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毒性聋

二、中毒性聋

无论临床观察或实验研究均证明,许多药物或化学试剂具有耳毒性(ototoxicity),可引起耳蜗和(或)前庭中毒性病损(disorders of intoxication),造成耳聋和(或)前庭功能障碍。具有耳毒性的物质至少有90余种,其中比较常见的有:

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2.某些抗肿瘤药:如顺铂、卡铂、氮芥、博来霉素等。

3.袢利尿剂。

4.水杨酸制剂。

5.奎宁。

6.局部麻醉药:如丁卡因、利多卡因、可卡因、普鲁卡因等。

7.重金属:如铅、镉、汞、砷等。

8.吸入性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苯胺(靛青)、氨基苯、硝基苯、三氯乙烷、四氯化碳、甲醇等。

9.其他:如某些心血管药、降糖药、镇定药等。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万古霉素、多黏菌素B亦有耳毒性。

10.中成药:用以治疗小儿发热、惊风效果良好的某些中成药,如牛黄清心丸、琥珀抱龙丸、七珍丹等,其中含有雄黄(砷剂),是否会影响听力,值得注意。

(一)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aminoglycoside antibiotics,AmAn)是一类化学结构中均含有氨基糖分子的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由革兰阴性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1.分类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分3类:

(1)链霉素(streptomycin)、卡那霉素(kanamycin)、妥布霉素(tobramycin)、新霉素(neomycin)。

(2)庆大霉素(gentamycin)、西索米星(sisomicin)、小诺米星(micronomicin)。

(3)阿卡米星(amikacin)、奈替米星(netimicin)、巴龙霉素(paramomycin)。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耳毒作用最早是从由链霉素引起的耳聋患者中发现的。数年以后,无论是临床观察或动物实验均证实,链霉素可引起耳聋和眩晕,并对内耳中毒的病理组织学改变有了认识。目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耳毒作用已广为人知,由其引起的严重耳聋的临床报告屡见不鲜,并已构成我国聋症的重要病因之一。据中华耳鼻咽喉科学会常委会1981年公布的资料,在聋哑学校中,50年代因药物中毒致聋者不足3%,70年代这一比数增至28%~35%。据门诊分析,50年代中毒性聋占全部感音神经性聋的5%左右,60年代约占15%。福建庄金梅等(1989)调查240例聋哑学生,其中102例(42.5%)的致聋原因与应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关。延边医学院(1979)与内蒙古医学院(1981)统计分析,由链霉素中毒引起的耳聋分别占后天性聋的29%、53.9%。随着各种新型抗生素的开发和应用,临床医师对抗生素的选择范围已明显的拓宽,加之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耳毒作用的认识有了提高,滥用诸如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的情况虽然已日渐减少,但是,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对这种药物中毒性聋的危害性仍不能低估,防治工作不可有丝毫的松懈。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耳毒作用机制至今不明,有关学说甚多,主要的有变态反应说;受体学说;抑制毛细胞蛋白质合成说;前列腺素介导说;自由基损伤说(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和铁离子螯合后,形成一种具有氧化活性的复合物,能催化自由基的产生,导致毛细胞损伤),干扰毛细胞的糖代谢说;药物与毛细胞胞膜上的二磷酸磷脂酰肌醇结合,形成药物脂复合物,破坏了细胞膜结构的完整性及其功能,以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中间代谢产物NH2基团引致中毒等等。

药物代谢动力学的研究表明,这类药物进入血液后,可通过血迷路屏障进入内、外淋巴液,并在其中停留,损伤内耳结构。肌肉注射后,药物在血清中的浓度一般于30~90分钟到达峰值。其半衰期比较短,约为1.5~3小时。在小儿,半衰期延长,可达6小时;而早产婴可长达18小时。因此,早产婴和婴幼儿容易发生中毒而致聋。药物在皮下注射后约2~5小时,外淋巴液中药物的浓度达到峰值;给药后5小时,内、外淋巴液中的药物浓度几乎相等。但药物从外淋巴液中排出的速度却非常缓慢,其在外淋巴液中的半衰期约为3.5~30小时,其中卡那霉素和新霉素的半衰期比庆大霉素者长,而且在肾功能不良时,半衰期还会延长。因此,药物在内耳中的浓度高,蓄积时间长。与血清中相比,内耳内的药物浓度可高达数倍,时间也延长数小时。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母系遗传的线粒体DNA(mtDNA)12SrRNA基因中A 1555 G突变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易感性有关,这类患者即使应用少量或微量药物也可引起耳中毒。mtDNA 12SrRNA的A点是该类药物的主要作用位点之一,我国中西部、西北地区217例药物中毒性聋中,该基因突变率为21.66%,Fishel-Ghodsian等(1997)报告为17%。说明该基因突变并非药物中毒性聋唯一的分子基础,有关研究尚有待于深入。

2.病理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内耳的主要损害部位可以在耳蜗(如卡那霉素、新霉素、双氢链霉素、阿米卡星),或在前庭(如庆大霉素、硫酸链霉素)。耳蜗病损最早出现于外毛细胞,从底周开始,逐渐向顶周发展。在3排外毛细胞中,第1排受损最重,第2排,第3排依次较轻。随着药物剂量的增加,内毛细胞亦出现病变,但多从顶周开始,逐渐向底周扩展。病变严重者,耳蜗的其他结构,如支持细胞,血管纹,传出神经纤维,螺旋神经节细胞等亦受损。多数研究资料表明,听觉的中枢传导路径一般不受累。毛细胞的病理变化包括静纤毛倒伏、散乱、纤毛融合、表皮板软化、变形、塌陷、核上区腺粒体肿胀、空泡变性,粗面内质网扩张、囊性变,次级溶酶体增多,胞浆水肿,核固缩、下沉,细胞膜破裂,乃至细胞崩溃等。

与形态学相呼应,动物作静脉注射或向内、外淋巴隙灌流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后,CM、CAP急剧下降,首先是高频区,以后波及低频区;EP亦受抑制,但较CM及CAP轻。前庭的主要病损位于壶腹嵴和椭圆囊斑;球囊病损一般较轻。前庭感觉毛细胞出现纤毛融合、脱落,细胞水肿。其中Ⅰ型毛细胞的损害比Ⅱ型毛细胞重。

3.发生中毒的有关因素

(1)用药剂量: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耳毒作用一般与用药剂量有密切关系,其中包括用药总量和日剂量。日剂量愈大,用药时间愈长,中毒的机会愈多。值得注意的是,全日剂量一次性投入较分次投入更容易发生中毒。

(2)给药途径:给药途径、局部用药部位是否健康,对药物的毒性作用亦有影响。肌肉注射时,血液中药物浓度较低,中毒的危险性相对较小;静脉注射可使血液中的药物浓度迅速升高,引起中毒的机会增多,特别是耳毒作用很强的卡那霉素等。正常情况下,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易被胃肠道吸收,而当肠道黏膜发生炎性病变时,药物的吸收量却会增加。向大面积烧伤创面、腹腔、胸腔、支气管等局部投药并不安全,药物可从局部组织吸收而发生中毒。椎管内注射更能增加药物的耳毒作用,可能与脑脊液和外淋巴液之间的密切关系有关。

(3)鼓室给药:无论是用含这类抗生素的滴耳液滴耳,或以溶液或粉剂行乳突换药,药物均可透过蜗窗膜及经中耳血管进入内耳,发生中毒性耳聋和(或)前庭功能障碍。而且,中耳存在炎症时更能增加药物的耳毒性。置入或滴入鼓室内药物的浓度与中毒的严重程度相关,浓度越高,中毒越重。其他抗生素如氯霉素、红霉素、多黏菌素B等鼓室内给药时,亦可引起内耳的毒性损害,但一般不重。此外,动物实验中发现,某些抗真菌药,如克霉唑(clotrimazole)、癣退、甲基-3-甲苯基硫代甲氨酸-2-萘脂等滴入鼓室后,亦有某些耳毒性。

(4)肾功能状况: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均经肾小球滤过后排出体外,而且药物对肾脏亦有明显的毒副作用。如患者原有肾功能不良,或在用药过程中肾功能受到损害,药物排泄发生障碍,血清及内耳淋巴液中药物浓度增高,蓄积时间延长,可增加药物的耳毒作用。

(5)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经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虽然胎儿血清中的药物浓度仅为母体血清中浓度的15%~50%,但因为胎儿体内的药物排泄速度甚慢,故可损伤胎儿听器,特别在妊娠的前2个月更为明显。

(6)噪声、振动、饥饿状态、糖尿病等,可促进或加重耳中毒。

(7)某些个体或家族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具有高敏感性,少量的药物即可引起耳中毒。这种高敏感性具有随母系遗传的特点,而且在不同的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之间存在交叉易感性,如家系成员中有链霉素耳中毒史,其他成员改用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亦易发生耳中毒。

(8)年龄因素:婴幼儿和老年人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具有易感性。

4.临床表现

(1)耳聋:耳聋可发生于连续用药期间,亦可于停药后方始发现,而且在停药后1年或1年以后仍可继续恶化。由于听力损失开始于高频区,故患者往往不易早期察觉耳聋的存在。待病情已逐渐加重,并波及语频区而就医时,常常已发展为中度或中重度耳聋了。耳聋大多为双侧性,两耳对称,少数病例亦可不对称。临床听力学检查一般均表示耳蜗性聋。因有重振和听觉疲劳现象,患者常有“低声听不到,大声受不了”的现象。言语接受阈和识别率较差。个别病例亦可能以听力骤降的形式出现,以致需要与特发性突聋相鉴别,而这种病例多为肾功能不良的患者。

(2)耳鸣:耳聋出现前,患者常常先有双侧耳鸣,耳内压迫感。耳鸣多属高音调,早期为间歇性,仅于安静环境中出现,以后逐渐发展为持续性,耳鸣声嘈杂,经久不息。约半数患者伴有头鸣。

(3)眩晕、平衡失调:常见于硫酸链霉素和庆大霉素耳中毒。

(4)其他:中毒早期可出现食欲减退、口渴、面部及手足麻木感等。

(5)听力学检查:纯音听力图中早期为高频下降型听力曲线,气、骨导听阈一致提高,两侧大多对称;以后可逐渐发展为中、重度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曲线呈平坦型或缓降型。声导抗图A型,重振(+),病理性衰减(-);DPOAE常引不出;ABR波Ⅰ潜伏期延长。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种类不同,临床表现也有差异,如:

链霉素:链霉素中毒颇为常见,由其引起的耳聋及眩晕早有报告。硫酸链霉素中毒主要表现为眩晕、平衡失调。双氢链霉素中毒症状以耳鸣、耳聋为主。在严重中毒者,两种链霉素均可引起前庭及耳蜗中毒症状。中毒症状出现后立即停药,听力或可有某些改善,但一般均难以恢复正常;约有60%的耳鸣为不可逆性;眩晕可因代偿而逐渐消失。

卡那霉素:卡那霉素主要损害耳蜗系。其毒性作用比链霉素强。在较长的疗程中,约有55%出现耳聋。动物实验显示,除耳蜗受损外,卡那霉素同时还影响传入神经末梢,长期使用者,可阻滞对侧耳蜗橄榄束的兴奋性,故临床听力学测试不仅表现为耳蜗性聋,亦可为蜗后性聋。

庆大霉素:据统计,庆大霉素耳中毒的发生率约为2%~2.5%,其中,前庭中毒症状约为耳蜗中毒症状的2倍;但庆大霉素引起的全聋并不罕见。耳聋一般均不可逆。庆大霉素耳中毒的出现与其在血清中的浓度有密切关系,用药时,血清中的浓度不应超过10~16μg/mL。成人剂量为每12小时1.2 mg/kg,小儿为0.4~0.8 mg/kg。(https://www.daowen.com)

新霉素:新霉素具有剧烈的耳毒性,无论肌肉注射、口服或局部应用均可引起中毒。新霉素对内耳的毒性损害部位主要在耳蜗,对前庭的损害较轻,或无明显损伤。据报道,新霉素引起耳中毒的总剂量最少为8 g,最多为45 g,个别病例总量不足2 g,即可引起两耳全聋。一旦出现中毒,则耳聋发展迅速,可致全聋。目前该药仅做局部用药。然而新霉素滴耳液用于治疗中耳炎时亦可引起严重的耳中毒,应当忌用。

5.预防

(1)严格掌握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用药适应证,非绝对必要时,不应轻率使用这类抗生素,更不宜作为预防性用药。

(2)由于抗感染需要而必须应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时,宜采用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并将日剂量分为数次投入,而不一次大药量用药。一旦达到用药目的,应及时停药。

(3)不与其他耳毒性药物合并应用。

(4)已有肾功能不良、糖尿病、感音神经性聋、噪声性声损伤者,宜慎用本药。

(5)家系中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耳中毒者,或mtDNA 12SrRNA A1555G突变者,应用本药时,宜慎之又慎,或禁止使用。

(6)用药前须对患者说明本药的耳毒作用及中毒症状,以便当出现早期中毒症状时能及时报告医师。疑有肾功能不良者,用药前须检查肾功能。用药期间医师应密切观察,注意询问有无早期中毒症状发生,如耳鸣、耳内压迫感、食欲减退、恶心、口渴和手足麻木感等;并尽可能作听力学及前庭功能监测。一旦出现中毒症状或可疑的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7)有条件者,用药时可反复测量血清中的药物水平,以控制用药剂量,延长用药的间隔时间,减少中毒的危险。

(8)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出现耳中毒时,不可用另一种耳毒性抗生素予以替换,亦不应轮流交替使用两种以上耳毒性抗生素。

(9)耳局部用药时,特别是当鼓膜穿孔时,忌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制剂,如新霉素滴耳药,庆大霉素等制药。

6.诊断

根据用药史,双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重振试验(+)、DPOAE引不出,可资诊断。但应注意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耳蜗性听力损失,如遗传性聋、自身免疫性内耳病等以及耳后性聋的听神经病。如条件可能,建议作mtDNA 12SrRNA检查,有利于预防本病。

7.治疗

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的中毒性耳聋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在应用这类抗生素期间,如能及早发现中毒病例,除立即停药外,给予以下治疗,或可使病情停止发展,防止继续恶化。

(1)维生素B1 100 mg,1次/天,30日为1疗程。

(2)内耳血管扩张剂如尼莫地平(nimodipin),30~60 mg,3次/天;或西比林(sibelium)5 mg,1次/天;倍他啶(β-hisitine)8 mg,3次/天;复方丹参3片,3次/天;亦可用针剂12~15 mL加入5%葡萄糖中,静脉滴注,1次/天;或川芎嗪40~80 mg/d,加入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

(3)能量制剂如ATP 20 mg,3次/天或10 mg,肌肉注射,1次/天;辅酶A 50~100 U加入5%葡萄糖中,静脉滴注,1次/天。

(4)其他:如增加对神经细胞供氧,保护神经细胞的药物,如都可喜、银杏叶提取物等。

(二)抗肿瘤药物

1.顺铂

顺铂是一种抗癌的化学药物。用于治疗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和卵巢癌、睾丸癌等恶性肿瘤。该药除了具有与剂量有关的肾毒性外,亦可发生耳中毒,引起两侧不可逆的对称性、进行性感音神经性聋。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相似,顺铂亦可在内耳淋巴中维持高浓度,首先损伤外毛细胞,在3排外毛细胞中,第1排受损最重,而且病变从底周开始,向蜗尖逐渐发展;剂量增大时,内毛细胞、血管纹、耳蜗神经节细胞及蜗神经均可出现损害。在临床上,听力损害从高频开始,逐渐波及中、低频区;一般均伴有耳鸣,亦可出现眩晕和平衡失调。顺铂耳中毒的严重程度与药物进入体内的速度有关,与药物在体内的浓度和累积量亦有关,一次大剂量给药1~2次后,100%受试患者的高频听力(9 kHz或9 kHz以上)全部消失。顺铂与庆大霉素联合用药时可增加其耳毒性。有研究报告称,用药时合并应用磷霉素(fosfomycin)可减轻中毒。

卡铂(carboplatine,paraplatin)是第2代抗肿瘤的铂类化合物。它可选择性破坏灰鼠的内毛细胞和相关的传入神经元,并对其前庭Ⅰ型毛细胞亦有毒性作用。但对大鼠、小鼠和沙土鼠却无毒性作用。在常规剂量下,对豚鼠的内耳也无明显的毒性作用,仅在超大剂量时,豚鼠的外毛细胞方出现类似顺铂的破坏模式。其作用机制尚在研究中。目前,卡铂被用来研究听神经病的病理变化,因为卡铂中毒所致之听力学变化的特点与听神经病相似。

2.氮芥

氮芥(nitrogen mustard,mechlore thamine,HN2)是一种烷化剂,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头颈部等肿瘤。大剂量氮芥(0.6~1.5 mg/kg)可引起耳蜗中毒。在猫的动物实验中发现,氮芥可致耳蜗螺旋器中内、外毛细胞缺失。氮芥耳中毒的临床表现为:双耳出现中度至重度感音神经性聋,这种耳聋为永久性。

(三)袢利尿剂

袢利尿剂(loop diuretics)是作用于肾脏髓袢升支中髓质和皮质的利尿药物,如呋塞米(furosemide)、依他尼酸、布美他民(bumetanide)等。袢利尿剂的耳毒性可能与耳蜗血管纹中Na+-K+-ATP酶、腺苷酸环化酶等的活性受到抑制有关。动物实验中发现,局部或腹腔注射依他尼酸钠时,耳蜗血管纹出现水肿、增厚、囊性变,外毛细胞的超微结构亦可发生改变,如线粒体肿胀、内质网扩张等。静脉注射依他尼酸钠时,内、外淋巴间的钠、钾、氯离子浓度的正常梯度消失,CM、EP受到抑制。这些变化一般可于6~8小时后消失。重者,螺旋器底周外毛细胞胞膜发生破裂,细胞缺失;而蜗尖的外毛细胞和内毛细胞在早期均未受到波及。一旦毛细胞的形态发生改变时,病变即成为不可逆性。依他尼酸静脉给药时,其毒性作用仅限于耳蜗,前庭一般不受累。而局部用药对两者均有损害。其他袢利尿剂所引起的内耳中毒性改变与依他尼酸者类似。

临床上,袢利尿剂可引起两耳对称性暂时性或永久性感音神经性聋,常伴有耳鸣,在给药30分钟至24小时内,耳聋一般可以恢复。如患者肾功能不良、或给药速度过快、或长期用药、体内蓄积量过多或同时合并应用耳毒性抗生素时,耳聋则可变为永久性。因此,通过减缓静脉给药速度(<15 mg/min)可预防中毒的发生;对肾功能不良者,须减少药物用量;并避免合并应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耳毒性药物。一旦发现早期中毒症状时,应该立即停药。

(四)水杨酸盐

水杨酸盐(salicylate)的耳毒作用已早为人知。水杨酸类药物中最常用的是以阿司匹林(acetylsalicylic acid)的形式出现的药物,即阿司匹林(aspirin)。它广泛应用于治疗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并预防冠状动脉及脑血栓形成。动物实验中,水杨酸盐急性耳中毒可引起一过性听力下降,但内耳的组织学和超微结构(包括毛细胞、耳蜗神经元、血管纹等)并未发生明显变化,内、外淋巴液中的电离子浓度及总蛋白含量亦无改变。但内耳液体中的葡萄糖含量下降,生物电位受到抑制。慢性耳中毒者,耳蜗血管纹、外毛细胞及耳蜗神经元中酶的活性降低。

临床上,大剂量的水杨酸盐(2~6 g/d)可引起耳鸣、听力下降、纯音听力曲线呈平坦型,为感音神经性聋,可出现眩晕、眼球震颤、平衡失调,以致需要和梅尼埃病鉴别。水杨酸盐引起的耳中毒症状于停药后一般可迅速消失,耳鸣往往较重,持续时间较长,不易消失。在个别病例,耳聋可变为永久性,这种患者常合并无尿,而且儿童比较敏感,应予注意。

(五)奎宁

奎宁(quinin)曾广泛用于治疗疟疾,并对子宫有轻度的兴奋作用。

奎宁可引起新生儿耳聋由Taylor于1934年首先报告。动物实验表明,大剂量的奎宁可致螺旋器、耳蜗神经元、血管纹出现退变。在大多数动物,耳蜗的损伤以底周最重,轻者仅为外毛细胞损伤,重者全部螺旋器损毁。相应节段的耳蜗神经元缺失,血管纹萎缩。临床上,奎宁所引起的耳聋、耳鸣多为一过性,及时停药后听力一般可恢复,耳鸣消失。但在易感者则可造成永久性耳聋。此外,奎宁尚可通过胎盘引起胎儿耳中毒。

氯奎(chloroquine)的分子结构与奎宁者有些类似,用于治疗疟疾和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肾病综合征等自身免疫性疾病。氯奎也可引起耳中毒,并出现视力障碍。长期服用氯奎的孕妇在自身尚未发生中毒症状时,其胎儿却可能发生中毒。

(六)局部麻醉药

中耳内应用局部麻醉药,如丁卡因、利多卡因等,有时可引起轻度的耳蜗性聋。动物实验中发现,除蜗窗膜上皮受损外,耳蜗血管纹可发生水肿,听毛细胞纤毛紊乱、脱落。静脉注射利多卡因时,内耳不出现明显病损。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耳中毒不同,局部麻醉剂引起的听力下降波及各个频率,且可恢复。

(七)重金属

长期接触某些重金属,可使听系及前庭系发生损害,如铅、镉、汞、砷等。

铅除可使机体其他器官产生中毒外,尚可引起听力下降和平衡障碍。铅中毒主要发生于铅矿开采和冶炼工人,以及印刷、铸字、焊接、电池、电缆、油漆等行业的工人,此外,长期吸入汽车废气,食用含铅容器贮存的食物和饮料等,亦可引起意外的中毒。动物实验发现,在铅的长期作用下,耳蜗螺旋神经节,第Ⅶ对脑神经,以及平衡中枢均可发生退行性变,而螺旋器却无明显损害。临床观察发现,长期接触铅的工人中,感音神经性聋和有平衡障碍者较多,耳聋多为不可逆的蜗后性聋,其病损程度与其他器官铅中毒的程度无关。

砷中毒多发生于应用含砷的药物中,如今已不多见。动物实验中发现,砷中毒时,在前庭阶和鼓阶内出现血性浆液纤维素性沉积物,毛细胞和血管纹发生退行性变,内淋巴液中钾离子浓度下降,外淋巴液中钾离子浓度升高;临床上出现高频听力损害。

镉和汞亦可引起听力下降,其病损部位可能在中枢。

(八)吸入性有害化学气体

除了铅、镉、汞等气体外,某些有害的化学气体亦有可能损害内耳或中枢听觉系统,如氨基苯、硝基苯、甲醇、二硫化碳、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四氯化碳、一氧化碳等。其中,硫化物可损害周围听器,而一氧化碳的毒性作用主要在中枢听觉传导路径。这些有毒的化学气体所引起的耳部临床症状相似,如听力减退早期可恢复,慢性中毒者耳聋为永久性;此外,通常还伴有耳鸣和平衡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