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利用闲置资源

(二)转化利用闲置资源

按照“公益为主、教育优先、综合利用、分类解决”的思路,多措并举盘活学校撤并整合后的闲置资源。高中撤并后的闲置资源,优先用于改建扩建或合并迁建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后的闲置资源,主要用于发展非营利性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富余闲置资源用于建设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和综合实践基地、留守儿童之家、托育托幼服务实践基地、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职业教育实践基地,结合实际集中改建教师周转房、走教中转站,移交政府统一管理,通过土地置换异地新建学校,用于乡镇公共设施和其他公益事业。