(一)一般治疗

(1)禁食、禁水:一经确诊,应予禁食禁水,以免使胃的扩张加重。

(2)洗胃:可用等渗温盐水洗胃,直至胃内容物清除干净,吸出正常胃液为止。

(3)持续胃肠减压:清除胃内容物后,应继续给予持续胃肠减压,直至恶心、呕吐、腹痛、腹胀症状消失、肠鸣音恢复为止。

(4)病情容许时可采取治疗性体位,即俯卧位或膝胸卧位。在腹胀减轻、肠鸣音恢复后,可进少量流食,如症状无反复,可逐渐增加进食量,并逐步过渡到半流食、普食。

(二)药物治疗

(1)输液、补充足够的水分、热卡和电解质,维持有效血容量和能量需要。常用液体有5%~10%葡萄糖、5%葡萄糖生理盐水、平衡盐、复合氨基酸、脂肪乳、维生素及钾盐等。在禁食患者,输液量一般需3 000~4 000 mL;具体入液量可根据体重、体液丢失量计算,同时应注意心肺功能情况,供应热卡应不少于26 kJ(30 kcal)/(kg·d).

(2)抗感染:在合并穿孔时,应给予积极抗感染治疗。常用的有氨苄西杯、哌拉西林、环丙沙星、甲硝唑等。感染较重时,可给予输新鲜血及血浆,以便加强支持治疗和提高抗病能力。

(三)治疗并发症

(1)抗休克:在并发休克时,应积极抗休克治疗。

(2)纠正酸碱平衡和电解质紊乱:由于呕吐导致大量酸性胃液丢失及电解质丢失,前者易于引起代谢性碱中毒,后者容易导致钠钾氯等离子的丢失。对此可给予0.1%~0.2%氯化氢或氯化铵静脉滴注,注意前者必须选用大静脉,否则可能导致严重的周围静脉炎,亦可给予精氨酸静脉滴注,并注意补充钾盐。(https://www.daowen.com)

(3)穿孔:合并穿孔时,应及时给予手术治疗。

(四)外科治疗

1.手术指征

(1)餐后极度胃扩张而胃内容物无法吸出者。

(2)内科治疗8~12 h 病情不能缓解者。

(3)有胃十二指肠机械梗阻因素存在者。

(4)合并穿孔或胃大出血者。

(5)胃功能长期不能恢复而无法进食者。

2.手术方法

力求简单有效,术后处理与其他胃疾病相同。方法有:①胃壁切开术。②胃壁内翻缝合术。③胃部分切除术。④十二指肠-空肠吻合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