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社会文化对音乐的影响

10.1 社会文化对音乐的影响

《西方音乐简史》的前九章解决了对西方世界艺术音乐发展的历史描述问题。本章关注的则几乎全部是美国的流行音乐。除了作为这段历史之佐证的无数音乐范例外,我们也总是可以找到关于表演者、作曲家、音乐风格和演出地点的大量信息。

任何试图在严格意义上定义流行音乐的努力都会失败,因为流行音乐与艺术音乐之间的界线常常模糊不清,难于分辨。“流行”(popular)这一术语用在这里是指在感知和欣赏方面更为直接的音乐,而艺术音乐通常要求更多的学习和反思。该词也指更易于为大众所接受的音乐。流行音乐和艺术音乐能够激发多种反应,从简单且直接的到复杂而具有分析性的。艺术音乐和流行音乐之间的区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意味着品质上的差别。流行和艺术的称谓充其量只是为了描述作曲风格、表演实践和音乐功能等方面的差异。

19世纪之前,流行音乐几乎完全没有谱面记载。流行音乐的记录支离破碎,主要依赖于两种资料来源:口头传统和有记谱的艺术音乐对这种传统的融合。关于民间歌舞的插图和记述证明,在历史的最早阶段已存在流行音乐,但直到19世纪人们才真正试图收集此类音乐,并将之记写在乐谱上。

19世纪后半叶,民间流行音乐得到了收集和出版,并开始取得商业上的成功。斯蒂芬·福斯特(Stephen Foster)等作曲家为普通大众写作和出版歌曲和舞曲。佚名作曲家创作民间音乐,音乐市场上充满流行曲调。版权法得以确立,来保护作曲家权益,活页乐谱的生产发行日益增多。20世纪见证了流行音乐通过批量印刷和电子媒介而得到了广泛地传播。“廷潘胡同”(Tin Pan Alley,或译“叮砰巷”)指的是纽约市一些出版流行音乐活页乐谱的地方,其出版活动持续到了20世纪40年代。

两次世界大战所造成的社会政治动荡以及与之相伴的技术发展,使流行文化(包括音乐)传遍世界。流行音乐在20世纪的日益普及,可归因于以下几个因素:(1)各种电子媒介的发展:广播、录音、电影和电视;(2)流行音乐通过这些媒介的传播;(3)通过流行音乐的出售和流通而获取商业利润的可能性;(4)企业家发现,世界上的年轻群体控制着一笔相当可观的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所有这些因素导致了流行音乐前所未有的出产量。

对于20世纪的流行音乐,在不试图重构其诸多发展细节的情况下,对之进行一番叙述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它被广泛接受,并且有着社会学上的重要意义,同时在音乐上产生了诸多影响。20世纪流行音乐的传播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似乎是历史上从未经历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