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创新土地资产的利用路径
遂宁出现的土地资产盘活进展缓慢问题,具有一定共性。其主要原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由于历史原因没有权属证明;二是基于我国城市农村土地性质二元体制的存在和土地制度的变革,加之我国土地权属登记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操作性问题等历史原因导致实际使用人在法律上不是合法的所有权主体。
建议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谋划土地资源的盘活路径。如,对于因历史原因没有权属证明的土地,可以参考部分地区的“容缺办理”方式,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开展调查走访、公示、面积测绘,并按流程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确权登记。对于由于历史原因实际占有人权利主体身份有瑕疵的土地,要结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大胆创新性地配置所有权权能,将所有权的身份性权能与使用收益权能适度分离配置,建立分开确权的操作规程,明晰权利人,扫除盘活土地资源的前置条件。上级政府统筹规划是这类问题解决的关键,需要专项谋划、上下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