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风格与表演实践

10.3 风格与表演实践

流行音乐在本质上并不适用于大型音乐形式。流行音乐作曲家所应用的许多形式,其显著特点便是多样性。歌曲是基本的单乐章形式,而复合形式则是某一结构单位的一系列不同的呈现方式,或是两个或更多不同结构单位的混合。在过去的20年甚至更早的时候,某些作曲家(如肯顿、埃灵顿和布鲁贝克)的作品中,历时更长的音乐形式已变得更为普遍。

在许多情况下,流行音乐中的声乐作品和器乐作品之间没有真正的分野。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时常相互结合。歌曲曲调易于并频繁地被改编为器乐作品,有时这些作品也要求在新的形式中独立自足。20世纪流行音乐囊括了大量不同的音乐,包括民间音乐、福音音乐、爵士乐、乡村音乐、摇滚乐,以及所有这些音乐的变体。

普遍认为,爵士乐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起源于新奥尔良(New Orleans)。这一状况的发生是由于非洲、法国和西班牙各种影响因素的混合,这些因素源于路易斯安那购地(Louisiana Purchase)的克里奥尔和法语地区。这些地区的民族珍惜他们的音乐,希望他们文化的声音保持鲜活生机。这种文化差异的融合也包括非裔美国人的教堂音乐,以及对美国南北战争军乐队中常见乐器的使用,这种融合催生了一种具有异域风情的浪漫的流行音乐。

这种导源于非欧洲传统的音乐的其他特征包括其即兴风格、非记谱或口头传统以及与呼应行为的关系。流行音乐的形式和长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南北战争进行曲的形式以及围绕声音制作的各种技术。例如,10英寸的每分钟78转数的录音碟片每面只能容纳将近3分钟的音乐。因此,许多早期流行歌曲只能局限在这一时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